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法醫龍博士網上版:李小龍截拳道不敵死神

一九七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的香港報紙,頭條新聞都是李小龍(Bruce Lee)猝死消息,令全港市民感到震驚。
著名作家查良鏞(金庸)於一九七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在他創辦的【明報】撰寫社論,題為【一個明星的死亡】:
「李小龍突然暴斃的消息傳出時,任何人都會難以相信。如果在昨天,要人們推舉一個全世界中國人最不易死亡的人,預料李小龍極有可能得到最多的選票。偏偏這個最不易死亡的人,卻突然在睡眠中一瞑不視。他的真正死因要等解剖後才知道,據熟悉他的人推測,可能是腦子中的血管生了個小瘤,本來這是動一下手術就可治癒的,但他沒有及時醫療。到底真相如何,還有待公佈。
「……對於他的突然逝世,人們在驚駭之餘自然也感到惋惜,以他矯捷的身手,原可再多拍幾部動人的電影出來,為香港電影界增加一些光彩。是不是真的合了中國的一句老話﹕『自古美人如名將,不許人間見白頭』﹖一顆光芒四射的彗星,原不能在天空停留太久。」

令人更震驚的是於七月二十二日出版的【新星日報】,大字標題:「本報獨有可靠消息,李小龍死前昏迷地點,是在姓丁明星香閨內!」
「前晚七時左右,李小龍在丁某明星家中『閒談』,末幾,李小龍以頭痛不舒服,而在該明星睡房裡休息。及至九時二十分,丁某入到睡房,有意叫醒李小龍,赴鄒文懷之約……丁某推李小龍,只見全無反應,赫然發現李小龍竟昏迷在牀上,丁某大驚,手足無措,終於撥電話找得一位私家醫生替李小龍急救,但末見效,遂將李小龍送往伊利沙白醫院……」
「李小龍入院後,其妻蓮達與鄒文懷才接得消息,於是匆匆趕至,可惜他們來遲一步,李小龍告返魂無術……」

七月二十四日,【英文星報】從官方渠道證實李小龍在女影星丁珮家中暴斃。
「根據我們的調查:九龍十字車總部於當日晚上十時三十分接到電話,要求派出救護車,地址是畢架山道六十七號三樓A二座,也就是丁佩的家中。總部立即通知馬頭涌消防局派出的是43號十字車(救護車)……政府發言人證實:一名三十二歲的男子李振藩(李小龍原名),於該日晚間十一時被送入伊利沙白醫院。在急症室駐守的5106號女警,也證實了李小龍的入院時間是十一時二十四分……」

重案組探員經廣泛調查,整理出在事發當日,李小龍的日程表:
七月二十日
下午一時許
蓮達外出購物與李小龍吻別,李小龍說:「與鄒文懷有一個約會,要一起討論《死亡遊戲》,也許不能回家吃晚飯了。」
約二時
鄒文懷來到李小龍家,二人談了一會《死亡遊戲》的劇本大綱,然後一起離開。
約四時
鄒文懷與李小龍到丁佩家,他們與丁佩預約好,丁佩在《死亡遊戲》中擔任一個角色,還約定晚上去一酒店,與一名澳洲演員佐治拉辛比見面,商議他在片中擔任哪個角色,三人就《死亡遊戲》談了約兩個多鐘頭。
七時許
李小龍說他「不舒服」,「有點頭痛」,服了一片丁佩給他的止痛藥,李小龍跟鄒文懷說他稍後會去凱悅酒店見他,就進丁佩臥房的牀上睡下。
約八時
鄒文懷離開丁珮住所,去接佐治拉辛比。
約八時半
丁佩進臥房看李小龍,李小龍已沉沉入睡,由於李小龍在過去幾天都睡得不好,丁珮不忍叫醒他,打電話給鄒文懷,說:「李小龍睡得很熟。」
九時
李小龍仍末醒,丁珮又打了一次電話給鄒文懷。
九時四十五分
鄒文懷來到丁佩家,李小龍還未醒,鄒文懷試著叫醒他,但李小龍沒反應。鄒文懷去推他,還摑他的臉,但李小龍還是沒有反應。
九時五十分
鄒文懷無法弄醒李小龍,丁佩打電話給她的私人醫生朱博懷,叫他前來。
約十時
朱博懷扺達丁佩家,發現李小龍已經昏迷及進入瀕死狀態。
十時十分
朱博懷建議送李小龍往伊利沙伯醫院。
十時三十七分
救護車到達丁珮家將李小龍送院。
十一時
李小龍送抵伊利沙伯醫院,醫生證實他已無生命跡象。
十一時半
伊利沙伯醫院的米高‧麥醫生,簽紙證實李小龍死亡。


李小龍的驗屍工作,在他死後三十六小時後進行,屍體被剖驗後,他的胃殘存物、血、肝、腎、小腸、結腸樣本被送到化驗室,由香港政府化驗所法醫部的林景良博士檢驗,另一批樣本則送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化驗室。


李小龍突然死亡引起公眾關注,加上疑點甚多,當局召開死因研訊,於一九七三年九月三日、九月四日、九月十七日、九月十八日、九月二十日、九月二十一日、九月二十四日先後七天在荃灣裁判署第二法庭進行「李小龍死因研訊」。
出庭作供證人包括:
蓮達(李小龍妻子)、李忠琛(李小龍哥哥)、鄒文懷(嘉禾電影公司老闆)、丁佩(女影星,原名唐美麗,又名比蒂),朱博懷醫生(曾替李小龍急救)、彭德生(高級救護員,送李小龍入院)、曾廣照醫生(伊利沙白醫院急症室醫生)、鄭寶志醫生(伊利沙白醫院緊急救治單位醫生)、葉志鵬(法醫)、林景良博士(香港政府化驗所法醫部)、黎史特醫生(負責剖驗屍體的伊利沙白醫院病理學家)、迪雅來(倫敦大學法醫學教授)、劉樹(探員)、柏文利(軍裝警員)。
鄒文懷:在李小龍暴斃前,幾乎每天都和李小龍會面,末發覺他的神態有甚麼不正常地方,未聽說他有家庭糾紛。
丁佩:著重回答蓮達律師羅德丞關於「七月二十日,李小龍在丁佩家所發生一切」的提問。
朱博懷:我在十點左右趕到丁佩家檢驗李小龍時,李小龍已經昏迷,無法叫醒他。他已沒有心跳、脈搏和呼吸,瞳孔雖末完全開啟,卻已沒有生命徵象。
李小龍神態安祥,看來沒有被騷擾過……我至少用了十分鐘嘗試使他恢復知覺,但無效,我建議立即轉送伊利沙白醫院。
李小龍曾服我開給丁佩常服的止痛藥(EQUAGESIC),這種藥比阿司匹靈還強烈,普通人服一片並無害處(李小龍也是服一片),但對有敏感反應的人來說卻是有害的。
彭德生:救護車在當晚十時三十七分到達丁佩寓所,檢驗時發覺李小龍已沒有呼吸和脈搏。我曾為李小龍做人工呼吸和給氧急救,均無效。在送醫院途中,仍做急救工作,仍無效。
曾廣照:當晚十一時,我檢驗了李小龍,發覺他無心跳,無呼吸,瞳孔擴大,對光不產生反應,理論上已經死亡。
鄭寶志:當晚十一時許我檢驗李小龍時,他已經沒有脈搏和呼吸,雖認為李小龍已死亡,但仍用腎上腺素替他做了一次「心臟內注射急救」,注射後無反應。
當晚十一時半,米高‧麥醫生正式簽署李小龍的死亡證明書。
葉志鵬:在檢驗李小龍屍體時,發覺他的左腳趾處有一處切開過輸血痕跡,左胸處有一個針孔(做心臟內注射急救時留下),身軀外表無新的傷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
在檢查丁佩寓所時,未發現打鬥和發生糾纏痕跡,也沒有發現任何有毒物品。李小龍的屍體上並未有任何受到過暴力跡象,我相信他沒有遭謀殺致死的證據。
我事後與另幾位醫生交談過,他們都認為李小龍可能死於自然的病因。李小龍生前曾有過突然昏迷的病史,我認為他的大腦血管可能不正常,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
林景良:經深入查驗後,於李小龍胃部渣滓、肝、腎、血液和尿液中,分別發現一種名為「EQAGESIC」的藥片成份,若將分量相加起來,約等於一片劑量。另外,於死者胃部及小腸,分別驗出零點五毫克和零點四毫克大麻葉遺跡,卻沒有找到大麻植物纖維。由於大麻含量成分過少,以致新西蘭化驗所覆驗李小龍血液時,完全檢驗不出此種物質的存在。因此,在化驗結果中,已剔除直接中毒死因,但保留慢性中毒致命的可能性。
蓮達:我在李小龍於五月十日暈倒送醫院搶救後,方知丈夫偶爾服用大麻。參與治療的腦外科專家鄔醫生曾告誡李小龍,服食大麻有危險,但洛杉磯的大衛‧賴斯博醫生則告訴他,如適量地服食大麻,是沒有害的。
李忠琛:不知道弟弟有吸大麻習慣,上月見到李小龍時,他的神態正常。
黎史特:李小龍之死不可能由大麻中毒引致,比較可能是他對鎮痛藥中的某些成份極敏感。李小龍頭部沒有發現傷痕,腦部有中度腫脹,但完全沒有腦出血,因為腦血管並無梗塞之處。李小龍的腦重量達一千五百七十五克,普通人僅為一千四百克左右,他的「腦子腫得像塊海綿」。
李小龍的其他器官均正常,他的腦腫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鐘發生,也可能在半天前發生,就李小龍的情形而言,他的腦腫來得非常之快,但腦腫並非一定致人於死亡。
迪雅來:李小龍的死因是急性腦水腫,原因是對鎮痛藥(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過敏反應,這只是推測,並非結論。

一九七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死因庭董梓光法官引導陪審員判案,他向陪審團解釋李小龍之死有七種可能性:
1.謀殺: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對此案來說,可無須考慮此點,因無證據證明李小龍被謀殺。
2.誤殺:意思是不合法殺人但無惡意,此點亦無須考慮。
3.合法殺人:此案亦無須考慮此一種可能性。
4.自殺:根據證供,李小龍在死前,精神無受困擾現象,亦無厭世情緒,故無須考慮死者是否出於自殺。
5.自然死亡:伊利沙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剖驗死者屍體時,試圖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沒有找到,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故對此案來說,自然死亡亦難成立。
6.意外死亡或死於非命: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於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種可能性,對本案來說,最為可能。
7.死因不明: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之死因,陪審員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一種作為本案的判決,最後選擇就是死因不明。
董梓光法官複述案情及引導陪審員如何判案後,於上午十一時退庭。十一時十分,陪審團回報法官,一致裁定李小龍「死於非命」。

官方雖然裁定李小龍死於非命,但「民間法庭」對他的死有不同「判決」:

○練功走火入魔
杜深師傅(雄勝蔡李佛門):練功者須學會調息運氣,否則就會百病叢生,直至暈厥發生意外。
邵漢生師傅(羅漢門):李小龍練功過度,死前過猶不及,苦苦支撐。
謝新師傅(自然門):不可把練功完全取代醫生的治療,若這樣,只會誤事。
黃淳梁師傅(李小龍師兄、詠春派):若強迫自己把體力過份透支,容易引起內傷,李小龍每天都超負荷練功。
林煥光(龍形國術總會主席)、陳年柏(東莞國術總會主席):練功須走正常的路子,若不得法,或走岔,身體自然會走岔。
黎師傅(展拳主席):有病需求醫,切勿諱疾忌醫,不可過份自信體力。
鄭天熊師傅(實用太極門):練功如有名師指點,絕少會致命,只有一種人因為自以為是,不肯求名師指點及改正,某些地方本不應勉強練下去的了,反而增加,有如俗語所說的「積勞成疾」。

○馬上風猝死
李小龍的好友、《龍爭虎鬥》一片攝影師陸正說他於事發當日晚上大約七點,已知李小龍出事身亡,與李小龍於十半後才送院早了三個多小時。
這幾個小時的空檔,令坊間猜測有人要做善後工作才「遲報死訊」,在新聞界中亦有人言之鑿鑿,說曾潛入殮房偷看李小龍遺體,發現他「金槍不倒」。
李小龍逝世十年後,丁佩在電視上露面,她否認李小龍出事那天,曾與李小龍有過性行為。


○吸食大麻致命
法醫部林醫生的檢驗報告顯示:李小龍體內有大麻留下的物質,在胃內有零點五毫克,小腸內有零點四毫克。林醫生說,由於份量太少,無法判斷他是嚼下的,還是吸入的。

○凶宅風水相沖
李小龍搬入九龍塘私宅時,友人曾笑道:「你是龍呀,龍怎可住塘。」又道:「小龍與九龍相比,小龍自然不敵呢。」
李小龍所住洋房曾三易其主,最初為一老婦住,在移居美國前,以四十萬元將屋售予一名潮籍假髮商人。
商人花三十萬元裝修,入住後,生意一落千丈破產。
一名美國假髮商人以六十萬元購得,在十八個月後生意失敗。
李小龍於死前十個月,以一百萬元購得,將宅名改為「棲鶴小築」,有駕鶴西歸之意。

○被人謀殺
李小龍在美國由於得罪武林中人,多次險遭暗算喪命,來港後,李小龍與武林中人交惡,惹來殺身之禍。
疑兇包括:
某氣功大師,發功令李小龍練功岔氣,走火入魔。
某點穴高手,點了李小龍死穴,當他練功觸及死穴即喪命。
一名草藥醫師,李小龍的摯友、美國武術界著名人士艾伯嘉認為,該名草藥醫師給李小龍服慢性中毒的藥,這種草藥的毒素,在人死後三十六小時內消失,檢驗不出。

○隱疾病發
生前曾患腦病,舊病復發致命。
少年患間歇性羊癇風,突然發作。

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長期研究李小龍死因的美國芝加哥醫療鑑驗部專家菲爾金斯(James Filkins)表示,一九七三年裁定李小龍的官方死因報告是錯誤的,李小龍解剖報告顯示,屍體上並沒有出現藥物過敏引起的頸部水腫,因為出現藥物過敏的人,傾向出現「頸部」腫脹而非腦水腫。
當時驗屍報告顯示,李小龍並無外傷,除大麻外,體內也沒有毒品痕跡,至於殘留的止痛藥equigesic,份量極微,應不可能奪命。
菲爾金斯認為李小龍最有可能死於一種醫學界於一九九五年時才發現的「癲癇猝死症」(sudden unexpected death in epilepsy,SUDEP)。
菲爾金斯指出,癲癇猝死症會引致心臟或肺部停止運作,此病每年在英國導致近五百人死亡,主要是二十至四十歲男性,缺乏睡眠和壓力大會增加患病的機會,李小龍的個案正符合有關條件,事發時他正值壯年,且身心承受很大的壓力。

除菲爾金斯提出李小龍可能死於「癲癇猝死症」這個版本外,研究人類瘋牛症/非典型克雅二氏症(Variant Creutzfeldk-Jakob Disease)的專家,懷疑李小龍死於瘋牛症。
李小龍猝死前,在洛杉磯替他進行全身檢查的一名醫生,發現李小龍的「腦部有問題」,但由於李小龍拒絕接受詳細的腦部檢查,結果在回港後不久即突然死亡。
該名醫生透露,在李小龍死前的一段短時間,他的精神變態、分裂、崩潰狀況已相當嚴重了,體力迅速下降,體重更由一百四十多磅減至一百二十多磅。
由於肌肉鬆弛,精力疲乏,李小龍狂喝鮮牛血及吃生牛扒補充體力,懷疑因而染上當年尚未為所知的人類瘋牛症。
負責剖驗李小龍屍體的伊利沙白醫院病理學家黎史特醫生在死因庭作證時說:李小龍的腦重量達一千五百七十五克,普通人僅為一千四百克左右,他的「腦子腫得像塊海綿」。
瘋牛症是一種在牛隻中出現的「慢性海綿狀腦退化病」,動物患上此病的特徵是腦部和脊髓都會變得像海綿一樣。
患者腦部及神經組織受破壞,初期病癥通常是暈眩、視力模糊或見到雙重影像,癥狀可能衹持續數天,因為患者很快便產生其他精神退化的癥狀,如變得情緒不穩或睡眠出現不規律情況等。
患者說話時會有發音的障礙,亦可能在理解上出現問題,變得詞不達意、或有執筆忘字的情況。其他病癥包括快速進行性癡呆、肌肉震顫及痙攣、有幻覺,腦電圖出現不尋常電波。
患者的腦細胞會逐漸退化,並在腦中產生一個個的空洞,最後整個腦部在顯微鏡底下就像海綿一樣。病癥出現後可於三個月至兩年內死亡。
現時仍無藥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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