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魔間刑警狄天行網上版:「最佳保母」生死契約

楔子

立契約書
弟子陳小文於公元一九九○年九月六日(農曆七月十八日)子時生
茲因自幼根基不固 敬叩拜契 天后宮 天女七星娘娘 爐前投契為契子祈求根基永固長命百歲 凡逢千秋聖誕自當敬備大禮壽金香燭前敬謝神恩 至成人再備鮮花素果壽金香燭酬謝神恩以報庇佑之恩
謹立 拜契書 祈求敬存為憑
父 陳大文
母 林帶娣
拜契子
住址:筲箕灣東大街某號某樓
電話:8X65X32X
公元一九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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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眾多神祗中,有「最佳保母」美譽的「七星娘娘」,在凡間沒有固定廟宇供奉,她們多在附近有年逾百年榕樹的廟宇「掛單」。
為方便善信供奉,「七星娘娘」以榕樹作根據地,善信與「七星娘娘」上契的儀式就在榕樹下舉行,契「七星娘娘」後來演變成「契大樹」。
在香港,「契大樹」十分普遍,但「契大樹」的人忽略了香港是一個高度現代化而且是一個持續發展社區,他們沒有想過,當上契的大樹「自身難保」時,他們與大樹所立的「生死契約」如何了斷?
他們是否知道與大樹上契後,自己就與大樹同生共死,直至與大樹解約為止?
在筲箕灣東大街,筲箕灣官立小學對開的一條馬路(筲箕灣東大街),一棵大葉榕樹硬生生將一條可供雙線單向行車馬路在中央一分為二。
途經的人尤其是駕車人士,都有一個疑問,當局在興建馬路時,為何不將這棵路中大樹移走?
對於樹木是否值得保留或受到保護,康文署有五個參考條件:
1.大樹:樹幹直徑一米或以上;樹高二十五公尺或以上;樹冠闊25公尺或以上。
2.珍貴或稀有品種。
3.樹齡超過一百年。
4.具文化、歷史或重要紀念價值。
5.樹形出眾。
這棵路中大葉榕樹高十三米、樹冠濶十五米,樹幹直徑一點四二米(從離地一點三米處量度)。在康文署的五個參考條件中,這棵大葉榕含糊地符合了一項-樹幹直徑一米或以上。
嚴格來說,這棵樹「無保留價值」,但當局卻情願遷就這棵樹而將馬路一分為二,也不將樹砍伐或移走。
熟知內情的人透露,這棵「無保留價值」的大葉榕,關係到五十八條人命,他們都曾與這棵大樹「上契」。其中十二人在當局有意砍伐這棵樹時已年滿十六歲,可與大樹「脫契」,另有三十七名未滿十六歲的人提前「脫契」,可是,有九個人下落不明,年齡最細的要到二○○六年才滿十六歲。
(「契大樹」的人所定的立契約書,存放在附廟宇內可供跟查。)
事關十六條人命,在地方人士反對下,當局只得將這棵路中樹保留,這棵樹會否在二○○六年後,當最細的上契人年滿十六歲時被移走,當局仍未有決定。
類似情況過去亦時有所聞,其中最哄動一次於屯門發生。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屯門輕鐵第一期開始動工,由於要興建鐵路,屯門順風圍一段要伐樹騰出地方,其中包括一棵被村民稱為「眾人契爺」的老榕樹。
村民力阻砍伐「眾人契爺」,要求輕鐵改道,其後經有力人士出調停,村民態度軟化,要求先替村民提早「脫契」,才可伐樹,舉行集體「脫契」儀式的費用,由輕鐵負擔。
「脫契」儀式進行時,七十多名曾「上契」的青年男女在「眾人契爺」下集合,向「眾人契爺」跪拜,法師誦經後,逐一宣讀「脫契」者的名字,每名「脫契」者獲贈利是一封。
「脫契」儀式完成後,法師量好各處方位,將十道靈符放於圍門、水井、神廳等地,儀式才大功告成。
屯門順風圍「脫契」儀式能順利舉行,是因為能夠找到所有曾「上契」的七十多人,讓他們可提早「脫契」,但有些地方卻因無法找齊所有曾上契的人,在地方人士以「人命攸關」反對下,當局以眾怒難犯,只得修改計劃,將原先打算砍伐的樹木保留,成了香港奇景之一。
「眾人契爺」在新界地區十分常見,輕鐵第一期原定於一九八八年八月八日啟用,但在啟用前發生多宗意外,以致遲遲未能通車。
一名篤信風水的輕鐵高層,核對發生意外的地點後,發現出事地點都曾砍伐過榕樹,暗中請來高人善後,逐一為榕樹「脫契」,輕鐵的正式通車日期最終延至同年九月十八日。
輕鐵通車初期曾迭連發生意外,最終由高人出手,才令輕鐵運行暢順。
雖然有高人善後,但有些「眾人契爺」卻是難以「擺平」的,為免引來災難性後果,輕鐵將屯門鄉事會路、杯渡路、青麟路一段架空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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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天行跟你說

最佳保母-七娘媽

相傳七娘娘是天帝的第七掌珠,尊稱為「七娘媽」、「七星娘娘」,是十六歲以下兒童的保護神,對女孩子尤其關照。
七娘媽還能為不育家庭帶來子女,為有子女的家庭帶來健康,農曆七月初七為七娘媽生辰。
在醫藥不發達的年代,嬰兒夭折率甚高,父母往往將子女送給七娘媽或靖姑娘媽、佛祖等作契子,祈求在神明保佑下,孩子可活潑成長。
民間傳說,十六歲以下兒童都受到七娘媽護佑,嬰兒出生滿週歲前,即由母親或祖母抱到寺廟去祈願,送給七娘媽為契仔或契女,稱為「拜契」。
「拜契」後用古幣、鎖牌、銀牌,串上紅絨線為絭,繫在孩童頸上,稱為「掛誌」。
契仔在每年七夕都要拜七娘媽,同時更換紅絲線以示「換誌」,直到十六歲才在那年的七月初七拿下,稱為「脫誌」、「出花園」(契約期滿解除)。
七娘媽的信仰,在閩南及客家兩個方言群中有不同傳說。
閩南傳說:織女的姊姊們由於同情牛郎織女兩人被王母娘娘拆散,暗中保佑他們所生的兩個孩子,使他們平安健康長大,由此發展出七娘媽是兒童保護神的說法。
客家傳說:相傳七星娘娘有七位,自從織女離開後,剩下六星,由於她們在凡間沒有固定供祭祀的廟,在神格上屬於「閒神」,平時下凡無所事事。
相傳七星娘會抓凡間的小孩帶返天宮陪她們解悶,家中有八字低(健康差)孩子的父母,就給七星娘作契仔,以保子女平安。
客家人祭祀七星娘時不用「七娘媽亭」,而是一張印就的「七星娘圖」,以香爐壓住。
為子女求七星娘絭的父母須手持杯茭,口唸:「紅(白)花枝某姓某名,身體欠安,容易驚嚇,現在要作妳的契子,帶妳的絭,以後若有遇到,就不要隨便摸他,如蒙允許,請賜一杯茭」。直至七星娘允許「聖杯」為止。
祈願時一般都會宣誓:「子女如果能順利長大,等到子女年滿十六歲成年時,我一定以豬、羊等為供品祭拜,或演戲娛神,或捐款給慈善事業。」
等到子女十六歲成年時,就要在七月初七這天還願,從此才算脫離七娘媽的保護,稱為「脫絭」。
信仰七娘媽的人,都在七夕黃昏供祭。供品有軟粿、圓仔花、雞冠花、茉莉花、樹蘭、胭脂、白粉、雞酒油飯、牲禮、圓鏡,還有一座紙紮的七娘媽亭。
家有剛滿十六歲準備「解契」的子女,還要特別供奉糉類、麵線。
年滿十六歲的契仔要做「十六歲」儀式,由雙親捧着七娘媽亭(又稱七星亭),立於神案前,年滿十六歲的子女由亭下匍蔔穿過,男孩起身後須往左繞三圈,稱「出鳥母宮」,女孩則往右繞三圈,表示「出婆媽」,表示孩子在七娘媽的佑護下,已經長大成人。
祭後,燒金紙、經衣、並將七娘媽亭焚燒,無法焚盡的竹骨架丟至屋頂,此稱「出婆姐間」(婆姐,傳即臨水宮夫人女婢),表示該孩童已成年,可以「解契」。
胭脂、白粉一半丟至屋頂,一半留下自用,據稱可使容貌與織女一樣美麗。
傳說在每年農曆七月初七之後,七娘媽會把未婚男女花名冊,送交月下老人,經月老仔細審查後,就把名冊上的男女用紅線繫在腳上,所以七星娘娘變為紅娘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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