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義氣從來太兒戲

獄火重生-馮甲喧

馮甲喧(Stephen)在二十二歲那年,因為在一次黑社會火併中殺人,一九七六年謀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後獲改判終身監禁。
一名只在小五程度的殺人犯,在入獄二十三年後,得到無名氏支持讀大學課程,於一九八九年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成為赤柱監獄有史以來首位取得學位死囚。
他能夠在獄中如火鳳凰般重生,只為慈母的一句話:「我只有一個心願,就是希望有生之年看到眾多子女中,能有一個學有所成。」
想不到,馮甲喧不但達成了他母親的願望,更於一九九四年獲得假釋,離開監獄……


馮甲喧是家中長子,母親與父親是盲婚啞嫁,當時經濟不好,馮甲喧的父親發窮惡時就抓他來打。
雖然家有惡父,但馮甲喧仍努力求學,他有點小聰明,五年級時已經懂得作詩,又喜歡看諸如《西遊記》等書。
小學畢業,升中試派馮甲喧入讀一間名校,但他的父親以負擔不起校服及學費為理由,打了他一頓,不讓他繼續升讀中學。
對這樣的父親,馮甲喧徹底死了心,他知道再留在家中沒有前途,決定離家闖一闖,希望能賺到錢來改善母親及弟妹的生活。
進入社會這個大染缸,馮甲喧與黑社會為伍,很快就被他們收為己用,由初負責運送打鬥用的武器,到由他持武器上陣廝殺,最後更涉及毒品交易。
二十歲那年,馮甲喧還被派到日本,開拓當地的毒品市場;二十二歲時,因為爭奪毒品益錯手殺人,匿藏數個月後終於落網。
「當案件怄要開審的時候,一名同黨要我承認是案中主謀,並表示會照顧我的家人。」馮甲喧說:「我當時以為是否主謀在判刑時沒有分別,又想到家人因我受了不少苦,於是就答應了。」
結果,由於馮甲喧認了謀殺罪名,被判了死刑,而他的同黨則只被裁定嚴重傷人罪名成立,坐了幾年監就出獄。
不過,那名同黨不但沒有遵守照顧馮甲喧家人的承諾,更以照顧在獄中的他,向他的家人勒詐金錢。
判了死刑之後,馮甲喧被囚在一間六呎乘九呎的死囚室,獄方為防死囚自殺,室內最初連床舖也沒有,只能睡在地上,房中的被子、毯子上的繩都被拿掉,水桶的柄也沒有,連窗戶邊上有地方掛的位置也用網封了。
在死囚室過了兩年,馮甲喧每天都在房子裏來回踱步,走幾步轉一轉彎,每天至少會走七、八個小時。
「因為我們每天有二十三個小時在房間,還有一個小時用來洗澡及曬太陽。但是,就算是曬太陽,屋頂也用籠子封住了,就算曬到身體也變成一格格。」馮甲喧說:「兩年後,循例赦免了死刑,改判終身監禁,不再留在那間小房子,改到大監牢裏。大牢裏住的都是長刑期的或終身監禁的,大家一起生活,我負責做裁衣工作。」
為打發無聊的生活,馮甲喧經常發明一些小工具來解悶,有時會抓抓小鳥來補身,又利用英文棋(Scrabble)來打麻將,玩熟了也很容易掌握。
在獄中轉眼十年,馮甲喧與幾個囚犯在獄中放貴利及收外圍,一場有十萬八萬左右,輸了錢的囚犯,就向家人索錢償還。
有一年的復活節假期,監獄裏從早賭到晚,我輸了十幾萬,集團裏的朋友都埋怨他,令他突然間驚覺這麼多年來所謂的朋友都是虛幻的,真正關心他的只有家人。
當晚,他左思右想後,決定開始讀書,過了兩年,他參加了中學會考又報了GCE的日語考試。
考完試結果是日語考試拿了甲等,當他拿到成績表後,自信心馬上大增,知道自己不是蠢人。
「後來,有一個人透過機構通知我,如果我真的有興趣讀書,無論多少學費、書費,他都願意出。」馮甲喧說:「有人資助讀書,我報讀了五年函授課程,終於收到畢業證書,我將這個消息告訴母親。那一天,我母親非常高興。」
除讀書外,馮甲喧在獄中組織了樂隊「邊緣組合」,雖然讀了大學,作的歌也受到別人認同,但每次申請減刑都被港督駁回,這是因為以前的記錄實在太差。
入獄第二十三年,香港大學名外籍教授,寫信給當時的港督彭定康,要求釋放馮甲喧但被拒絕,他不甘心,再度寫信給港督,信中提及讓馮甲喧讀一個碩士課程,並決定讓馮甲喧做助教。
幾個月後,馮甲喧突然獲得釋放。

2 則留言:

  1. 馮伯伯的故事,今天終於看到了 ! 謝謝黃s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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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冯伯伯现在非常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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