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澳門總統酒店煎皮拆骨碎屍案

「黃Sir,澳門發生了一宗『煎皮拆骨』支解案,當地司警希望我們可以協助他們查案,請你召集重案組探員,同時通知法醫官湯明,一起到澳門的總統酒店。」重案組黃定邦警司接到上司的指令後,召集有關人等前往澳門。

黃定邦一行人到達澳門入境關卡,澳門司警兇殺組鍾警司在場迎接,黃定邦在「人肉叉燒包」一案,與鍾警司相識,兩人經常交換查案心得。

「這宗『煎皮拆骨』支解案,在今日(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下午十二時十五分,由總統酒店的管房阿文發現。」鍾警司用車接送黃定邦等人前往總統酒店途中,向各人講述案情:「我做了警探二十多年,還是第一次遇上這樣恐怖的案件。」

「鍾警司,你曾經偵破『人肉叉燒包』案,那宗兇案已經十分死怖,難道這宗兇案較『人肉叉燒包』案更令人吃驚?」黃定邦的手下,重案組偵緝組長德仔問鍾警司。

「這宗案件恐怖之處,是兇手將死者拆骨起肉,將人肉割成小塊,連內臟也如剪牛雜一樣,剪成小件,放入水廁沖走。」鍾警司說:「我們在兇案現場未有發現死者的頭顱及骸骨,相信已被兇手帶走。」

「這種碎屍手段實在罕見,兇手為何要帶走死者的頭顱及骸骨呢?」重案組證物組組長細奀提出這個疑問,這個疑問亦是各人心中的疑問。

「兇手用這種手法碎屍,肉塊可能超過二百塊。」法醫官湯明說:「將肉塊及內臟放入水廁沖走,要花上數小時,肉塊可能已沖出大海,難以尋回。」

「將肉塊用水廁沖走,由於『新鮮肉塊』較水重,可能會在水渠沙井內沉積。」黃定邦說:「鍾警司,你們有到酒店附近的沙井找尋過嗎?」

「黃Sir不愧是黃Sir,就是因為肉塊將酒店附近的沙井淤塞,我們才揭發這宗命案。」鍾警司說時,各人所乘的汽車已駛進總統酒店。

酒店的部分範圍已被司警封鎖,方便查案,酒店的住客好奇地向酒店員工打探。

黃定邦等人在鍾警司帶領下,到達案發現場,總統酒店七一三號房。

揭發命案後,為方便司警調查,酒店將這層樓的住客安排到其他房間居住,司警將這層樓封鎖,並且設立指揮中心。

為令黃定邦等人更清楚案件的來龍去脈,鍾警司再為揭發此案的酒店管房阿文錄取口供。

阿文說:「今日中午十二時,我如常在這層樓清理及檢查房間,通常在這段時間,客人都會Check Out(退房),我們要到房間查看見客人是否已經離開、有沒有遺下物品、客人有沒有損壞房間的設施等等。」

「當我進入七一三號房進行清理時,房間內沒有人,但窗簾被人拉上,房內的兩張單人床上的被舖十分凌亂。」,阿文一臉驚惶地說:「當我執拾被舖時,發現被舖上有一些血跡及肉碎,於是在房內打電話通知房務部主管陳經理。」

「陳經理到來,看過那些血跡及肉塊後,認為事有可疑,與我再詳細檢查房間。」阿文說:「我們在浴室發現兩條大浴巾及兩條小毛巾,都沾滿血跡及肉塊,而水廁內塞有肉塊及有大量血跡。」

陳經理與阿文從血跡及肉塊聯想到碎屍案,兩人頓時感到毛骨聳然,迅速由房間退出走廊,大口大口的吸氣,但仍無法紓解胸口的不適,嘔吐大作。

嘔吐完畢,陳經理吩咐阿文在七一三號房外等候,而他在與酒店高層商量後,打電話報警。

「司警接報到場調查,初步檢查後認為在房內發現的血跡及血塊屬人類所有,於是封鎖現場及通知司警兇殺組探員到場調查。」鍾警司對黃定邦說:「當兇殺組探員到場接手調查期間,酒店的工程人員說在沙井找到一些人類肢體及肉塊,那些東西將沙井淤塞。」

「酒店的水渠在今日中午出現嚴重淤塞,我們在下午一時派工程人員到酒店前的水渠沙井挖掘清理,豈料挖出大量人體內臟、肉塊及三隻手指,異常恐怖。」酒店的工程人員陸先生將情況告知酒店的負責人張先生,由張先生通知在兇案房間調查的探員。

探員收到報告後到酒店前的水渠沙井調查,發現掘出的肉塊,每塊約五吋乘三吋左右,重約半斤,肉塊和手指的切口相當齊整,相信由利器切割,但未有發現任何骸骨。

探員從酒店的建築圖則,知道發現肉塊的水渠沙井,是酒店的污水排放必經的地方,為防酒店繼續排出污水沖走證物,吩咐酒店將污水喉關上。

由於水渠沙井太狹窄,無法派人下去搜查,探員向工務局借用一部「地底喉管探測車」協助搜查沙井。

「地底喉管探測車」是一部裝有攝錄機的遙控車,這部車可以在狹窄的水管中行走,操控人員可從地面的閉路電影,看到「地底喉管探測車」傳送的畫面。

「地底喉管探測車」亦可利用裝在車上的機械臂及吸管,收集樣本及清除淤塞物,一大堆中人欲嘔的肉塊連同污物及泥沙,經由吸管吸到十個儲存桶內,探員將這些儲存桶送到殮房,由法醫作進一步檢驗。

「我們雖然在酒店的沙井發現大量肉塊,但我們相信在沙井淤塞前,可能有肉塊或證物沿水渠流走沖至別處,於是通知市政廳派出渠務人員協助,派人爬進附近多個水渠搜索,但未有新的發現。」鍾警司對黃定邦說:「那些肉塊及證物可能已透過污水處理廠排出大海。」

「我們初步相信支解第一現場在酒店的七一三號房,兇手殺人後將死者煎皮拆骨,並用利器將死者肢體切成小肉塊,將小肉塊從廁所沖走企圖毀屍滅跡,由於肉塊太多,所以把酒店的沙井弄得淤塞。」鍾警司說:「房中的血跡曾被人清洗過,但由於血跡及肉塊太多,所以房內及浴室仍留有不少血跡及小團肉塊。」

「我們認為兇手是在浴室的浴缸內將死者放血支解,從兇案房間的用水量一度大增推測,兇手是一邊將屍體支解,一邊用水沖走血跡。」鍾警司說:「從酒店的租房記錄得知,現場客房在案發前由一名持通行證,由大陸來澳門旅遊的女子張釗租住。」

「這名住客於六月十日,隨一個內地旅行團來澳門旅遊,那個旅行團已於六月十六日離開酒店返回國內,但這名住客則獨自留下,繼續租住房間。」酒店的陳經理說:「不過,七樓的管房在昨日中午後已沒有再見過她,而她亦沒有辦理退房手續。」

「酒店的管房在昨日清理兇案房間時,可有甚麼特別發現?」黃定邦問鍾警司,鍾警司找了酒店管房阿文前來解答。

「我在昨日中午清理房間時,房內有兩名女子在房內閒談。」阿文說:「兩名女子一個長髮,身材豐滿,是租住房間的張釗,另一個短髮,身材瘦削,張釗說那名女子是她的朋友。」

「在檢獲的殘肢中,有一隻手指塗有指甲油,你有否印象,張釗及另一名女子塗甚麼顏色指甲油呢?」黃定邦問阿文。

黃定邦知道撿到的手指,是塗紅色指甲油的,為免說出指甲油的顏色,會出現「指導性誤導」(即被問的人因為受到提問的影響,就算不記得指甲油的顏色,也會說是紅色。)

「我記得張釗是塗紅色指甲油的,至於另一名女子,我就不記得了。」管房阿文說。

從管房阿文的口供及撿獲塗有指因油的手指,黃定邦相信死者是一名女性,而失蹤的張釗,可能就是受害人。

與張釗在房內談話的女子,會否是這宗「煎皮拆骨」案的兇手呢?如果她不是兇手,這名女子現在去了哪裏呢?

「你在整理房間時,有沒有聽到兩名女子的談話內容呢?」黃定邦問管房阿文。

「短髮女子對張釗說,已約了『小宋』到來,拿到錢之後就可以回鄉,不用留在澳門提心吊膽。」管房阿文說。

「小宋」究竟是甚麼人呢?他和張釗與短髮女子是甚麼關係呢?兩名女子為何會提心吊膽呢?這些疑問在黃定邦的腦海中驅之不散。

總統酒店發生「煎皮拆骨兇殺案」消息傳出後,立刻哄動港澳傳媒,大批記者湧到酒店採訪,為免傳媒妨礙調查工作,澳門司警發言人歐萬奴在現場向傳媒提供有關這案的資料。

歐萬奴說:「發現的殘肢現在進行化驗,肢體、肉塊頗為新鮮,並有血水滲出,估計死者遇害不足四十八小時,但死者的頭顱及骸骨現時下落不明,不排除兇手將死者殺害後支解,再將骸骨帶走棄掉。」

「這種『煎皮拆骨』方法,在濠江是首次出現,兇手似乎與死者有深仇大恨,令人毛骨悚然。」歐萬奴說:「被發現的殘肢、肉塊,每件約重半斤左右,全是被尖刀等物削骨切成,內臟亦切成小方塊。」

「兇手如果不是與死者有血海深仇,就是變態的冷血兇徒。」歐萬奴說:「支解兇殺案的兇徒多數只會將屍體的手、腳及頭切下,目的是方便棄置,但今次的兇手卻是把屍體逐片起肉,將內臟剁成碎塊,有如小販賣的牛雜一樣,實在令人感到噁心。」

「兇手把支解後的肉塊,放在廁所沖走,這種手法亦是濠江第一次發生。」歐萬奴說:「不過,天網恢恢,肉塊堵塞了沙井,最終揭發這件兇案。」

歐萬奴向傳媒透露案情後,探員亦已完成現場的調查工作,將證物帶返警署。

當澳門司警兇殺組探員從現場撤走後,鍾警司及黃定邦等人仍留在總統酒店研究案情。

「黃Sir,忙了一整天,現在也是吃晚飯的時間,今日由我做東道,請大家喻飯,然後到夜會消遣一下。」鍾警司對黃定邦等人說。

之後,各人隨鍾警司離開案發現場,當黃定邦在升降機大堂等候升降機時,突然感到自己有被人監視的感覺,他向四周張望後,對鍾警司說:「這間酒店的走廊是裝置有閉路電視的,說不定會錄到『小宋』進入房間的片段,我們找陳經理問問。」

「這間酒店的每層樓的走廊都裝有閉路電視,錄影帶會存放三日時間才清洗,我現在就去拿那些錄影帶給你們。」陳經理說:「你們如要立刻觀看,可以在保安室的電視機觀看。」

酒店的錄影帶果然錄到兇案房間七一三號房走廊的情況,在六月十七日下午三時十八分,張釗與短髮女子離開房間,乘升降機外出,到下午四時三十七分,兩名女子與一名男子從升降機出來,態度親熱的進入七一三號房。

六月十八日早上七時零三分,一名男子從七一三號房出來,手上拿兩個手提包,乘升降機離開,自此即無人再由房間出來。

「案中死者可能不止張釗一人,那名短髮女子相信亦已遭毒手!」黃定邦的說話,令在場各人佩服他的敏銳觀察力。

六月十八日中午十二時零九分,管房阿文進入七一三號房,揭發兇案。

看完錄影帶後,鍾警司召來兇殺組探員,將那盒錄影帶取走,鍾警司對探員說:「錄影帶攝到兩名與案有關女子及一名男子的樣貌,你將三人的樣貌轉拍成照片,發給各手足進行調查。」

探員離去後,鍾警司與黃定邦等人一邊晚膳一邊研究案情,飯後,一行人到酒店附近的夜總會消遣,鍾警司與黃定邦及法醫官湯明在夜總會的房間聊天,德仔及細奀則在夜總會的大廳以客人身分打探消息。

夜總會十分熱鬧,而今日的熱門話題,自然是在總統酒店發生的「煎皮拆骨」兇殺案,不少客人在口沫橫飛地說案情,他們所知的較負責這件案的鍾警司還多,而在他們身邊的聽眾(夜總會小姐),又怕又要聽。

「案中的其中一名死者叫做張釗,聽說是你們的姐妹。」德仔對陪坐的夜總會小姐娟娟說。

「張釗?我可沒有聽過。」娟娟說:「我們這個場有幾百個小姐,除非是同屬一組,否則連她們的名字也不知道。」

德仔從娟娟口中,得知這間夜總會的小姐,由一個集團「控制」,這個集團有多個小組,負責為夜總會找小姐。

那些小組會到內地各處(主要是北部地區,可遠至遼寧、吉林、黑龍江東三省)找小姐,安排他們到珠海「受訓」(接客),然後分批安排參加「澳門遊」,藉遊覽澳間期間到夜總會「工作」,期滿後返回珠海,過一段時間又到澳門,周而復始。

受客人「歡迎」或有客人出錢「包起」的小姐,集團會為她們提供澳門通行證,令她們可以在澳門逗留更長時間。

由於這些小姐都是「黑人黑戶」(在珠海及澳門都是黑市居民),而在南來的時候,亦已收了一筆「上期」(由一萬元至十萬元不等),所以她們的「收入」都

交由所屬「組頭」保管,「組頭」會將「收入」交給集團,當小姐「約滿」(還清欠債及為集團帶來「合理利潤」),小姐就可以向「組頭」取回屬於自己的金錢回鄉。

由於「組頭」直接影響小姐的「收入」,大部分小姐都會給些好處「組頭」,這些好處包括金錢及肉體兩方面。

當德仔從小姐口中得知「組頭」與小姐關係的時候,細奀找到一名與張釗認識的小姐玲玲。

「張釗是總統酒店碎屍案的死者?你有沒有騙我?」玲玲問細奀。

「我有一名朋友是做司警的,是他告訴我的,我的可是第一手消息啊!」細奀說。

「這可慘了,張釗上星期和我說,已賺了十多萬,打算回吉林老鄉起屋和男友結婚。」玲玲說時神情黯然:「她死得真是太慘了!」

「如此說來,你與張釗同屬一個組頭,是不是?」細奀從德仔口中得知「組頭」制度,於是問玲玲。

「是啊,我和她都是『小宋』那一組的,『小宋』是我們的同鄉。」玲玲說。

「你知不知道『小宋』現時在哪裏?」細奀問。

「由昨日起我已經沒有見過他,可能又到賭場賭到天昏地暗吧。」玲玲說。

細奀聽了玲玲的說話後,把他帶到鍾警司所在的房間,鍾警司吩咐探員取來從酒店錄影帶轉成的三張照片給玲玲辨認。

玲玲認出相片中的男子就是「小宋」,長髮女子是張釗,短髮女子則不知身分。

夜總會的調查有突破性進展,鍾警司相信「小宋」犯案後已逃回內地,可能會逃返吉林匿藏,於是通知珠海公安局及廣東省公安廳協助追捕。

案發翌日,鍾警司安排法醫官湯明及黃定邦等人到殮房,協助澳門法醫檢查從沙井撿獲的殘肢,法醫將撿獲的肉塊及殘肢分類後,發現有兩隻切口齊整的左手尾指,進一步確定碎屍案中遇害死者不止一人。

除一團團肉塊外,較完整的還有兩隻手指及一隻塗有指甲油的腳尾趾,餘下就是大批內臟和肉塊。

最令法醫感到意外的,是在沙井內發掘出大批人體殘肢中,發現一個做隆胸手術的矽袋。

鍾警司從夜總會小姐玲玲口中,知道張釗曾造過隆胸手術,相信撿獲的矽袋屬張釗所有。

由於澳門的鑑證設施未能進行DNA化驗(去氧核糖核醋,遺傳因子),所以未能用DNA方法將肉塊及殘肢分開,再組合砌出人形。

「兇手如果只有一人,要將兩名女子弄死的話,可能會先令死者失去知覺,我認為應該進行毒物及藥物化驗。」法醫官湯明提出建議。

毒物及藥物化驗結果顯示,肉塊中有過量「四號海洛英」,分量足以致命,相信兩名死者是先被人注射過量毒品,失去知覺後才被支解。

「在一般情況下,注射過量海洛英,由昏迷至死亡的時間可長達二十四小時,而通常在昏迷四小時內都仍未致命。」湯明說:「從肉塊的切口收縮情況,我相信死者在被支解時仍然生存,只不過是陷入昏迷狀態。」

湯明的說話,令在場各人不寒而慄,如果湯明的推測沒錯,兩名死者就是被兇手活生生支解的了。

「從肉塊及內臟的切口,我推測兇手是用有鋸齒的餐刀將死者支解。」湯明說:「這把餐刀可能來自酒店的餐廳,兇手可能已將這把餐刀混在酒店的其他餐具內,相信我們可以找到兇器的機會微乎其微。」

另方面,探員拿兩女一男的照片四出調查時,查出「小宋」最近曾在大班回力酒店租房,但「小宋」的登記資料,卻是一名叫李展揚(二十歲)的男子,在珠海居住。

探員將李展揚的資料知會廣東省公安廳及珠海公安局,要求協助追查他的下落。

這宗哄動港、澳的「煎皮拆骨」支解案令傳媒十分關注,為免傳媒為求「出位」而誇大案情,如「人肉叉燒包」案般引起公眾恐慌(當時謠傳兇手將死者屍體製成叉燒包出售,令市民聞叉燒包色變。),司警決定由發言人歐萬奴對傳媒統一發布消息及案情進展。

歐萬奴對傳媒說:「由於本地鑑證化驗未能分辨DNA,所以無法確定有多少人遇害,若有需要可能會要求香港協助化驗DNA。」自六月十八日在總統酒店前水渠沙井挖出人體碎肉後,由於水渠最終目的地是污水處理廠,有關方面表示已嚴密檢查污水,但至今仍未有遇害者的頭顱軀骨等殘肢發現。澳門司法警察司於六月十九日,呼籲市民提供任何有關一名叫 LEE CHIN YEUNG(譯音﹕李展揚)的中國籍男子下落的消息,該名男子於一九七七年十月廿六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市出生。

警方同時呼籲市民提供一名亞洲裔女子消息,該名女子年約二十歲,於六月十七日晚上八時許,陪同一名長髮年輕女子進入總統酒店七一三號房。

六月二十日凌晨,懷疑與兇殘碎屍案有關,為澳門警方通令找尋的內地男子李展揚,在珠海為公安人員尋獲。

李展揚在接受珠海市公安人員盤詰調查時,報稱身分證明文件於較早時遺失,已向有關方面報失。

「我在最近這幾個星期根本未有離開珠海,你們可以查看我的出入境記錄,我亦有人證證明我有不在場證據。」李展揚對珠海公安人員說。

公安人員調查證實李展揚在過去四星期都無出境記錄,而李展揚提供的人證亦證明他在案發期間沒有離開過珠海。

珠海公安人員懷疑有人在取得李展揚的證件後,利用他的證件在澳門回力大班酒店及總統酒店租房,有理由相信兇徒是有計劃行事。

珠海公安人員找到李展揚後,澳門警方派出探員赴珠海了解,探員將李展揚與酒店錄影帶照片對照,發現兩個「李展揚」在身材或樣貌方面都有很大分別。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許,於(乙水)仔舊大橋旁邊的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興建「主題公園」的地盤,發現兩個腐爛人頭。

「當時我在草叢圍架起鐵欄,見到草叢中有一袋物件發出惡臭,查看下才知道是一個人頭,於是立刻報警。」發現人頭的工人對探員說。

大批司警兇殺組人員及情報廳探員接報趕至,並在首先發現的頭顱的一米外,再發現另一個用袋裝的人頭。

司警懷疑在附近仍有其他肢體,派出大批司警在上址草叢、沙灘展開大規模搜索,個多小時後未有新發現。

被發現的兩個頭顱連著頸部,同屬女性,一個長髮、一個短髮,以白色和黃色膠袋獨立包著,棄置草叢,兩個頭顱已腐爛不堪,發出陣陣惡臭。

司警發言人歐萬奴對傳媒表示:「被發現的兩個女性頭顱,暫未能確定是否屬總統酒店遇害死者,需待法醫官化驗確定。」

兩個頭顱經法醫官湯明運用「骨骼重疊」技術,確定是在總統酒店七一三號房間失蹤的張釗及短髮女子。

「骨骼重疊」是一種根據人體骨骼重塑顏容的技術,可憑一塊骨頭,利用電腦的數碼技術,塑造出骨頭主人的容貌。一九九七年七月五日,廣東省公安廳證實,在澳門新口岸總統酒店廁渠揭發的女性碎屍案件,廿九歲疑兇宋文會在吉林省原居地落網。

廣東省公安是在外來人暫住登記檔案中尋獲宋文會的資料,並於六月二十九日待他回家向母親拜壽時將他拘捕。

廣東省公安廳及珠海公安局於七月五日上午,在珠海刑警中隊大樓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他們偵破澳門「煎皮拆骨」殺人碎屍案,並講述了有關案情。

廣東省公安廳刑偵重案組副局長侯同芬指出,宋文會落網後對公安說,他因為在澳門賭場敗北,欠下二十萬元賭債,走投無路加上害怕手下兩名「北姑」揭穿他「虧空公款」,於是殺人碎屍,將碎肢沿廁渠沖走毀屍滅跡。

侯同芬指出:「在案發後,粵、澳警方迅速交換情報,協助偵緝案件。廣東省公安部門組成的緝捕小組,在掌握線索後,遠赴吉林省與當地公安部門聯手,於案發後八日,即六月二十六日將疑兇宋文會拘捕,並扣解返珠海案訊。」

案中殺人犯宋文會,男(二十九歲),吉林市人,已向公安承認與案有關和交代犯案經過。

「在今年六月十八日,澳門總統酒店客房揭發了這宗駭人碎屍案後,澳門司警將有關案情知會省公安廳,要求協助追查。」侯同芬說:「澳門警方消息顯示,疑犯為非法入境者,並且用一名珠海市居民李展揚的報失身分證貼上自己照片,以及用偽造護照在澳門總統酒店登記入住。」

「珠海公安人員其後證實犯案的『李展揚』另有其人,而澳門司警透過現場酒店閉路電視,注意到一名可疑男子。」侯同芬說。「宋文會是一名不務正業的流氓,經常介紹大陸女子到澳門賣淫,他與兩名被害的夜總會舞女相識。」侯同芬說:「在夜總會的舞女中,有人認識疑兇,司警在調查過程中掌握了宋文會的資料。」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與珠海市公安局在與澳門司警交換資料後,在內地展開千里追捕,終在吉林市將疑兇宋文會拘捕。宋文會被捕後,向公安招認犯罪過程和殺人動機,他說犯案是因為在澳門賭錢欠下二十萬元賭債,在大耳窿逼債下生歹念。

在公安再三盤問後,宋文會承認是一個賣淫集團的「組頭」,在吉林原居地物色女子到珠海及澳門賣淫,為方便控制這些女子,他通常會令她們染上毒癮。

那些女子都要經由宋文會「試驗指導」,認為有「接客潛質」才會安排南下,每名女子可先得到一萬元「上期」,到達珠海後,每接一個客可扣十元,換言之,這些女子要接一千個客才可還清「上期」,之後就再集團安排到澳門「接客」,每接一個客可得拆帳五百元,客人的貼士則歸女子所有。

這些女子在「接客」期間,衣食住行及一齊證件費用,都由賣淫集團負責,一般來說,每名女子在珠海每日「接客」四十個,大約一個月就可還清「上期」。

如果獲安排到澳門賣淫,就會在賣淫集團的夜總會做「小姐」,平均每日接兩至三個客,小姐每月連拆帳及貼士可得五萬元左右,這筆錢經「組頭」存放在賣淫集團,到這些女子回鄉時,才由賣淫集團發還。

由於這些「肉金」經過「組頭」之手,有部分組頭在收到錢後,沒有全數交給集團,私自扣起部分「肉金」作為賭本或者「放數」(做高利貸)。

宋文會在收到張釗等女子的「肉金」後,到賭場博彩輸光,而張釗及短髮女子(宋文會說這名女子叫唐由,但公安局無法查證她的身分。)向宋文會要求取回「肉金」回鄉,宋文會恐怕事情被賣淫集團知道,藉詞拿錢給她們,在總統酒店七一三號房間,先為兩人注射過量毒品針,將兩人殺死再支解。

案中兩名受害人,根據多種證供,其中一人相信是和宋文會一同隨旅行團到澳門遊玩的團友張釗;另一名仍無法查證身分。

中澳兩地警方可能要香港警方提供DNA(脫氧核糖核酸)鑑證技術,利用已尋回的殘肢核證兩名死者的身分。

廣東省公安廳刑偵重案組副局長侯同芬透露,廣東省警方在六月十八日,即揭發碎屍案當日,接獲澳門司警提供案情和疑兇資料後,馬上展開偵查,很快將涉嫌租住酒店七一三號房間(即案發第一現場)的登記住客李展揚(男、二十歲,珠海人)拘捕調查,但發現李展揚的通行證已在本年五月報失,期間一直沒有離開珠海,兇手另有其人。

公安人員經進一步深入調查,很快便找出重大嫌疑犯宋文會,他曾多次到澳門,並喜歡入賭場玩樂,前後輸掉二十萬元,並欠下「大耳窿」巨債。

宋文會原本在吉林當司機,後來開了一間有暗娼之咖啡屋,但在嚴打下被迫關門,帶同兩名女子到珠海重操故業。宋文會到珠海後,經常利用假雙程證到澳門「搏殺」,初期稍有斬獲,由三數千到萬元不等,但於今年六月十三日他再到澳門時,不單止將以往所贏的全部輸光,更自認為珠海市「大款」,先後向大耳窿借了二十二萬元,但最後亦輸光。

宋文會由於無力還錢,殺害張釗及短髮女子後將屍體支解,除了用餐刀作支解工具外,部分肉碎更是用手撕開,將屍體分成肉碎後,大部分沖入廁所。

宋文會將死者骨頭及頭顱帶走拋棄,由澳門經珠海逃往河南,再逃往江山、信陽、北京,途中經常致電回家探問是否有不尋常事情發生,知道沒有異樣後,才回到吉林的老家。

宋文會抵河南後,廣東省公安追捕組已掌握線索,趕赴吉林省,在吉林省警方協助下,於六月二十六日將宋文會緝拿歸案。

「宋文會向中國公安供稱,他犯案時是利用他人的身分證明文件進入澳門,他亦曾多次偷渡進入澳門。」廣東省公安廳刑偵重案組副局長侯同芬說:「澳門警方未有要求將疑犯引渡到澳門受審,由於兇嫌是吉林省人,按照國內司法程序,宋文會將交由珠海司法機關審訊。」

按內地法律,宋文會的唯一收場就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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