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作者簡介:重案組黃SIR

重案組黃SIR,皇家警隊精英中的精英,擁有豐富的偵緝經驗、技巧,了解犯罪的動機手法,不但如此,他更具備選者般求真的情懷、詩人般悲天憫人的筆觸,由他來抽絲剝繭談「案」論「情」,無論真真性、內幕性、分析性,都有發人深省的可讀之處。
重案組黃SIR因工作關係,經常接觸各式各樣的罪案,發現天下絕無天衣無縫的犯罪手法;而對一些未能偵破的懸案,警方可能已掌握嫌疑犯的資料,只是未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而已,因此,這並不表示犯罪者可以安枕無憂。
香港的刑事案並沒有「起訴時限」,就算已塵封多年的懸案,只要有新證據,也可再度啟動偵查。
近年DNA鑑證日趨成熟,過往一些證據不足案件,可能會出現新證據,令警方可將罪犯繩之於法。
在犯罪手法及破案關鍵方面,重案組黃SIR亦曾下過一番工夫去搜集資料,發現其中情節較電影橋段更令人不可思議。
親手將不少罪犯送進監獄的黃Sir,近年關注的不是如何破案,而是如何避免冤案,因為執法人員若不抱疑犯可能是冤枉的心態去查案,很易對真憑實據掉以輕心,縱然不會將無辜者送入監獄,也會令真兇逍遙法外。
以科學方法查案,是現代化警隊的一項挑戰。
為使讀者對近年來在香港發生的多宗奇案有更深入的認識,重案組黃SIR特別將多年來收集的資料整理,以半寫實半推理手法,將案件展現在讀者眼前。
黃Sir深信,當香港的推理小說盛行的時候,就是警隊普遍以科學方法查案的真實反映。


劉啟法序

社會文明與罪行脫不了關係,愈文明的社會罪案也愈多,這是無可奈何的事實。
在我們生活的香港,充滿自由和繁榮,但人慾橫流;所以當某些人無法抗拒心頭的歹念時,罪案隨即發生,謀財害命,劫財劫色,擄人勒索,巧取豪奪……五花八門,不一而足。
我們對罪案報導習以為常,誰也不加深究。但有些人卻對罪案感受良多,他們深深地感到兇徒的殘忍、冷血,匪徒的兇殘、暴戾,受害者的悲傷、悽慘。對此感受最深的要算是警務人員了。
寫天馬行空式的犯罪推理小說十分難,但以記事體裁描述真實犯罪個案更加難之又難;難在不能亂加枝葉,難在要忠實報導而不乏味,難在要深入而不越界。我也嘗過此中苦處,所以當我看到黃兄的新書時,我可以明白到他內心的感受。
認識黃兄多年了,他在搜集罪案資料的感受,積壓在內心,惟有宣之筆墨,以求別人產生共鳴,使對罪案有更深入的感受。
黃兄憑誠意所寫的這本新書,文筆流暢生動,內容脈絡分明,把過去許多大案重現在我們的眼前,使舊日的事歷歷在目。
讀後感受良多,掩卷慨嘆者再。
這是一本值得凡是關心社會的人都一讀的好書。
一九九○年一月


再序(二○○五年)

與劉啟法兄相識是人生中的緣份,如果沒有劉啟法兄及王永基先生,重案組黃Sir不會在十五年前出現,《驚人兇殺案》是重案組黃Sir系列的第一本書。

兇殺案的殺人動機,除劫殺、姦殺、謀殺等具有刑事成分的動機外,一些突發性殺人事件,其動機不離錢銀、女人及一時之氣。
一個較奇怪的現象是,在具刑事成分的殺人案件中,犯人很少會刻意去處理屍體,除個別的謀殺案(例如黑社會尋仇)外,大都任由死者屍體留在現場,而不會去毀屍滅跡。
反之,在突發性兇殺案中,兇手在殺人後,往往會千方百計去處理屍體,於是就出現了令人不寒而慄的各種處理屍體手法,例如棄屍、埋屍、藏屍、碎屍、焚屍、煲屍等等。
一般人以為,處理屍體的手法愈殘酷,所犯的刑事罪行愈大;其實,在法律觀點來看,「非法處理屍體」並非嚴重罪行。基本上,無論用甚麼方法「處理屍體」,在量刑時都沒有甚麼分別。
一名十六歲未婚少女,在家中廁所產下嬰兒,她發現嬰兒已氣絕,用廁紙包裹嬰屍,從二十九樓擲出窗外,最後趺落大廈平台。
該少女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一項非法處理屍體罪,她承認控罪。裁判官索閱有關報告,判被告履行感化令十二個月,並付堂費一千元。
由以上案例可見,「非法處理屍體」較隨地吐痰的刑罰還輕,在二零零三年有五宗隨地吐痰案例,被法庭判罰款三千元。

要偵破一宗兇殺案,除了要有高超的偵緝技巧外,天時、地利、人和、運氣都是破案的關鍵,有時甚至要借助「神靈」的協助,才能把兇徒繩之於法。
每一宗兇殺案,都是兇手與警方的智力較量,幸而,兇手大都棋差一,俯首就擒。

在各類兇殺案中,最令辦案人員感到沮喪的,是精神病患者,在病發時由於意識不清,受幻覺、忘想、思維障礙等影響,喪失自控能力,發生危害性行為而殺人,殺人者殺得無理,被殺者死得無辜,其實兩個都是受害人。

一九八九年,本港的兇殺案數字達一百零四宗創出三位數字歷史新高,較一九八八年上升了百分之四十六,亦是自有兇殺案紀錄以來最高的一年。
這個血腥記綠被一九九二年的一百零八宗打破後,兇殺數字開始下降至兩位數字,於一九九七年回升至一百零二宗後再回落,在二零零四年,兇殺案降至四十五宗,是過去十五年來的第二低(二零零零年有四十三宗兇殺案是二十五年新低)。
涉及倫常的兇殺案,在二零零一年佔總數42.4%(或二十八宗),當中九宗更令九名十二歲以下的無辜小童慘死(二零零零年有三名小童在同樣事件下被殺害),由搶劫或糾黨襲擊所引致的兇殺案的數目則佔12.1%。
二零零一年有四十八宗(72.7%)兇殺案經已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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