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勒首紅杏

警車一部接一部抵達黃坭涌道一四九號門外停下,大批警員先後進入一字樓東山別墅。

東山別墅的面積不大,袛有四個房間,而出事的是二號房。

房內擠滿探員,而床上則有一具全身赤裸男屍,法醫官正對屍體進行檢驗。

屍體的雙耳溢血,頸部緊勒著一條啡色皮帶,明顯是頸部被勒,窒息致死。

案件由灣仔區重案組第一隊接手調查,由重案組高級督察賴志堅、警署警長何明炎帶同探員到場調查。

「今晚七時半,我去二號房清理房間,但房門被人鎖著,我拍門又沒有人應,於是到櫃檯取後備鎖匙,將房門打開。」別墅女工英姐對探員講述揭發屍體經過。

「我入到房之後,見到有個全身赤裸男子俯伏床上,推他也沒有反應,我於是打電話報警。」英姐說。

「今日下午兩點半,佢地來開房,由於佢地係熟客,所以我俾二號房佢地。」別墅管房阿娟說。

「佢地通常租兩個鐘,但到了下午四時,女的由房中出來,要加鐘兩小時。」阿娟說:「佢放低五十蚊貼士,話佢個男伴要休息多一會,叫我地夠鐘至叫醒佢。」

阿娟說,那名女子的神態沒有異樣,所以她亦不以為意。

從開房記錄中,探員知道那名男子叫何志海,四十一歲。

死者在市政署工作十多年,年前升為康樂助理文員,在摩利臣山泳池工作。

死者和黃姓妻子(三十三歲)及兩子一女(年齡由七至十三歲)住柴灣樂翠臺。

探員在房內發現一個雞精樽,由鑑証科人員帶走檢驗,化驗結果顯示有安眠藥成份。

法醫官在剖驗屍體時,發現死者體內有安眠藥成份,相信死者是在失去知覺情況下遭人勒斃。

當警方在別墅展開調查時,曾麗卿在柴灣一幢大廈天臺呆坐,望著街上如蟻般大小的人群,心想袛要聳身向下一跳,就可以告別一切煩惱,可是一想到家中的子女,她又不捨得離開這個塵世。


弄致今日這個田地,曾麗卿袛怪自己貪圖肉慾享受,鑄成無可補救的大錯。

時間倒流到兩年前,那個多事的八九年六月。

曾麗卿在一次大規模的遊行中重逢舊情人何志海,由於兩人都喜歡打麻雀,很快就成了牌友,後來更發展到有肉體關係。

偷情的滋味一方面令曾麗卿感到剌激,但在她的心靈深處卻孕育著對不起丈夫及子女的罪惡感。

這種罪惡感令曾麗卿無法安睡,醫生認為她有輕微神經衰弱,開了一些安眠藥給她,自此她就要賴安眠藥才可以入睡。

有好幾次,曾麗卿想將事情源源本本向任職警察的丈夫交代,但卻又害怕丈夫不會原諒她而作罷。

曾麗卿亦曾想過和何志海斷絕關係,可是當對方約她闢室幽會時,她又抵受不住誘惑,事後她雖然感到後悔,但下一次仍照去如故。

心魔的折磿,令曾麗卿已瀕於精神崩潰邊緣,她一心要盡快將事情了結。

案發當日早上,何志海約曾麗卿到「老地方」(東山別墅),這時,她己下定決心和何志海作一個了斷。

曾麗卿將安眠藥溶入一樽雞精內,在和何志海雲雨一番後,拿出那樽雞精,說要給何志海補一補身,以便梅開二度。

何志海接過雞精一飲而盡,在藥力發作後呼呼入睡,曾麗卿用何志海的皮帶將他勒死,然後離去。

曾麗卿知道事件很快就會被揭發,原本打算跳樓自殺,但思前想後,又失去了尋死的勇氣。

從大廈天臺走到街上,曾麗卿漫無目的地行走,在晚上六時許打電話給兩個妹妺,向對方表示自己做錯了事,要跳樓尋死。

她的兩個妹妺力勸她不要做傻事,相約她在六時四十五分見面,經過一番遊說後,曾麗卿在家人陪同下到柴灣警署自首。

七月二十日,曾麗卿被控謀殺,在東區裁判署提堂。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日,曾麗卿在高院承認誤殺罪名,獲得控方接納。

代表曾麗向法官求情的女大律師表示:「被告早婚,下嫁一名警員,育有四名子女,不過她的婚姻并不美滿。」

「被告在兒女長大後,有因有太多空閒時間,所以經常以打麻雀渡日,而她亦是在麻雀檯上認識死者,發展出婚外情。」大律師說。

「被告是一傳統女性,對於自己不守婦道感到內疚和羞愧,她不知如何解決婚外情問題,導致精神困擾,情緒不穩。」大律師說:「被告在一時想不開的情況下,才做出殺人的怪異行為。」

大律師向法官指出,曾麗卿不需要住院式的精神治療,袛需門診的精神輔導,判她接受感化,對她最有裨益。

大法官考慮被告在犯案時患有精神病,輕判被告接受感化官監守行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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