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辣手紅杏


  殺戮戰場!
  腐屍異臭與血腥味在空氣中混和,中人欲嘔。
  聞訊到場的重案組探員,如果可以拒絕的話,他們一定掉頭就走。
  可惜,他們是重案組探員。
  「到紙紮鋪買一大扎香上來,我看,除了這個辦法外,我們也難以進入屋內。」帶隊的警官對一名探員說。
  買回來的香很快就燃點起來,警官拿那扎冒煙的香,慢慢進入葵涌已婚警察宿舍B座五一○室。
  時值中午,但窗外的陽光彷彿不敢曬進屋趄一樣,令安單位更加陰森。
  這個單位的面積不大,只有三百二十呎,屋內大致可分兩部分,一進門就是沒有間隔的廳和房。
  「房」,其實是單位右面的一張碌架及一張雙人床。
  「廳」亦只不過是左面的一個貼牆組合櫃及一張飯桌、四張椅子。
  單位的另一部分是臨的一個小露台,露台位於單位的右面,廁所在露台左面,而廚房在廁所左面。
  用這麼多筆墨來形容這個單位,是因為……
  重案組探員雖已步步為營,但流在地上的血液及屍水無處不在,探員用來包鞋子的膠袋,早已被那些惡臭液體沾得塌糊塗。
探員無暇理會腳下情況,甚至沒有人血腳上瞧上一眼,因為他們的目光,已被屋內的兩張吸引。


  兩張床只是普通的碌架床及雙人床,只不過碌架床的上、下層,都有一具發脹童屍,而雙人床近床尾處,有一具男屍仰臥。
  三具屍體都已嚴重腐爛,相信已死去多時,可是,屍水仍不斷從屍身流出,滴在地上。
  不少重案組探員的胃部抽搐,幾經強忍才將嘔吐壓下。
  各人不約而同轉過身來,站在最近露台的探員,一轉身就看到有一雙腳從廚房的門口伸出來。
  難道……
  警官慢慢移近房門口,他朝廚房內看了一眼,他閉上眼睛,再張開眼,之後他轉身飛奔出門外,扶着走廊的牆壁,彎下身,嘔個不停。
  重案組探員不是未見過恐怖場面的,他們中,有不少人曾參與偵查「香港屠夫」林過雲一案,可是,他們仍感到不寒而慄,現場情況的惡劣可想而知。乘着警官嘔吐,探員亦退出屋外,他們一到走廊,就大口大口地吸氣,就像離了水的鯉魚一樣。
  「廚房還有一具屍體,立刻通知DVC(匰指揮官)及法醫官到場。」剛嘔吐完畢的警官對探員說。
  警官說完,又想起廚房的景象,不禁又想嘔吐,只不過可以嘔出來的東西,剛才已全部吐了出來,現在連黃膽水也沒有。
  「DVC到場。」在大廈走廊負責封鎖的警員向重案組探員通傳。
  「現場情況怎樣?」DVC問。
「現場發現四具屍體,已嚴重腐爛,相信已死去多時。」重案組警官說。


  「調查有甚麼發現?」DVC問。
  「現場環境太恐怖,我看要待舁走屍體後才可進行調查。」警官有點不好意思地說。
  DVC沒有進一步追問,因為從警官及探員的神情,他已知道沒有人願意再進入現場。
  「臨時指揮部設在哪兒?」DVC問。
  「就在這個單位。」官指着一個單位說,隨即引領DVC進入單位內。
  法醫官與負責為屍體拍照的「屍王」抵達現場,他們向DVC報到後,就一起進入案發單位。
  看見他們進入單位內仍神色自若,重案組探員不禁由衷地佩服。
  法醫官與「屍王」在門口站住,仔細看了一遍後,「屍王」就開始拍攝屋內情況。這些照片,除將來可能成為呈堂證供外,更可探員作查案參考。
此時,法醫官亦開始工作,並用錄音機作紀錄。


「在碌架床的上層,有一具女童屍體,以仰臥姿勢躺在床上,身上有多處明顯刀傷。」
「碌架床下層,有一具男童屍體,以向右側臥,面向客廳姿勢躺在床上,身上大處明顯刀傷。」
「在碌架床旁的一張雙人床上,有一具男子屍體,以仰臥姿勢臥在床上,雙腳垂出床外,身上有明顯刀傷,咽喉被割斷。」
  「唉!」當法醫官用手觸及屍體時,突然觸電,令他大吃一驚。
  法醫官暫信驗屍工作,與「屍王」退出單位,向DVC報告。
  「屍體會放電?」DVC亦摸不頭腦,他想了一會後說:「可能是屋內的電線漏電,先關上屋內的電掣,再用測電器試一試屍體是否仍會放電。」
  關上電掣後,屋內沒有電燈照明,環境更加陰森。
  此時,測電器測出屍體沒有帶電。
  「將電掣重開試一試。」警官對探員說。
  探員將電掣重開後,測電器試出屍體有電放出。
  雖然證實了屍體的電來自屋內的電掣,但由於未知兩者的關係,DVC決定先關上屋內電掣,以免妨礙驗屍工作。
  檢驗完男屍後,法醫官移步到廚房查看那具令警官看了也忍不住嘔吐的屍體。
  「單位內的廚房地上,一具女屍身體以俯伏姿勢倒在地上,但……」法醫官說到這時,也不知如何再說下去。
  「死者俯伏在地上,但頭顱卻在死者的背部,面孔向上,這是因為死者的頭顱幾乎被人從咽喉處斬斷,僅餘頸後的一層皮肉令頭顱與身體相連。

「相信死者倒地時,用力將頭顱向後甩,使頭顱擱在死者的背上。」
  「死者身上有多處刀傷。」
  用文字描述該具女屍,已令人感到不舒服,難那名警官看了後,忍不住要嘔吐。
  法醫官在現場檢驗過屍體後,回到臨時指揇部向DVC報告。
  「四名死者身上有都刀傷,從傷口形狀判斷,兇刀最少有三把,初步相信,四名死者都是死於刀下。」
  「從屍體腐爛程度判斷,四名死者大約在三日前遇害。」
  「詳細情況,需要進一步剖驗屍體才可確定。」
四具腐屍由仵工舁走後,在場的重案組探員才鬆一口氣。


  此時,科學鑑證科人員亦奉召抵達,在臨時指揮部內候命。
  「法醫官說四名死者都是被刀斬死,所以要特留意單位內是否有利刀留下,」DVC向探員及鑑證科人員作出訓示:「兇手殺人時,身上可能會沾有血漬,要留意屋趄有否染血衣物或抹布。」
  DVC訓示完畢,探員及鑑證科人員陸續進入現場。
  在客廳的飯桌上,探員發現一張用鐵鎚壓着的紙條。
  那張紙條是甩毛筆字書寫的,上面寫十七個字:「鄭國明欠借貴利唔還,攞你命,貴利王包殺。」
  在露台與廁所之間的牆壁上,有一個血掌印,鑑證科人員努力將之「拓」下,帶返化驗室化驗。
  探員在單位內又搜到五柄染血利刀,包括兩把菜刀及三把生果刀。
當探員陸續檢走屋內物品時,發現男死者的雙人床,床內的金屬彈弓被人接上高壓電流。
一條有變壓裝置的電線,連接床邊一個電插座,令床褥內的金屬彈弓充電,難怪男死者的屍體會帶電。
「奇怪,死者是 斬死的,弄張電床褥來幹甚麼?」DVC的問題,令在場的探員無法解答。
  「是了,貴利王包殺是誰?」DVC問。
  這個問題,同樣沒有答案。


  葵涌警察宿舍四屍命案揭發翌日,警方派出大批藍帽子警員,在整個宿舍範圍內進行地氈式搜索,但未發現任何可疑物品。
  新界重案組刑事參事(調查)傅乃祥警司亦親自到場指揮一切。
  接辦此案的新界重案組第二隊探員及政府化驗師,仍在現場地找尋蛛絲馬跡。
  當搜索工作告一段落後,傅乃祥警司向在場探訪的記者講述案情。
  「兇案現場單位的門窗無被人撬過痕跡,單位內的物品亦未被搜掠。」
  「初步相信,四名死者是男戶主鄭炳和,三十七歲,女戶主李鳳鳴,三十歲,兩人的女兒鄭婉雯,十歲,兒子鄭梓杰,五歲。」
  「不過,由於屍體已嚴重腐爛,而男死者的臉部更中了多刀,需經他的人認屍及進一步確認,才能證實身份。」
  「我們在屋內檢到一張署名『貴利王包殺』字條,」傅警司說:「警方暫時以四重兇殺案處理,但仍不排除有自殺及兇殺成分。」
  「四名死者都是被刀斬死,至於他們是在甚麼情況下遭人殺害,因何被殺,兇手有多少人,這一切仍在調查中。」


  殮房。
  四具由葵涌警察宿舍送來的屍體,在驗屍室內並列,由兩名法醫官剖屍檢驗。

「四人除刀傷外,沒有其他傷痕,死亡時間相信在四月四日晚上至翌日黎明時分。」
  「男死者鄭炳和身中十刀以上,包括臉部三刀,左、右手各中兩刀,右大腿一刀,背部兩刀,致命一刀在頸部,因咽喉割斷而死。」
  「女死者李鳳鳴亦身中十刀,傷口主要集中在頭頸及上半身,致命一刀在頸部,將頸骨斬斷,令死者幾乎身首異處。」
  男童鄭梓杰身中五刀,分佈在胸、背、手及頸部。」
  「女童鄭婉雯身中八刀,遍及全身。」
  「四名死者都是因刀傷致死,由於屍體已嚴重腐爛,無法查證死者生前曾否被餵服藥物。」


  粉嶺機動部隊總部。
  一隊重案組探員在總部內開啟鄭炳和的貯物櫃及向與鄭柄和共事的三名廚司錄取口供,以了解鄭炳和的日常生活情況。
  資料顯示,鄭炳和於十五年繭加入警隊,曾做過便衣探員,其後調回軍裝。
  不久,鄭炳和申請調入粉嶺機部隊總部,任職廚司。
  鄭炳和的警員編號是一一×○八,於一九七八年遷入葵涌已婚警員宿舍居住,他當時的月莉有五千多元。
  「鄭炳和在當便衣探員時十分好賭,但逢賭必輸,每月只給一千元家用給他的妻子。」鄭炳和一名同僚對重案組探員說。
  「鄭炳和的妻子李鳳鳴,在嫁給鄭炳和之前,是在旺角一間舞廳工作的,當時,鄭炳和仍是便衣探員,在查案時與她相識。」
  「據矢鳳鳴婚後由於家用不足,需外出工作,幹回車衣老本行。」
  「當女兒出世,李鳳鳴將女兒交由親人照顧,仍舊外出工作,直至兒子出世後波留在家中照顧兩名子女。」
  「鄭炳和在婚前已常借貴利,由於經有借無還,鄭炳和的上司恐他會濫用職權『還債』,於是把他由便衣探員調回軍裝。」
  「調職後,鄭炳和仍嗜賭如故,再欠下大筆貴利無法償還,為開大耳窿騷擾,他才申做警隊廚司,躲在機動部隊內。」
  「據知,鄭炳和在遷入葵涌已婚警員宿舍居住時,已清還所有欠債。」
  「當我問他錢從何來時,他顯得有點不高興。」
  「其後,他又主動告訴我,是中了一場冷馬贏了數萬元,足以還債。」
  「近年來,我們已沒有聽過他賭錢,亦沒有聽過他借貴利。」


  慘死的兩名小童,鄭炳和的大女兒鄭婉雯,在葵興許大同小學讀上午校四C班。
  據校方表示,鄭婉雯經常缺席,而由四月四日起再沒有上課。
  「我們曾打電話到鄭婉雯家中,但沒有人接聽電話。」校方說:「由於過往經常都是這樣,而她的家長又不與樀方合作,所以我們也不以為意。」
  鄭婉雯的弟弟鄭梓杰,在葵芳崇天幼稚園讀上午高C班,鄭婉雯以前亦在這間幼稚園就讀。
  「鄭梓杰在農曆新年過後,曾奎三個星期沒有回校上課,而且已欠繳了兩個月學費。」幼稚園一名教師說:「校方一度以為鄭梓杰退學,於是派人到他的家中了解情況。」
  「鄭梓杰的母親對兒子沒有上學一事並不關注,她說因無暇帶孩子上學,所以就讓孩子留在家中。」
  「至於欠繳的兩個月學費,鄭母反而爽快清付,並叫我們繼續讓鄭梓杰就讀。」
  葵涌警察宿舍四屍命案,由於案情嚴重,警方將該安校由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課偵查。
  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課,英文簡寫是OSCB,俗稱O記。
  O記特別成立一個專案小組,集中警方人手調查此案。
  不過,此案的疑點雖然不少,但警方所掌握的線索並不多。
  由於兇安發生後三日始被揭發,場遺下的指模及腳印,甚至在露台牆壁遺下的血掌印,已受自然因素破壞,無法從中找到證據。
  現時,對警方最有用的,是在現場檢到的那張字條,科學鑑證及筆跡專家,正對那張字條進行深入分析。
  「真不明白,在這個年代,還有人用毛筆寫字條,」O記一名探員說:「難道現在的大耳窿也想表現一下文采?」
  「鑑證科說,字條上所用的墨,與在現場檢到的一個墨盒(屬鄭婉雯所有)內的墨不同,而用來寫字的毛筆,亦未能在現場找到。」另一名探員說。
  「貴利王包殺是誰?」
  似乎每個人都對這個問題感到興趣。


  四屍滅門命案的物證少得可憐,專案小組極向人證方面入手,希望能找到線索。
  首先揭發這宗命案的,是鄭炳和的同僚,鄭炳和原約了他在四月七日上午十時,在葵芳一間酒樓喝早茶。
  「那日,我在酒樓等至十一時許,還不見他前來,打電話到他家中,電話又沒有人接,於是就往宿舍找他。」
  「我到達案發單位時,發現鐵閘緊閉,但大門則虛掩。」
  「我先按電鈴,但屋內沒有反應。這時,我嗅到有臭味由屋內傳出,於是將手伸入鐵閘的空隙,將木門推開。」
  「推開木門後,一陣腐屍臭味衝鼻而來,我看見屋內的床上有『人』躺着,地上有一灘灘血水,我知道一定出了事,於是立刻打電話報警。」
  「那日你們相約喝茶,是否有甚麼事商談?」探員問。
  「也沒有甚麼特別的事,只不過是鄭炳和託我買四張直通車票取了大假,打算與妻兒到廣州探親戚。」
  「他原定當日返廣州的?」探員問。
  「他叫我買八號早上的車票,相信他打算在八號返廣州。」
  「你最後何時見過鄭炳和。」探員問。
  「在四月三日中午,那時他交錢給我購直通車票。」
  「當時他有甚麼異常舉動?」探員問。
  「當時他與我有說有笑,並說會帶些手信回來給我。」
  「你們在甚麼時候分手?」探員問。
  「大約下午五時左右。」


  住在案發現場樓下的一雙警員夫婦對專案小組表示,在四月四日凌晨,曾聽到案發單位有異聲傳出。
  「那一晚,我與丈夫已經入睡,突然被由天花板傳來的『咚咚』聲吵醒。」女戶主說:「那些聲音,聽來像樓上有人搬移家具,嘈吵聲持續了一分鐘左右。」
  「之後,我聽到一把微弱的女子聲,叫道:『唔好!唔好!』」
  「不久,隱約傳來水流聲,隔了一會,在廚房傳來重物墮地聲,之後回復平靜。」
  「當時,我曾問丈夫:『為何這麼吵的?現在是甚麼時候?』」
  「我的丈夫拿起手表看了看說:『現在已是凌晨二時多了。』」
  「至四月六日,我在露台晾衫時,聞到有臭味,但以為是死老鼠,也沒有去追究。」
  「當命案揭發後,我才矢那個單位出了事。」
  「你與鄭炳和及他的家人熟悉嗎?」探員問女戶主。
  「雖然我們是樓上樓下,但由於我們甚少接觸,對他們所知不多。」
  「那個單位是否經都有異聲傳出來?」探員問。
  「以前,在凌晨時戮經常都有開關門聲,但最近已減少了。」
  「以前是多久之前?」探員問
  「大約是一年多前。」
  「上址是否經常發生爭呼?」探員問。
  「我可沒有聽過。」


  專案小組的「智囊團」整理搜集到的姿料,列出事實、疑點,進行分析和推測,由「智囊團」主管伊信綜合報告。
  「根據居住在案發單位下的住戶證供,四名死者是在四月四日凌晨二時遇害。」
  「四人遇害時,並無發出呼救聲,只有一名女子細聲地說:『唔好!』」
  「死者沒有呼救,可能是在夢中遇襲,或被人餵服藥物。」
「四名死者都沒有被人綑綁,但卻身中多刀死亡,除女死者外,其二名死者都是在床上被殺,而且沒有掙扎跡象。」
  「根據四名死者身上的痕判斷,兇刀最少有五把,而我們在現檢到五把利刀。」
  「用五把刀去殺四個人,而且殺得無聲無息,兇手可能超過一個人。」
  「如果兇手超過一個人,他們之間一定早有默契,換言之,他們是立心上門殺人,究竟死者與他們有甚麼深仇大恨呢?」
  「現場門窗無被人撬過痕跡,換言之,是屋內的人開門讓兇手進入的,究竟兇手是與死者相識,還是用藉口騙死者開門?」
  「四名死者中,兩兒童身穿睡衣,男女死者則穿便服,腳上還穿鞋。」
  「有理由相信,兩名死者可能剛由外回家,一入屋就遭毒手。」
「最難理解的,是屋內的一張雙人床床褥被人接上電流,究竟是甚麼人做的?目的又為甚麼呢?」
  「現場有一張甩毛筆寫的字條,那張字條鑑證後,相信是寫書法用的『月宮殿』(優質宣紙)。」
  「安發現場找不到寫那張字條的筆和墨,相信字條早已寫好,由兇手帶到現場。」
  「那張字條的內容是:『鄭國明欠倩貴利唔還,攞你命,貴利王包殺。』」
  「字條上不寫鄭炳和而寫鄭國明,顯見兇手己與男死者相多年。」
  「字條署名是貴利王包殺,但據我們調查所得,鄭炳和近年已沒有再借貴利,字條上這樣寫,可能是想誤導我們。」
  伊信警司作出綜合報告後,對「智囊團」說:「現時,我們集中調查與男女死者相識超過七年的人,逐一為他們錄取口供。」
專案小組展開廣泛偵查後,發現一項重要線索。


  旺角警署一名便衣探員何偉主動與專案小組接觸,表示可以提供這宗四屍命案的線索。
  「鄭國明(即鄭炳和)在旺角警署駐守時,和我是同一組的。」何偉對專案小組探員說。
  「當年,鄭國明說畏娶李鳳鳴時,我曾叫他考慮清楚,因為我知道她無非是貪戀阿明(鄭炳和)的權力。」
  「阿明沒有聽我說,他們先同居後結婚,但在結婚後不久,阿明即向我吐苦水。」
  「阿明說李鳳鳴欠下數萬元貴利,無法償還,要他出面與大耳窿講數。」
  「那一次,我陪阿明與大耳窿講數,結果大耳窿同意截數(不再利疊利計算),但要阿明還三萬元。」
  「那三萬元中,有一萬元是利息,但已較原先連本帶利還五萬元為少。」
  「大耳窿又給阿明一個星期時間籌錢還債,但到了最後一日,阿明只籌到萬多元。結果,李鳳鳴重返舞廳工作,借萬多元上期還債。」
  「還清這筆貴利後,阿明因一次行動上的疏忽,令到同僚受傷,結果被『燉冬菇』(降級),由便衣調回軍裝。」
  「當阿明的大女出生後,李鳳鳴以家用不足為藉口,對阿明稱要外出工作,女兒則交由戚照顧。」
  「李鳳鳴入歡場前,是一名車衣工女,她對阿明說,到製衣廠工作幫補家計。」
  「不過,阿明其後發覺李鳳鳴並非在製衣廠工作,而是由以前舞廳的姊妹介紹人家給她。」
  「據阿明說,李鳳鳴的性欲十分強,他認為李鳳鳴這樣做,除不甘食貧外,滿足性欲也是一個主要原因。」
  「阿明心中有數,並沒有拆穿,用了一招鴕鳥政策,申請到粉嶺紀律部隊總部當廚司。由於那時,阿明獲編配葵涌警察宿舍單位,不用再捱貴租,於是李鳳鳴再無藉口出外工作。」
  「雖然李鳳鳴間中再會舊客,但阿明則無從制止,唯有隻眼開隻眼閉。」
  「阿明對我說,他們不離婚,是怕被收回宿舍單位,所以唯有維持現狀。」
  「自從阿明遷入葵涌居住,我們就很少見面。」
  「直至去年暑假,阿明約我喝茶,對我說,李鳳鳴與一名男子同居,已有好幾個月沒有回家。」
  「阿明說,與李鳳鳴同居的男子叫黎新來,由於不知對方的來頭,阿明叫我幫他『起底』。」
  「阿明所說的黎新來,是廣東惠陽人,一九七九年由大陸偷渡來港,今年二十四歲。」
  「黎新來在油麻地租了一個房間居住,有一段時間在旺角一間舞廳工作,透過舞小姐介紹,認識李鳳鳴。」
  「後來,黎新來搬到青衣島楓樹窩臨屋區居住,兩人就在那兒同居。」
  「兩人同居後,黎新來就沒有在舞廳工作,轉行任清潔工入。」
  「阿明知道黎新來的底細後,央求我陪他與黎新來講數。」
  「我對阿明說,女人要變心,誰也阻不了,就算今次攆走黎新來,下次還有第二個,但阿明一定要我幫他。」
  「終於,我帶阿明去找黎新來。」
  「黎新來對我們說,是李鳳鳴纏他,他反而叫阿明設法阻止李鳳鳴去找他。」
  宋阿明不敢對李鳳鳴說,反而是李鳳鳴從黎新來口中知道了這件事,巴阿明罵了一頓。」
  何偉向專案小姐探員說出鄭炳和、李鳳鳴、黎新來三人的關係後,專案小諓黎新來是此案的關鍵人物,加緊追查。


  根據人民入境事務處資料,黎新來於四月七日,即滅門兇案揭發當日,離開香港進入大陸。
  由於時間上的巧合,專案小組認為黎新來可能畏罪潛逃,於是透過國際刑警,要求大陸公案人員協助找尋黎新來下落。
  另方面,專案小組又向法庭申搜查令,分別搜查青衣島、油麻地等多處地方。
  上述地點,都是黎新來工作及居住地方,搜到一批重要證物。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八日,下午四時二十五分。
  黎新來自大陸回港,經過羅湖海關時,被人民入境事務處職員口留,交由邊境警方,再通知專案小組探員把他帶走。
  黎新來被帶返葵涌警署接受盤查時,強調今次返大陸只為探親,並非畏罪潛逃。
  除此之外,黎新來拒回答警方任何問題。
  由於無充分證據證明黎新來與案有關,警方稍後准他保釋候訊。
  四月二十四日,黎新來往葵涌警署報到後,獲准延長保釋,五月一日再到警署報到。
  專案小姐一名探員向黎新來表示,經調查後相信他與案無關。
果然,當黎新來於五月一日往警署報到後,獲無條件釋放,但仍不准離港。


  黎新來獲釋後,返回青衣島楓樹窩臨屋區後不久,一名女記者就登門找他。
  「黎先生,恭喜你洗脫嫌疑。」女記者說:「無辜成了嫌疑犯,心情相信不好受吧!」
  「唉,總之就是當黑,不要提了。」黎新來沒好氣地說。
  「咦,黎先生,你的眼角腫了,是不是警察用暴力盤問你,如果是的話,告訴我,讓我在報紙寫出來,為你出氣。」
  「唉,他們官官相衛,投訴也沒有用,我看還是算了。」黎新來對那名女記者開始有好感,說話也多了。
  「今次為你帶來不少麻煩,是不是?」女記者問。
  「你看看我這兒,甚麼也被警方拿走,他們說要做科學鑑證。」黎新來說:「那些東西被他們拿了,會交還就奇了。」
  「最令我覺得不好意思的,是我的表兄及家人被那些警員問長問短,為他們帶來麻煩。」黎新來說:「這個單位其實是我表兄的。」
  「黎先生,你在香港還有些甚麼親人?」女記者問。
  「我的生母、兩兄兩姊都在鄉間,我在家中排行最小,每逢過年過節,我都回鄉探望家人。」黎新來說:「上個月我趁清明節回鄉探親,豈料竟因此惹上官非。」
  「黎先生是幹哪一行的?」女子記者問。
  「我是做大廈清潔的。」黎新來說。
  「黎先生有沒有女朋友?」女記者問。
  黎新來想了一會,說:「我在鄉間的兄長,去年介紹了一名深圳女子給我認識,我乞的感情發展不俗,只怕會因今次事件響我們的感情。」
  「如果是這樣就太可惜了。」女記者以同情的態度說:「是了,黎先生平日有甚麼嗜好?」
  「多數是看電視,間中會寫寫字。」黎新來說。
  「寫字?」女記者問:「是用毛筆寫的書法是不是?」
  「是。」黎新來說。
  「黎先生,你與女死者李鳳鳴是相識的,是嗎?」女記者問。
  「我與她只不過是普通朋友。」黎新來吞吞吐吐地說。
  「你們是如何認識的?」女記者問。
  「是朋友介紹的。」黎新來說。
  「相識了多久?」女記者似乎對這個話題十分有興趣,追問不已。
  「大一年左右。」黎新來說。
  「你認識她時,知不知她是有夫之婦?」女記者問。
  「她對我說已與丈夫離婚,」黎新來說:「後來我才知她騙我。」
  「你是如何知道她騙你呢?」女記者問。
  「是她的丈夫告訴我的。」黎新來說。
  「她的丈夫告訴你?」女記者問:「她的丈夫是誰?」
  「鄭國明。」黎新來說。
  「你還會繼續在這兒住嗎?」女記者問。
  「不會了,」黎新來說:「無端端成了新聞人物,這兒的街坊經常對我指指點點,現在不用到葵涌警署報到,明天我就搬到九龍與朋友居住。」


  自從黎新來獲得釋放後,葵涌警察宿舍四屍滅門案的偵查工作似乎沈寂下來。
  沈寂得似乎連死者也感到不耐煩。
  自該宗滅門慘案發生後,警察宿舍B坐五樓走廊一直有警員把守,走郎兩端仍用繩索攔着,以防閒雜人等闖入案發現場。
  不過,由於這宗滅門案太過慘烈,在兇案發翌日,五樓一戶人家已因受警過度首先遷出。
  事隔一個月,現場的慘況仍令住客記憶猶所。
  不知是否心理作用,住客感到夜闌人靜之際,走廊陰風陣陣。
  部分住客表示,曾見到鄭家冤魂在走廊飄浮,令人不寒而慄。
  由案發至五月五日,宿舍五樓只有三戶仍未遷離,但並非他們不想搬,只是在等候當局安排而已。
  葵涌警察宿舍住戶,為令鄭家冤魂安息及祈求早日破案,於五月九日下午一時,在宿舍B座地下,舉行法事替鄭家四人超度,希望各冤魂早日安息,同時態知宿舍各單位住戶,逢凶化吉,平安無事。
  在黎新來獲釋同時,專案小組其實已作了一連串安排。
  住青衣島楓樹窩臨的屋區訪問黎新來的女記者,其實是專案小組女探員,她從黎新來口中獲知不少寶貴線索。
  為令黎新來安心,專案小組又放出煙幕,說已拘捕五名男女,懷疑與四屍案有關。
  專案小組其後擴大偵查範圍,並二十四小時監視黎新來。
  此外,專案小組又接觸到多名重要證人,並為他們錄取口供。
  其中有兩名證人對專案小組表示,黎新來曾向兩人坦認與案有關。
  殺害鄭炳和的構想,已經進入行動階段。黎新來與鳳鳴決定在八七年四月三日下手。
當日,李鳳鳴趁鄭炳和帶兩名子女外出遊玩,與黎新來在家中布置一張電床,打算先將鄭炳和電暈,然後將他殺害,再布下大耳窿殺人假局。
  吃過晚飯後,李鳳鳴待兩名子女入睡後,與鄭炳和外出消夜,至十二時許回家。
  此時,黎新來已利用李鳳鳴所配的鎖匙,入屋將床褥通電,並且在露台藏匿。
當鄭炳和如常在雙人床床尾打算脫鞋時,即觸電暈倒。
  鄭炳和被電暈後,黎新來現身,與李鳳鳴「夾口供」。
  「我已寫好一張字條嫁禍大耳,我要令警方相信鄭國明是大耳窿殺的!」黎新來拿出一張字條,放在飯桌上,再用一個鐵鎚壓着。
  「警方來查案時,你對他們說,有兩名男子來找鄭國明,當時兩名孩子已入睡。」
  「鄭國明見了那兩名男子後面色大變,藉故叫你落街替他買香煙把你駛開。」
  「當你買了香煙回來時,鄭炳和已經遇害,而那兩名男子則不知所終,於是你就報警。」
  「由於你曾見過那兩名男子,所以,現在我們要決定那兩個人的面貌,令警方去追查。」
  黎新來與李鳳鳴夾好口供後,就用刀把鄭炳和斬殺。
  當黎新來殺人後,打算拆除連接床褥的電線時,突然聽到有一把兒童聲音叫「媽媽」!
  聲音是鄭炳和小兒子鄭梓杰發出的,其實他當時只不過是發開口夢。
  可是,黎新來卻以為鄭梓杰看到他行兇,沒有細想,一刀就把鄭樟杰斬死。
李鳳鳴來不及制止,呆在當場。


  黎新來一不做二不休,舉刀要斬殺鄭婉雯,李鳳鳴拉着他的手,哀求說:「唔好!唔好!」
  黎新來沒有理會她,將她推開,把鄭婉雯也殺害了。
  這時,李鳳鳴突然走入廚房,黎新來不知她做甚麼,打算到廚房安慰她。
  豈料,李鳳鳴轉身就給了他一刀,他急忙閃避,但大腿仍中了一刀。
  黎新來怒之下揮出一刀,幾乎把李鳳鳴斬得身首異處。
  殺了四人後,黎新來用布將傷口紮好,然後從廚房取出多把利刀,在四名死者身上刺出多個傷口,希望混浠警方視線,以為兇口有多人。
  之後,黎新來到廁所沐浴更衣,洗去血跡後離去。

黎新來被捕後,被控以四重謀殺罪名,主控官陳述案情指出,鄭炳和與李鳳鳴一九七六年結婚。
  一九八六年中,李鳳鳴認黎新來,其後兩人來往甚密,並曾一起前往中國大陸旅行。
  李鳳鳴其後更隔晚在被告於青衣島楓樹窩臨屋區家中度宿。
  主控官表示,被告在地盤工作,原定於四月七日與表兄返大陸探親。
  「不過,被告在四月四日上班時,被發大腿受傷流血,而在當日晚上,被告突然前往深圳,兩日後返港,翌日再與表兄北上。」
  八八年四月二十七日,控方證人出庭作供。
  證人李永和出庭作供時表示,他在八一年與黎新來認識。
  「黎新來於八六年尾,在旺角富麗華夜總會做大班,當時我的女友也在該夜總會任職。」
  「黎新來其後介紹李鳳鳴與我認識,他說李鳳鳴是他的『老婆』。」
  「去年一月二十七日,我與女友在深圳乘巴士回鄉度歲,當時黎新來與李鳳鳴恰巧與我們同車。」
  「去年三月初,我與黎新來及一姓蕭朋友,在總統桌球室打桌球,當時我問李鳳鳴何以沒有來,黎新來說已與李鳳鳴分手。」
  「去年四月七日,我與女友回鄉掃墓,約三日後返港,返港後才知李鳳鳴一家四口已遇害。」
  一名已移民台灣,專程返港作供的女證人岑月好表示曾見到黎新來的大腿受傷。
  「去年四月,我承接了德輔道一地盤的清潔工程,我透過一名姓任男子找散工。」
  「四月二日,姓任男子帶黎新來及一名姓劉男子到德輔道地盤工作,當時黎新來並沒有受傷。」
  「翌日沒有工開,至四月四日,再接得康山地盤清潔工程,黎新來亦有來上工。」
  「那日我見到黎新來的長褲滲血,於是拿了一塊膠布給他貼傷口。」
  「由於黎新來的大腿受了傷,我編排一些較輕鬆的工作給他做。」
  「自當日放工後,我已沒有見過黎新來了。」
  介紹黎新來到地盤工作的任桂昌出作供時表示,他繴絡黎新來為岑月好工作了兩日。
  「黎新來四月二日在德輔道地盤工作了一天,四月三日沒有工開。」
  「四月三日晚上八時左右,黎新來打電話給我,問我是否有工開。」
  「我約他於四月四日早上在楓樹窩臨屋區小巴站會合,同往康山地盤開工。」
  「我見到黎新來腳大腿有血清,於是問他是如何弄傷,他說在四月二日開工搬坭頭時,被鐵技所傷。」
  「四月四日收工時,黎新來換褲時,我看見他的傷口包紗布,紗布上有血漬,我當時叫他去看醫生。」
  「收工後,黎新來問我大陸海關當日在甚麼時間停止辦公,他對我說會返鄉掃墓,明天不能開工。」


  科學鑑證科人員在庭上作供時表示,在現場檢到那張字條,證實出於黎新來手筆。
  「我們找到黎新來送給朋友的一幅大字,發現與現場的字條有多處相同。」
  「首先,兩張都是用『月宮殿』紙,其後,兩者所用的墨成分相同,第三,在顯微鏡下,發現兩者的筆觸相同。」
  黎新來雖然否認與案有關,但陪審在聆聽控辯雙方陳詞後,於五月底裁定黎新來三項謀殺罪名成立(鄭炳和,鄭婉雯,鄭梓杰),一項誤殺罪名成立(李鳳鳴)。
  法官依例判黎新來三項謀殺罪處以死刑,一項誤殺罪則入獄十個月。
  八八年十二月二十日,黎新來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指黎新來未能提出上訴理由,而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黃泉相會


  陳惠愛呆坐在荃灣碼頭海邊已有好幾小時,他雙眼望沒有一刻平靜的海水,就像百看不厭般。
  他此時的心情亦如海水般起伏不定,自從由大陸來港後,他就有一種等死的感覺。
  陳惠愛是普寧人,一九八一年才由大陸來港與妻兒團聚,當時他已經五十歲了。
  半生在大陸保守環境中生活,令陳惠愛難以適應香港的緊張生活。
  在來港的最初幾年,陳惠愛幾乎足不出戶,他寧願做住家男人,在家料理家務;如吐絲的蠶蟲一樣,他把自己包在厚厚的繭內。
  他的妻子李桂蘭(五十歲),性格與他是兩個極端,李桂蘭喜歡交朋友,並且在荃灣一間商場開了一間時裝店,終日為生意應酬忙個不停。
  陳惠愛與李桂蘭育有四名兒子,全部已長大自立,其中長子及第三子已婚。
  兩夫婦與兩名未婚兒子,同住荃灣荃錦中心第一座二十七樓一單位。
  上址有兩房兩廳,陳惠愛與李桂蘭住一房,兩名兒子則共住另一個較細房間。
  陳惠愛每日的工作,如已終好的電腦程式,早上六時半起,為妻兒煮早餐。
  待妻兒上班後,陳惠愛執拾一下地方,離家沿海邊散步。
  中午時分,到一間燒腦飯店,吃一碗叉雞飯及一碗例湯。
  飯後,就坐在海邊看海,至下午四時,到街市買,然回家為妻兒準備晚飯。
  飯後,執拾好一切後,妻兒各自找娛樂,而陳惠就躲進房內,躺在上,雙眼望天花板。
  「阿陳,與其躲在家中,不如到時裝店幫我手,見見世面也好。」李桂蘭對陳惠愛說:「你的意思如何?」
  在李桂蘭不斷游說下,陳惠愛曾到時裝店幫手,可是逗留不了半天,他就受不了溜回家中。
  這亦難怪,當李桂蘭向朋友介紹陳惠愛時,她的朋友總是說:「陳先生,你的太太可真的本事,時裝店被她打理得頭頭是道。是了,陳先生你是做哪一行的?」
  陳惠愛不想騙他們,可是,他又難以回答那些人的問題,難道說自己是住家男人不成?
  「阿陳,不要這樣小家氣好不好?」李桂蘭勸陳惠愛說:「我的不也就是你的,你到時裝店幫我,難道我會當你是夥計不成?」
  「人家和你說話,你栗他們有問有答,有說有笑才成。人家問你而你總不回答,人家會以為有甚麼地方開罪了你。」李桂蘭說。
  「他們老是問我幹哪一行,你叫我怎麼答他們?」陳惠愛不滿地說。
  「唉,這個還不容易,你答他們是時裝店的老闆,不就行了嗎?」李桂蘭說。
  「時裝店是你的,我這樣說,不是騙人嗎?」陳惠愛說。
  「阿陳,怎麼說了這麼多次,你還是不明白,難道我和你還計較這些嗎?」李桂蘭已開始有點怒意。
  「你不計較,我可計較,」陳惠愛察覺不到對方的怒意說:「總之,你的是你的,你的時裝店與我無關,我不會叨你的光的!」
  陳惠愛的說話激怒了李桂蘭,把他罵了一頓,他們的兩名兒子聽了爭吵聲,也沒有來相勤,因為已習以為常了。
  每次吵架,其實都是陳惠愛捱罵,因為通常只有李蘭罵他,他沒有還口。
  李桂蘭雖然經常責罵陳惠愛,但並非是因為討厭他,而是恨鐵不成鋼,她希望能「罵醒」陳惠愛,令他的人生觀更加積極。
  可是,她沒有想到這種做法,反而令陳惠愛以為她討厭他,想把他罵走。
  對於年已六十歲的陳惠愛,這個訊息無異揭示他患了不治之症。
  陳惠愛開始擔心,萬一被妻子趕走,他是否有路可走。
  答案是:沒有。
  陳惠愛在香港可以說是完全沒有朋友,而他亦無任何一技之長,加上年紀已大,如果他的妻子拋棄他,他就不知如何是好。
  自從有了這種恐懼,陳惠愛稍微改了自己那種刻板的生活方式。每天,他都會抽出一段時間,監視他的妻子李桂蘭。
  陳惠愛在商場內找到一處隱閉地方,在那兒,他可以看到李桂蘭經營的時裝店內的情況,但時裝店內的人看不到他。
  自從開始監視李桂蘭,陳惠愛愈看愈驚心,怎麼李桂蘭與男人打情罵俏,賣弄風騷的?
  其實,只是陳惠愛自我封閉過久,將普通社交視作越軌行為。
  最令他感到絕望的,是有一次他看到一名外籍男子吻李桂蘭的兩頰。
  這還了得!光天白日,大庭廣眾下,竟然做出這些茍且行為,如果不是自己親眼見到,也不知道綠帽已由頭笠到落腳。
  陳惠愛想衝出去教訓撱雙姦夫淫婦,但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他的雙腳如被強力膠黏在地上,不能移動分毫。
  「再見,李察。」李桂蘭對一名外籍男子說。
  李察是李桂蘭的服裝設計師,為她設計時裝,在時裝店出售。
  李察今年二十四歲,由於與李桂蘭談得投契,認了她做契媽。
  他沒有想到,自己禮貌式親吻長輩,竟然間接害了兩條人命。
  陳惠愛當然不知道李桂蘭與李察的關係,他只相信自己眼凵所見及自己腦中所猜想的。
  完了!陳惠愛彷看到自己潦倒街頭的日子。
  自從知道這個「秘密」後,陳惠態度開始有所轉變,他變得較從前活躍,話也較從前多。
  看見丈夫的轉變,李桂蘭還以為自己對丈夫的鼓勵奏效,由於有這種誤解,所以她染有察覺陳惠愛的舉動與往日的不同。
  有一次,陳惠愛去探訪已婚的兒子,他抱着孫兒淚流滿面,令全家人感到莫名其妙。
  此外,在陳惠愛生日當天,他又破例不在家中慶祝,改為在酒樓設宴。
  陳惠愛的家人雖然對他的性格轉變感到奇怪,但沒有人察覺到陳惠愛心中存在一個兇殘計劃。
  一九九二年八月月二十二日,陳惠愛的次子及四子於早上七時四十五分離家上班,屋內只有陳惠愛及李桂蘭兩人。
  中午十二時半,二十歲四子返家,打開鐵閘後,發覺大門的防盜鍊被人扣上,不能開放,但按鈴及叫門都沒有回應。
  由於事態可疑,他到大堂管理處致電返家,但沒有人接聽;打電話到時裝店,亦沒有人接電話。
  他心知不妙,致電兄長,經齍議後於下午一時報警。
  警方及消防員接報抵達,由消防員撬開大門進入單位內,在單位的牆壁上,有八個用紅色箱頭筆寫的大字:「孫兒永別,黃泉再見。」
  各人心知不妙,欲進入兩夫婦睡房時,發現房門反鎖,於是由消防員破門進入。
  入房後,赫然看見陳惠愛身穿深色西裝,黑色皮鞋,用尼龍繩在房門前吊頸,解下時已氣絕多時。
  李桂蘭則倒伏床上,身穿紫色外套,頸纏白色尼龍,身體被棉胎覆蓋。
  李桂蘭送院後亦證實不治。
  在睡的牆上,亦有黑色箱頭筆所寫字句,內容為:「你過到年我就過唔到年。」
  此外,警方在房內搜到一封男死者所寫遺書,講述事件經過,最後數句是:「一時錯手,將妻子殺死,大錯鑄成,後悔不已!」
警方經調查後,男死者懷疑枕邊人紅杏出牆,盛怒之下錯手將妻子勒斃,畏罪上吊自殺身亡。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三角錯


 自己本來就是姓黃,題可以那些長舌婦卻在背後叫自己做陸先生呢?
 這些話聽得多了,黃興平終於忍不住向長舌婦問個明白。
 「我們不是叫你做陸先生,而是叫你做綠先生。」長舌婦說。
 「這有甚麼分別?」黃興平無法理解長舌婦的說話。
  「分別可大了,如果姓陸地的陸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姓綠色的綠就認真不妙了,是不是?」長舌婦說。
  黃興平終於理解長千婦的說話,知道別人為甚麼叫他做綠先生後,黃興平感到十分憤怒。
  都是那個女人闖的禍!
  那個女人就是黃興平的妻子李氏,較早前,李氏在何文田愛民一個街市,替一名賣芽菜、豆腐的小販李德森工作時,即傳出兩人有不可告人關係。
  後來,李氏為免招人口實而辭職,但仍與李德森有來往。
  黃興平聽了長舌婦的說話後,回家向妻子興師問罪,在爭吵時,黃興平毆傷了妻子。
  李氏一氣之下,丟下兩名女兒返回娘家,這更令黃興平產生懷疑,認為李氏借故與情夫幽會。
  為證實自己的推測,黃興平竟然跟蹤自己的妻子。
  這日,他跟蹤李氏到了油麻地平安大廈,看見她進入一間「純粹租房」別墅。
  黃興平躲在樓梯,居高臨下透過玻璃門向內望。
  他看見李氏站在櫃面,與別墅職員閒談。
  過了一會,行動不便的李德森,亦一拐一拐地走進別墅。
  李氏見到他,與他有說有笑,之後,兩人一起離開櫃面,大約半小時後才離開別墅。
  黃興平這時再也忍不住,由樓梯衝下來攔住兩人。
  「好一對姦夫淫婦,今日終於被捉住了!」黃興平喝道。
  看見黃興平突然出現,李德森與李氏均感愕然。
  「阿平,你說話放乾淨些,甚麼叫姦夫淫婦!」李氏質問黃興平。
  「這還用我說嗎,你們這對狗男女就是姦夫淫婦,今次被我當場逮住了!」黃興平氣憤地說。
  「你……」李氏情急之下,也說不出話來。
  「黃兄,你誤會了……」李德森還沒說完,已被黃興平打斷說話。
  「誤會?一男一女到別墅去,究竟幹甚麼事,還用畫公仔畫出腸嗎?」黃興平說。
  「阿平,你說話勿太過分是森哥介我到這工作的,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問問別墅職員!」李氏憤怒地說。
  黃興平向別墅方面求證,才知道的確是李德森介妱李氏到別墅工作。
  自從這一次後,李氏興黃興平的感情更趨破裂。
  李氏仍在娘家居住,由於黃興平要照顧兩名女兒,忙得沒有一刻安寧。
  思前想後,他認為一定是李德森挑撥他們兩夫婦感情,欲坐收漁人之利。
  一見到李德森,黃興平就質問說:「你為甚麼勾引我老婆!」
  李德森被黃興平嚇了一跳,連忙分辯說:「黃兄,你不要多心,我與阿嫂是沒有特別關係的。」
  「你不用否認了,你向她獻殷勤,骨子裏想些甚麼,難道我會不知道嗎?」黃興平說。
  兩人就在李德森的檔口前發生爭執,黃興平取了一塊用來放置豆腐的木板,朝李德森的頭部拍去。
  李德森走避不及,頭部被打傷流血,他大驚之下逃走。
  黃興平見李德森逃走,拔出藏在身上的三角銼尾隨追趕。
  李德森本身行動不便,加上心情緊張,走不了幾步,就滑倒地上。
  黃興平不用花太大氣力,就追上李德森,隨即用三角銼向李德森身上刺去。
  李德森雖曾拾起一塊木板抵抗,但終因受傷過重,暈倒不省人事。
  由於事發在街市內,不少小販都用各種方法去阻止黃興平。
  混亂中,黃興平被人用刀刺傷右腿,負傷逃走,但終於因流血過,不支倒地。
  警方接報到場,在街上發現黃興平,經街坊指證,知道他與案件有關,於是將他拘捕及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此外,李德森在送院後已證實不治,驗屍發現他被三角銼刺了二十六下,失血過多及傷及內臟致死。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黃興平被控謀殺李德森罪名,在新蒲崗判署提案。
  黃興平其後由警方扣押候審,他對探員表示,今次殺害李德森,是因為李德森勾引他的妻子。
  李德森今年三十歲,本是廣州人,十年前由大陸游水偷度來港時,遭鯊魚咬傷大腿,自此,行動不便,走路一拐一拐的。
  李德森來港後,在元朗依靠年遭父親。
  三年前,李德森在何文田愛民邨租了一個街市單立,掛上「周記」招牌,出售芽菜豆腐等東西。
  一年之後,李德森聘用黃興平的妻子李氏幫他理料檔口,豈料因而引起黃興平誤會。
  八六年九月九日,該案在高院審結,陪審團會商五小時後,一致定黃興平謀殺罪名成立。
法官依例判黃興平死刑。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迫人太甚

他要我給五萬四千元『掟煲』費,還恐嚇說如果沒有,就將我毀容。

運輸署駕駛考驗中心。

「阿光,不用緊張,你一定合格的。」許強拍歐光的肩膊說。

「強哥,多謝你。」歐光衷心地說。

歐光今年十八歲,在康山酒樓任職樓面,認識了茶客許強,兩人一見如故,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阿光,你有什麼生日願望?」許強為歐光慶祝生日時問他。

「我希望考到車牌!」歐光堅定地說。

不過,由於阿光的數入有限,現在距離考試只有一個月,但歐光只學了十小時駕駛,連斜路開車也沒有把握,看來這次考試一定泡湯了。

「不用擔心,你不夠錢學車,我可以教你!」許強對歐光說:「只要我教你幾下絕招,考車牌就很容易。」

許強坐言起行,駕車載歐光到石澳,讓歐光「駕大膽車」(沒有駕駛執照的人,在沒有合格教車師傅在車指導於公眾地方駕)。

在許強在指導下,歐光的駕駛技術突飛猛進,終於考到車牌。

許強是一名「僱傭兵」,只要有錢,他什麼都做,殺人亦不例外。

為方便「工作」,許強經常物色一些「白手」(沒有犯罪紀錄的人),以便必要時為他工作。

歐光做夢也想不到,自己心目中的好人,竟是一個為怹帶來牢獄之災的人。

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二日,歐光要為許強的「好意」付出代價。

「阿光,今晚我約了朋友遊車河,但我的車剛入了廠,你如果有空的話,載我們去遊車河,好嗎?」許強在電話中對歐光說。

「強哥,不如你來取回借給我那部車吧!」歐光雖然有點捨不得,但口中依然說出這番話。

「不!反正我的車明天也可以出廠,不用這麼麻煩了。」許強說:「今晚九點,你到大角咀碼頭接我們吧!」

當日晚上九時,歐光準時到達大角嘴碼頭,接了許強及一男一女,男的叫「高佬」,女的叫莉莉,然後到樂富接另一名男子,之後在許強吩咐下將車駛往藍田。

「到了藍田,許強落車取了三樣用報紙包裹的果西,交給在樂富上車的『四眼仔』,我見到報紙包的是尺多長的利刀,已經知道有問題,但在當時的環境下,我不敢再問些什麼。」歐光向替他錄取口供的探員說。

「後來,許強叫我駕車到旺角,將車泊好,在一間酒樓吃晚飯。」歐光說:「在吃飯時,四眼仔向許強說,莉莉是他的女朋友,最近被人勒索金錢,今他感到非常不滿,他說要教訓那人,叫許強將那人擄到元朗,然後要那人將勒索得來的錢交出來。」

「四眼仔說,那筆錢大約有十萬元,他分文不要,全部給了我們,他說錢財是身外物,最重要是出一口氣。」歐光憶述當時的情況說。

吃完飯後,四眼仔和莉莉先行離去,歐光則駕車載許強及高佬到旺角洗衣街九十號偉基大廈,在新百樂舞廳門外讓許強及高佬下車。

「許強叫我將車駛到街角等候,隨時接應他們。」歐光說。

凌晨十二時許,四眼仔及莉莉行近歐光停在路邊的汽車。

「莉莉,我們就依計畫去做。」四眼仔吻了莉莉的臉說:「過了今晚,那個衰人就不會再麻煩你了。」

四眼仔說完,登上車子,在司機旁皫位置坐下,歐光留意到四眼仔的西裝外套之內的膘間,插一把用報紙包裹的利刀。

莉莉和四眼仔分手後,步往新百樂舞廳,在舞廳入口附近,向許強及高佬打了一個準備妥當的手勢。

二十分鐘後,莉莉和一名男子由舞廳下來,在路邊等的士。

這時,在附近等候的許強及高佬在那名男子的背後出現,兩人對那名男子拳打腳踢,莉莉趁機走開。

「四眼仔叫我將車開前接應。」歐光對探員說:「當我將車停在舞廳門口時,四眼仔下車用刀斬那名男子,其後更合三人之力將那名男子拖上車。」

「開車!」四眼仔對歐光說。

「我當時好驚,依四眼仔的指示將車駛往元朗。」歐光說時仍猶有餘悸。「雖然那個男人已經被他們斬傷,但在行車途中,他們還對那個男人拳打腳踢。」

「老兄,如果我有什麼得罪你們,求你們大人有大量放過我,我求你們送我去醫院!」那名遍體鱗傷的男子不斷苦苦哀求。

「你不用怕,我們不會要你的命,現在就送你去醫院!」許強對那名男子說,三人亦停止毆打那名男子。

「那個男人聽到許強這樣講,就沒再說話。」歐光說:「過了不久,四眼仔叫我將車駛入一條小路,小路盡頭是一個沙灘。」

「到了沙灘,四眼仔叫我停車。之後,他們三人將那個男人拖落沙灘,我回頭看看後座位,看見坐椅及車廂地板上有一大灘澩漬。」歐光說:「我當時很驚慌,不知怎樣才好。」

「後來,我聽到那個男人叫救命,過了幾分鐘,就見到許強他們三個人由沙灘走回來,他們身上都盎血漬。」歐光說:「我不敢問他們那個男人去了嗎,他們上車後,高佬叫我將車駛去元朗一間村屋。」

歐光等人到村屋後,各人將身上血漬洗去及更換衣服,歐光則用水將車上的血漬清洗。

「強哥,我怕會搞出人命,我想報警,可以嗎?」歐光悄悄地對許強說。

「你要報警,我都不反對,但你要想清楚,班差佬實『做夠你』(設法令你入罪)。」許強對歐光說:「現在你可以駕車離開。」

歐光駕車返回筲箕灣寓所,思前想後,在早上七時到筲箕灣警署報警。

警方在替歐光錄取口供後,知道事件的第一現場在旺角,於是將歐光交予旺角警署接手調查。

當歐光由警車載到旺角警署後,負責調查旺角區一宗傷人案的重案組探員,認為歐光與事件有關,於是向他進行盤問。

該宗傷人案發生在凌晨二時許,警方九九九電台接到一個報案電話,指在洗衣街九十一號地下,有一名男子遭人斬傷後被擄上車離去。

警方接報到場,在現場地上發現一對皮鞋,一撮染血頭髮及一灘血漬。

據目擊者表示,該名受傷男子當時身穿白底藍間條恤衫、牛仔褲。

警方在現場調查一番後收隊,案件稍後交由重案組接手調查。

歐光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當心慌意亂,未能認出那個沙灘所在。由於在青山公路一帶有不少沙灘,重案組打算在稍後時間用車載歐光沿青山公路辨認。

同日下午二時,數名郊遊人士在屯門小冷水(屯門踏石角龍門路四十四區,近中國水泥廠),發現一名男子倒斃在沙灘上,其中一人用手提電話報警。

屯門警署派人到現場調查,將半浸在水中的屍體搬上石灘作進一步檢查。

死者年約三十歲,身材健碩,穿白底藍間條紋恤衫、牛仔褲、白襪,沒有穿鞋。

法醫官在檢驗屍體時發現,死者的頭、額、背均被毆傷及有刀痕,臉部更被人用刀利至血肉模糊。

從死者身上的傷痕推測,法醫官認為這些傷患並不足令死者致命,由於死者被發現時上半身浸在水中,法醫官懷疑死者遇襲後,我去知覺溺斃。

為確定死者死因,鑑證科人員取了海水樣本,以便作進一步調查。

發現屍體的消息傳到旺角重案組,由於死者身上的衣和伏屍地點,與歐光的描述吻合,重案組探員於是押歐光到現場認屍。

「我相信就是他了!」歐光看了屍體一眼後,不敢再看。

晚上九時半,伏屍現場調查工作告一段落,死者屍體舁往殮房作進一步檢驗。

重案組探員根據死者的指模,查出死者身分。

死者袁慶雲,三十歲,有黑社會背景,原在洗衣街新百樂舞廳任舞女大班,後來因為向旗下舞小姐索取肉體利益,在個多月前被舞廳解僱,轉行向舞小姐「放數」(高利貸)。

由於案情嚴重,郭楚權警司親自接手調查,總親察張藻材與探長袁潤林及重案組探員合力協助。

晚上十一時半,重案組探員到新百樂舞廳「清場」調查,逐一盤問舞廳工作人員及舞小姐。

「阿雲昨晚九時半上來,他說要找莉莉,但莉莉當時未回來,阿雲就在這(舞廳)等她。」一名舞小姐對探員說:「到凌晨十二點多,莉莉回來,他們兩人談了一會,就一同離開。」

一九八九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二時,重案組探員押歐光到元朗大旗嶺一區一間石屋搜查證據,在屋後的草叢找到四隻染血白布鞋,兩個月報紙製造的刀套及數個玻璃樽,懷疑與案有關。

探員在石屋調查四小時後,於下午六時收隊離開。

翌日,警方歐光落案控以謀殺罪名,於一月十五日解上北九龍裁判署提堂。

警方相信,在這宗兇殺案中,還有三男一女在逃。

一九八九年一月十八日,警方發出與案有關的三男一女資料及圖片,通緝他們歸案。

四名疑犯包括:許德強,二十三歲、韓永昌,二十一歲、韓永三,十九歲、萬月兒,二十五歲。

一九八九年一月二十日,歐光在高等法院受審時承認誤殺罪名,獲控方接納。

代表歐光的大律師向法官求情時表示,被告駕車前不知道同行者的意圖,不知道有暴力事件發生。

「被告是一個未成熟的青年,今次主要是受壞朋友影響。」大律師說:「另一個令被告惹上麻煩的主要原因,是被告喜歡駕駛。」

「被告在案發前數月剛考到車牌,他的朋友叫他駕車接載,他是很難拒絕的。」大律師繼續為歐光求情:「被告事後恨後悔,主動投案及盡量協助警方。他剛中學畢業,尚有大好前途,希望給被告一次自新機會。」

按察司王見秋在判案時表示,奪去人命是很嚴重的罪行,不能輕判。

「不過,在這件案中,被告的處境較不尋常。」按察司說:「被告沒有實際參與襲擊死者,事前怹不知道有暴力事件發生。」

「被告在案中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脅,並非自願參與,被告未能在事發前離開。」按察司說:「本席考慮到被告當時思想混亂及律師的求情因素,加上被告無案底及勤奮工作,所以決定法外開恩,輕判被告入教導所九個月至三年。」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六日,重安探員拘捕案中關鍵人物萬月兒(莉莉),她在警誡作供時交代殺人動機。

「我在新百樂夜總會做小姐時認識他(死者袁慶雲),由於他是『黑底』(有黑社會背景),而我又希望找個『靠山』態蔭,我們很快就同居了。」莉莉說:「去年(八八年)四月,他又跟我一個姐妹上,我向他提出分手。」

「不過,他要我給五萬四千元『掟煲』(分手)費,還恐嚇說如果沒有,就將我毀容。」莉莉說:「我付了『掟煲』費,但他仍然經常問我要錢。」

「其實,他都用了我不少錢!」莉莉說:「他用我的名義向別人借『貴利』(高利貸),足足借了十多萬,那筆錢全部都由我替他還。」

除此之外,死者還迫莉莉和他合謀捉一些怕事的客人的「黃腳雞」。

死者完全不把莉莉當作妻子看待,只是盡量利用她皫身體為他賺錢。

莉莉將死者的所作所為告訴熟客四眼仔,四眼仔說會找人擺平死者。

幾日後,四眼仔對莉莉說已找到人教訓死者,約定莉莉將死者引到舞廳門口,讓殺手對付死者。

「當日,我跟他說,到樓下的提款機拿錢給他,他便跟我下去。」莉莉說:「之後,他就被四眼仔他們斬傷,還拉他上車離開。」

莉莉說,四眼仔翌日找她,說已殺了死者,叫她和他到大陸避風頭。

「最近,我們知道歐光已被判監,以為警方已放棄調查,於是由大陸回來。」莉莉說。

警方稍後將四眼仔拘捕,但由於莉莉一力承擔殺入罪名,警方在無足夠證據下,只得將四眼仔釋放。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萬月兒被控謀殺罪名,在北九龍裁判署提堂。

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五男二女陪審員裁定萬月兒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判被告監禁四年。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髮之戀

我不會讓第二個人摸你的頭髮……

我就放火燒了你的頭髮,

等你不可以再用把頭髮去勾引男人!

「我叫你一定要覆機,為什麼你不覆!」阿文緊扼阿瑜的頸,咬牙切齒地說。

……」阿瑜被扼得透不過氣來,雙手往前亂抓。但所抓到的,是完全不能幫到她,而又是她最需要的空氣。

「喂!你們在幹什麼!」一聲呼喝把阿文的理智喝回來,他鬆開扼阿瑜頸上的手,阿瑜軟倒地上,大口大口地吸氣。

一陣雜亂的腳步很快將他們包圍,來的是一隊進行反罪惡高空巡邏的藍帽子警員。

「趴在牆上!」一名藍帽子探員對阿文說。

「小姐,你沒事吧?」另一名藍帽子探員蹲下問阿瑜。

「我……我沒事。」阿瑜用沙啞的聲音回答。

雖然阿瑜說沒有大礙,但她頸上的紅色握痕卻告訴警員,她傷得實在不輕。

「叫白車(救護車)!」帶隊的王警長說。

「小子,你都好事多為,跟我們回警局啦!」一名警員將阿文扣上手銬。

「阿sir,我只不過跟她開玩笑,你們不用這麼緊張啊!」阿文極度不滿地說。

「你和她開玩笑?你和我們開玩笑是真,如果我們來遲一步,她已經沒命了!」王警長見阿文毫不將人命放在心上,怒極打了阿文一記耳光,把阿文的一邊臉也打腫了起來。

「差佬打人啊!」阿文高聲叫嚷,引來了附近的滋事分子,他們大部分都認識阿瑜,見到長髮的阿瑜蹲在地上,身子不斷起伏(大口大口地呼吸),以她被警員毆打,於是一齊起哄。

「差佬打人,不要讓他們走!」這句說話掀起了圍觀者的情緒。

王警長見勢色不對,立刻要求在附近的藍帽子警員增援。

大隊警員聞訊趕到現場,驅散滋事人群,救護車將阿瑜送在醫院診治,阿瑜則被押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

醫生在替阿瑜檢查時,發現她的喉骨有裂痕,如果不是及時護救,一定會有生命危險。

警方稍後將阿文落案,控以蓄意謀殺罪名。

在初級偵訊期間,代表阿文的律師要求保釋,雖然控方強烈反對,但法官以阿文年紀尚輕,加上曾投訴遭警員毆打,准他保釋外出候審。

「阿瑜,這次你一定要幫我,班差佬擺明車馬要玩我,他們一定會『做夠我』(切法令我入罪)。」阿文恢復自由後,不理會不准騷擾證人的禁令,向阿瑜求救。

「你差點就殺死我!你叫我怎樣幫你?你是當場斷正(在案發當時即場被捕)的呀!」阿瑜完全沒有了主意。

「我這樣做,完全是因愛你。」阿文說:「我買傳呼機給你,無非是想爭取時間見你。」

「你知不知道,如果你不覆機的話,我有多擔心?」阿文說得七情上面,阿瑜被他的說話感動得哭了起來。

「阿文,我怎樣才可以幫到你呢?」阿瑜抹乾眼淚問。

「代表我的律師已經教了我怎樣做,只要你合作就可以了。」阿文說。

「法官大人,我要求控方撒銷對我當事人的指控。」代表阿文的律師,在阿文再度提當時,對法官說。

「我的當事人根本就沒有做過控方所說的事,一切都是出於誤會。」律師說:「我要求傳召案中的受害人出庭接受盤問。」

「我和阿文其實只不過是鬧玩,我想不到那班差佬會利用我來害阿文的!」阿瑜的說話令在場的警務人員嚇了一跳,控方立刻將阿瑜列為敵對證人。

由於阿瑜突然反口,律政司經研究後,決定撒銷該案,法官下令將阿文當庭釋放。

不過,阿文並未因今次事件作出反省,反而……

「愛你愛到發狂!發晒狂!」

屯門一間小型卡拉OK內,阿文正在高聲歌唱,已有幾分酒意的阿瑜聽得如痴如醉。

「阿瑜,祝你生辰快樂,永遠快樂!」

今日是阿瑜的十二歲生日,阿文買了一大束花,和阿瑜吃過豐富的晚餐後,就到這間卡拉OK消遣。

「阿文,你整天說愛我,究竟你最愛我的什麼地方?」阿瑜和阿文熱烈擁吻過後,喝了一口啤酒後問。

「那還用問?你整個人我都喜歡,恨不得把你整個人吞下肚去!」阿文時作勢要把阿瑜吞下肚似的。

「不能這樣狡猾,快說你最喜歡我身體哪個部分!」阿瑜用拳打阿文的胸腔。

「好了!好了!不要再打了,你想謀殺親夫嗎!」阿文笑說。

「我最喜歡的,是你的一頭長長秀髮。」阿文撫阿瑜的頭髮說。

「算你識貨!」阿瑜嬌笑地說:「你說我的頭髮好看還是周慧敏好看?」

「周慧敏哪及得上你!」阿文說得十分認真,把阿瑜逗得樂不可支。

不過,這種溫馨場面並不長久,當阿瑜在一次偶然機會重遇她的初戀情人之後,她與阿文的感情就起了強烈變化。

「一七三覆了機沒有?」阿文不耐煩地問。

「先生,一七三還未覆機,我再幫你追call。」傳呼機台的接線生瞄一瞄紀錄,不柰和隔鄰的同事說:「這個人有沒有搞錯,一個鐘頭call了三十幾次。」

其實,無論阿文再call多少次也沒有用,因為在他call第一次時,阿瑜已經將傳呼機熄了。

這一夜,阿瑜約了初戀情人見面。

為避開阿文,阿瑜在下午藉詞身體不舒服,回家打扮得漂漂亮亮,要給自己心儀的男人一個好印象。

晚上十時,阿文到達阿瑜在荃灣任職的一間時裝店,打算接她放工時,筰店主口中得知阿瑜病了,於是急忙趕到屯門兆禧苑安禧閣廿二樓一單位找阿瑜,不過阿瑜不在家中。

「阿瑜下午返來換衫之後出去了。」阿瑜的叔叔對阿文說:「我現在要開夜班,還是走吧!」

阿瑜的叔叔是一名小巴司機,一向不喜歡阿文來纏阿瑜。

阿瑜的父母在她八歲那年因意見不合離婚。阿瑜由父親撫養,由於缺乏適當照顧,阿瑜和一群問題青年混在一起,無心向學,寧願在荃灣一間時裝店做售貨員。

年前,阿瑜的父親犯案入獄,阿瑜就搬到屯門和叔叔居住。

阿瑜經常搭叔叔的小巴由屯門到荃灣,認識了在荃灣小巴站頭收保護費的阿文。

阿文原本有不少女友,但當他遇上阿瑜之後,整個人就像了魔似的,一心一意要把阿瑜追到手。

阿瑜自從和初戀情人分手後,一直都沒有固定男友,經不起阿文的猛烈追求,終於成了阿文的女友,阿文的朋友,甚至叫她做阿嫂。

阿文一心等阿瑜十六歲後娶她做老婆,所以縱仗有幾次機會可與阿瑜發生肉體關係,他都輕輕放過,他希望能在正式娶阿瑜過門後才做那回事。

為免節外生枝,阿文送了一部傳呼機給阿瑜,每日都接阿瑜放工。

為怕別人奪去阿瑜,阿文一發現阿瑜和陌生男子傾談,便立刻加以干涉,這雖然令阿瑜不滿,但阿文次都把她哄得貼貼服服。

在阿瑜十二歲生日那天,阿文更和阿瑜開了一個聯名戶口,將自己的數萬元積蓄都交給阿瑜,自此之後,又每月存數千元入戶口。

阿文視那個戶口是他的老婆本,而阿瑜當然是他的老婆。

阿瑜當然不知阿文對她是如此認真,所以當她的初戀情人再度出現時,她毫不猶豫就移情別戀。

在阿瑜的心目中,愛情根本就是一場短暫的遊戲。

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凌晨二時十分,阿瑜由初戀情人送抵家門,她當然不知道在十數分鐘後,會由阿文送她入鬼門關。

「我送你回家?」阿瑜的初戀男友對她說。

「這的管理員很多事,我們在此分手好了。」阿瑜。

「既然這樣,那麼我就送你到這算了。」兩人接吻了好一會才好開,阿瑜的初戀情人目送她送入大廈內才離去。

阿瑜搭升降機抵達二十二樓,一出升降機,就看見臉色陰森的阿文,在他站立的地方,遍地都是煙蒂,相信他已在這等了一段長時間。

「為什麼你不覆機!」阿文一把將阿瑜拉到梯間,質問她說。

阿瑜還在回味剛才的羅蔓蒂克,被阿文呼喝後,心中十分不滿,衝口而出說:「我喜莰覆就覆,不喜歡覆就不覆,你憑什麼來管我!」阿瑜還是第一次用這樣強硬語氣來對阿文說話。

「你……」阿文被阿瑜的態度弄得青筋暴現,就不出話來。

「如果沒有其他事,我要走了,還有,你以後不要再來煩我!」阿瑜從手袋中取出傳呼機,交回給阿文,說:「這部傳呼機還給你,你以後都不要call我!」

「阿瑜!」阿文一手扯阿瑜的頭髮喝問:「你是否有了第二個男人!」

「放手!你扯得我好痛!」阿瑜慌忙保護自己的頭髮。

「我對你這樣好,為什麼你還背叛我!」阿文咬牙切齒地說。

「放手!你弄得我好痛!」阿瑜說時,用腳去踢阿文。

「你講,你是不是有了第二個男人?」阿文的語氣稍為放軟,他最希望聽到的,是阿瑜說他是她唯一的男人。

可惜,阿瑜不單沒有說出阿文想聽的說話,反而……

「我何止有第二個男人,我剛才還同他上呢!」阿瑜用嘲諷的語氣說。

「你個賤人!」阿文扯阿瑜的頭髮,將她的頭撞向牆壁。

!阿瑜的額頭腫起了一大塊,隨即失去知覺,軟倒在地上。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你要背叛我!」阿文雙手握阿瑜的頸,不斷搖她的身體說。

阿文沒有留意到阿瑜的臉色在他力握之下,由紅變青,再由青轉藍。

「你為什麼不出聲!」憤怒已令阿文失去理智,他一手扯阿瑜的頭髮,把阿瑜沿樓往下拖,由二十二樓一直拖到十九樓與十八樓之間才放手。

「我對你這樣好,為什麼你要對不起我!」阿文一邊喘氣,一邊用腳踢阿瑜的身體。

已經失去性命的阿瑜當然不可能回答阿文的問題,但阿文依然踢阿瑜的屍體,不斷地問:「為什麼?為什麼你要這樣做!」

「既然你這樣絕情,我就長痛不如短痛!」阿文對屍體說:「你記住!是我『飛』(拋棄)你,不是你『飛』我,這條頸巾是你送我的,現在我還給你!」

阿文說完,解下白色頸巾,綁在阿瑜的頸上。

「雖然是我『飛』你,但我都不會讓第二個人摸你的頭髮,正所謂長髮為君剪,短髮為君留,我就放火燒了你的頭髮,讓你不可以再用把頭髮去勾引男人!」阿文取出打火機,先燃頸巾,在火光熊熊下轉身離開。

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早上七時許,安禧閣二十樓住客劉先生趕上班,但升降機在他抵達前已關上了門,為爭取時間,劉先生決定走下一層,到十九樓搭升降機。

「我一行到樓梯口,就見到……我嚇得立即走回家打電話!」劉先生對到場調查的警員說。

警方九九九電台於早上七時十八分接到劉先生的報案電話:「安禧閣二十樓樓梯有個人燒到好恐怖,你們找人來看看!」

在附近巡邏的警員接報趕到現場,在十九與二十樓之間樓梯,發現一具上半身嚴重燒傷節女性屍體。

該具女性屍體上身所穿的冷衫前幅已被完全燒毀,下身穿淺色牛仔褲,褲袋內有兩元輔幣、一支唇膏、一排六環素消淡丸,無任何身分證明文件。

死者頸部以上已被燒得炭化,不能分辨面目。

警方稍後將整幢大廈封鎖調查,法醫官奉召到場協助。

法醫官初步檢驗屍體後,認為死者死於他殺,從現場無掙扎痕推測,案發地點並非第一現場,相信死者在其他地方遭人殺害後,移屍上址。

「死者在被焚燒之前,應該已經死亡。」法醫官對負責調查此案的張督察說。

「死者在時死亡呢?」雖然那具屍體仍冒出白煙,但張督察仍細心問法醫官。

「死者全身已出現屍斑,但身體仍未僵硬,相信死去約二至三小時。」法官說:「換言之,死者約在今早五時左右遇害。」

由於死者遇害時間尚短,張督察推測死者可能是大廈內的住客,而第一現場亦可能在案發現場附近,所以張督察要求一頭警犬及一隊藍帽子警員到場協助調查。

警犬「阿嬌」嗅了屍體一下後,沿樓梯向上行,直到二十二樓才停下,鑑證科探員用弧光燈照射,在牆壁上找到一個肉眼看不到的血印,在地上發現數十條頭髮,一顆鐵製衫鈕,懷疑與案有關。

四十多名藍帽子警員在大廈樓下集合,聽取張督察的簡報,然後搭升降機到大廈頂樓。由上而下向五百多個單位進行逐戶調查。

在藍帽子警員進行問卷調查的同時,新界總區重案組第三隊探員集中在二十二樓調查。

「今日早上四時多,我給一陣男女爭吵聲弄醒!」一名在二十二樓居住的住客對探員說:「我聽到他們在吵架,男的好似叫做阿文,女的好像叫做阿瑜。」

「他們吵了大約十分鐘左右就靜了下來。」那名住客說。

探員在二十二樓的升降機大堂地上,發現有十多根同一牌子的香煙蒂,於是通知鑑證科人員撿走化驗。

在探員調查期間,阿瑜的叔叔收工回來,被探員截停查問,並把他帶到案發現場辨認屍體。

「她燒成這樣,我認不到是否阿瑜。」阿瑜的叔叔瞧了屍體一眼,胃部一陣抽搐,幾乎就要吐了出來,連忙別過頭去,說怎樣也不願意再看屍體一眼。

在這種情況下,探員也不強人所難,向阿瑜的叔叔取了她的照片及私人物件,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

鑑證科檢驗在現場撿到的十多根煙蒂後,發現煙蒂上有同一人的指模,根據指模檔案,知道指模的主人叫張家文。

張家文,十七歲,報稱是運輸工人,在荃灣與父母一起居主,在案發後不知所終,警方相信張家文與燒屍案有關,下令通緝歸案。

張家文在殺人後仍如常返回工作地點,在電台新聞中聽到阿瑜的屍體被人發現,時才警覺警方可能會懷疑他,於是打電話給自己的好朋友阿威。

「阿威,今次你無諭如何都要幫我!」張家文透過電話對阿威說:「我殺了阿瑜,差佬遲早會來拉我,我要去你那避一避!」

阿威在張家文的哀求下,答應收留他。

張家文在阿威那躲了差不多兩個月,心知遲早都會被警方找到,於是決定自首。

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張家文在荃灣一名區議員陪同下,到荃灣警署自首,由新界總區案組第三隊探員帶走調查。

警方稍後落案控張家文謀殺罪名。

一九九二年八月四日,張家文被解上最高法院提訊,他庭上認謀殺罪名。

檢察官在陳述案情時指出:「案中被告犯案時年僅十七歲,和女死者認識一年,兩人是戀人關係。被告非常關心女友,而妒忌心亦非常強烈。」

「女死者在遇害時,年僅十三歲半,她當時已沒有讀書,在荃灣一間時裝店任職售貨員。」檢察官說。

「死者的父母已經離婚,她由父親撫養,在案發前,她的父親因犯事入獄,她由叔叔代管,隨叔叔遷到屯門居住。」檢察官講述死者的家庭背景。

「在案發前,死者和她的初戀情人——一名十八歲姓陳青年重遇,兩人舊情復熾,死者隨即疏遠被告,令到被告非常不滿。」檢察官說。

「在案發前一晚,即去年一月二十八日,死者打扮漂亮和初戀男友外出,至翌日凌晨二時二十分才由男友送回家。」

「被告自首後對警方說,他在死者寓所外等了四小時才見死者回來,死者向怹表示在外邊有另一名男友,並且有性愛關係。」

「被告說,他聽到死者這樣說,十分憤怒,用手握死者皫頸,當他看見死者的頭部充血,就立刻放手,但死者已沒有反應。」

「被浩說,他痛恨死者自恃美貌玩弄感情,所以用打火機燒她的頭髮,然後離開。」

「雖然被告否認謀殺,但據警方調查所得,被告在殺害死者後,將屍體拖下數層樓梯,並且燒翑,顯示被告一心置死者於死地。」

「被告事後取走死者的手袋,有意隱瞞死者身分,其後又畏罪潛逃,兩個月後,自知難逃法網,方才自首,顯見被告全無悔意。」檢察官說。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一日,五男二女陪審員退庭商四小時後,一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但由於被告犯案時年齡未足十八歲,按察司貝禮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等候英女皇發落。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九日,張家文不服上訴,指原審大法官引導陪審團失誤,沒有恰當分析辯護理由,要求推翻原判。

上訴庭康士爵士、列顯倫、黎守律大法官聽取上訴理由後,一致裁定上訴人的指控不成立,認為原審大法官的總結,整體上公平分析全案證據,有關定罪並無不妥。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烈火焚情

是你們迫人太甚,可怪不得我心狠手辣!

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深切治療部。

全身嚴重燒傷的陳藹然恢復知覺時,感到全身如蟲行蟻咬般難受。

「爸爸!媽媽!」藹然想張口叫爸爸媽媽時,才發現她的口根本就張不開,因為她的上下脣已被火燒得黏在一起。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藹然努力地回憶,事發時的片段,就像被一個糟透了的剪接師剪得支離破碎一樣,一個一個不完整的畫面在她的腦海中浮現。

「我現在在什麼地方?」想到這個問題時,藹然才發覺自己什麼也看不見。

自己的眼明明是睜得大大的,何以眼前仍是漆黑一片。

漆黑——似乎是藹然在恢復知覺前的最後一個畫面。

漆黑——像一根線,把藹然腦海中雜亂的畫面串連起來。

「藹然,你節舅父及姑姐明日由美國來香港,他們會在我們家中住幾日,在那段時間,你和爸爸媽媽一起睡吧。」藹然的媽媽對她說。

這個消息,令藹然興奮了好一陣子,最令她開心的,是可以和父母同睡,不用一個孤單地獨睡。

藹然怕黑,但她的父母卻要她分房而睡,目的是要培養她獨立面對困難的能力。

一九八七年二月四日,藹然陪同父母到香港國際機場接機,在機遇到一個似曾相識的叔叔,那個叔叔是藹然姑姐的好朋友。

「陳生,陳太。」那名叔叔向藹然的父母打招呼,不過,藹然皫父母對那人的反應十分冷淡。

「阿明,感情是不可以強迫的,你現在還未死心嗎?」藹然的媽媽對那個叔叔說。

「陳太,我和阿韻的事,相信你也十分清楚。」那個叫阿明的叔叔對藹然的媽媽說:「今次是阿韻寫信給我,叫我來接機的。」

「何韻又在搞什麼鬼?好不容易才擺脫了他,怎麼又來招惹他?」藹然的爸爸一臉不悅地說。

「阿駒,這件事也不能怪阿明,要怪就怪你那個妹妹好了。」藹然的媽媽對丈夫說:「當初是阿韻主動說要嫁給阿明的,連禮金也預支了,到頭來一聲不響去了美國,完全沒有交代,又怎怪得阿明呢?」

「何韻又實在離譜,今次我一定要她對這件事作一個了斷。」藹然的父親說到這,藹然的舅父及姑姐已經在他們的眼前出現。

阿明趨前替阿韻拿行李,阿韻沒有拒絕,將行李交到阿明手上。

「阿明,的士坐不了這麼多了,你搭男一部的士吧!」阿韻說完,把車門關上,完全沒有理會阿明的感受。

「阿韻,做事要決斷一些,不要拉拉扯扯。如果你對阿明是沒有意思的話,就快些『三口六面』和他說清楚,叫他早點死心!」藹然的父親對妹妹阿韻說。

「我今次回來,除了見未婚夫外,就是同阿明攤牌,待會我就會和他說明一切。」阿韻滿不在乎地說:「我還會和阿明一齊返鄉下,大家講清講楚。」

的士在沙田美林停下,一行五人,拿行李,返回美槐樓C座二一零八室。

剛把門關上,阿明就已經到來。

「我叫你買的船票買了沒有?」阿韻就像對自己的跑腿說話一樣問阿明。

「已經買了三張二月六日的船票。」阿明說時,從錢包中取出三張船票,阿韻拿了其中兩張袋好。

「阿明,我要到旺角買東西,你陪我一起我吧!」阿韻對阿明說。

阿韻叫阿明陪她,目的是要阿明付鈔和替她拿東西,阿明雖然心知肚明,但沒有作聲。

這一次購物,足足用了阿明數千元。

回到沙田美林,阿韻放下東西後,叫了阿明到走廊跟他說話。

「阿明,我們已經『玩完』,你死心吧!」阿韻開門見山地對阿明說。

「『玩完』?我對你是認真的,從來沒有想過玩弄感情。」阿明聽了阿韻的話激動地說。

「阿明,你聽,我從來沒有對你認真過!」阿韻決絕地說。

「你……你當初為何說愛我,要和我結婚?」阿明不肯相信阿韻的話。

當日的種種情況,在一瞬間渙進阿明的腦海之中。

中山。

自從於一九七八年由大陸偷渡到香港,阿明還是第一次回卿。

一別七年,鄉間的改變不大,改變得比較大的,是有「南風窗」(有親人在香港定時匯款回鄉)的人。

由於有外匯,這些人成了鄉間令人羨慕的一群,他們的生活環境及質素,遠遠拋離其他同鄉。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明天會更好」,所以無論是自願也好,非自願也好,很多人都希望能找到一個「南風窗」。

阿明在鄉間出現,就是一個很多人都渴望得到的「南風窗」。而阿明令次回鄉,目的是找老婆。

二十九歲的阿姐,在香港任職裝修,每月收入不多,由於工作關係,一直都識不到女友。

在鄉間的明媽抱孩心切,於是催促兒子回娶老婆。

阿明亦知道在香港很難找到老婆,於是趁農曆新年回鄉,一方面探親,一方面物識老婆。

明媽在知道阿明回鄉後,立刻放出消息,說他今次回鄉,是為了找老婆。

這個消息,在鄉間引來了一陣哄動。

那時,在大陸有很多人相信,只要自己的女兒嫁得一個香港人,就意味和貧窮說再見。

每日,有不少人在阿明家中出現,阿明每日都和不同的女子約會,燕瘦環肥,投懷送抱,令阿明彷似置身在溫柔鄉之中。

經過連日的交往及篩選,阿明終於選定阿韻做他的妻子。

「媽,你覺得阿韻如何?」阿明問他的母親。

明媽挑通眼眉,知道兒子喜歡阿韻,她也不浪費時間,在當晚就約未來親家見面。

「既然大家都沒有意見,那麼我們以後就是一家人。」明媽眉開眼笑地說。

阿明和阿韻的婚事,就此初步定了下來。

自此之後,阿明每星期都回中山和阿韻相會,更經常在阿韻家中留宿。

「阿韻,我已經取了『寡佬證』(無婚姻紀錄證明書),遲些可以和你結婚了。」阿明興奮地對阿韻說。

不過,阿韻的反應卻令阿令摸不頭腦,主要是她的反應太過冷淡,與過去不斷催促阿明娶她成了強烈的對比。

「結婚的事,遲些再談吧!」阿韻冷然地說。

事情往往是這樣,當阿明愛阿韻愛到不能自拔,阿韻卻一改過徒的痴心,對阿明的態度轉冷。

阿韻轉變態度,主要是因為她申請移居美國得到批准,在兩個月後(一九八六年四月),就可以到加州定居。

既然可以去美國,阿明這個「南風窗」在阿韻心目中,自變得無關痛癢。

阿韻心想,美國是機會之邦,如果在去美國之前和阿明結婚,無異自封機會之門,而她所以對阿明藕斷絲連,主要是因為自己的前途未卜,萬一到了美國之後無法適應,也可回到阿明身邊。

最重要的原因,是阿明可以在金錢及物質方面滿足到她,她自然不知道,阿明為滿足她的需索,已經債台高築。

四月中旬,阿韻經香港去美國,在逗留香港的一個星期,她每天都有和阿明見面,目的是要阿明買東西給她。

在這一個星期,她用去了阿明數萬元。

「我現在去美國報到,我答應你,半年後我會回來香港和你結婚。」阿韻為安阿明的心,對他許下承諾。

阿韻到達美國後,覺得美國的生活比不上香港多姿多采,在餐館工作比在鄉間「食外匯」辛苦得多。

在美國期間,阿韻不斷要阿明寄錢給她,阿明每次都如數照付。

「阿明,我會在二月四日返香港,到時會和你結婚。」阿韻在回港前打了一個長途電話給阿明:「你匯三千元美金給我買機票。」

阿明四出向朋友求借,終於湊夠三千美元匯給阿韻。

不過,阿韻告訴在香港的哥哥的又是另一個版本。

「阿哥,我在二月四日回來,我找不到阿中(阿韻在美國認識的男友,在香港開設時裝店),麻煩你代我通知他。」阿韻對哥哥阿駒說。

「阿明打過電話來,說你叫他去接機,現在你又叫我幫你找阿中,究竟你在搞什麼?」阿駒一向對阿韻的所作所為不滿,趁機電話中教訓她。

「阿哥,你不用擔心,我會擺平阿明的。」阿韻胸有成竹說。

「你要搞得妥妥當當,不要搞出個禍來!」阿駒向阿韻提出警告。

「哥哥,只要你和我配合,就一定沒有問題。」阿韻在電話中說出了她的計畫。阿駒初強烈反對,但在阿韻的游說下,終於應承。

對於這個妹妹,阿駒也拿她沒法。

阿韻一向自私自利,從來沒月為別人想,她以為三言兩語就可以將阿明打發。但她料不到,自己的所作所竟然引來一場災劫。

「阿明,我同你已經玩完,你以後不要再纏住我,否則我會對你不客氣!」阿韻為令阿明知難而退,竟然出言恐嚇。

「阿韻,為什麼你要這樣對我?」阿明痛苦地問。

「不是我想這樣對你節,而是我借了別人三萬元美金,現在我無能力還,那個人要我嫁給他。」阿韻說出預先編好的故事。

「如果你明天有三萬元美金給我,我就嫁給你啦!」阿韻心中打如意算盤。

阿心想,如果阿明真的給她三萬美元,她可以拿那筆錢回到美國,阿明要向她取回也不容易。

如果阿明拿不出那筆錢,她就可以用這藉口和阿明分手。

阿明聽了阿韻的話後,說:「無論如何,明天早上九時在酒樓見面。」

翌日上午九時,阿明在酒樓出現,阿駒一家三口、阿韻、阿韻的弟弟阿權正在喝茶。

「阿明,錢帶來了沒有?」阿明還未坐定,阿已急不及待地問。

「我想清楚了,我們的婚事就此算數吧。」阿明冷靜地說。

阿明的答案令阿韻十分失望。阿韻說:「你想清楚才決定也未遲。」

「我已經想得很清楚,只要你退回那些訂婚金器給我,我們就此算了。」阿明想了一晚,心知長痛不如短痛,下定決心與阿韻分手。

阿明的答案出乎阿韻意料之外,最糟的是阿明要她退回訂婚金器,而那些金器她早就變賣了。

「那些金器我留在美國,沒有帶回來。」阿韻撒了個謊,說:「我折現還你四千八元人民幣吧!」

其實,那批金器價值超過兩萬港元,但阿明也沒有和阿韻計較,一口就答應了。

阿韻原以為阿明會討價還價,到時她借題發揮後不了了之,卻估不到阿明會如此爽快,令她呆在當場。

「那些錢我會在返美國之前給你。」阿韻無精打采地說。雖然她沒有打算履行諾言,但由於自此斷了阿明這條財路,不禁黯然。

阿明在離開酒樓後不久,即被數名男子截住,其中一人說:「是他了!」

數名男子隨即將阿明包圍毆打,阿明捱了一頓拳頭後,趁混亂逃去。

「小子!你走得掉今次,今晚你走不了!」帶頭的男子對阿明說。

阿明回到家中,為怕那些人來找他,於是拿了回鄉證及財物,打算回鄉暫避。

當火車經過沙田火車站時,阿明認為剛才打他的那班人,是阿韻主使的,這個想法令阿明氣上心頭,阿韻種種不是,一時間湧上心頭……

一九八七年二月六日凌晨三時半,阿明拿七罐工業用天拿水,在美林美槐樓二一零八室門外出現。

「是你們迫人太甚,可怪不得我心狠手辣!」阿明將七罐天拿水往單位的信箱內倒,然後用打火機燃沾在木門的天拿水,一團烈燄就在單位內爆開!

阿駒一家三口睡在近大門的上,被爆炸聲驚醒時,整個單位已陷入火海之中。在大火包圍下,藹然的父母知道逃生無路,但仍盡最後努力,希望女兒能夠死逃生。

藹然的父母心意相通,相對擁抱,把藹然包在兩人之間,用自己的肉體來擋住火燄,減低對藹然的傷害。

五秒鐘後,單位因過度燃燒出現缺氧情況,火燄在沒有氣助燃的情況下自動熄滅,但單位的溫度仍高達攝氏千多度,有如一個烤爐。

火警發生後,鄰居在夢中驚醒,合力用滅火喉灌救,當水射到單位的外牆時,竟然化作縷縷白煙,可見單位之內是如何高溫。

直到單位溫度稍降,鄰居才可以撬開大門,但依然無法入屋救人。

消防員奉召到場,開喉灌救並且入屋救出兩男兩女及一名女童,各人都已嚴重燒傷,我去知覺。

五名傷者送到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急救,阿韻送院後一度清醒,對醫生說:「是阿明放火的!」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古建華帶同重案組探員事後到場調查,古建華表示,兇徒攜同七罐天水到現場,不排除兇徒配備汽車或有人協助犯案。

「據警方初步調查,相信此案涉及桃色成分,由於兇徒有心要置戶主一家於死地,案情相當嚴重。」古建華對在場採訪的記者說。

上午十時,警方攝影組及鑑證科人員陸續到現場調查,並且帶走在現場撿獲的七個天拿水罐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從人民入境事務處資料得悉,案中疑兇在案發後已經逃返大陸,於是下令通緝。

二月二十日凌晨,在縱火案中受傷的女戶主張桂萍終告不治,警方將案列為兇殺案處理。

五日後,案中男戶主陳駒在與死神搏鬥十九天後,不治身亡。

二月二十六日,在案中受傷的八歲女童陳藹然度過危險時期,但由於身上有百分之二十皮膚燒傷,需要進行植皮及整容手術。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八日,在大陸藏匿了五個多月的阿明,在澳門企圖返港時,被澳門關員發現,將他拘捕交還香港警方。

阿明在警誡作供時承認一切,並表示在畏罪潛逃期間,每日都有猛鬼要他賠命,令他惶惶不可終日。

警方稍後將阿明落案控以兩項謀殺罪及一項縱火罪,於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在沙田法庭提堂。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日,美林縱火案在高院審結,被告兩項謀殺罪及三項企圖謀殺罪都不成立,但誤殺及蓄意傷人罪名則成立。

被告劉章明,三十一歲,裝修工人。

被控五罪:

(一)及(二)指其八七年二月六日在沙田美林美槐樓謀殺陳駒及張桂萍。

(三)及(五)指其同時同地企圖謀殺陳妙韻、陳志權及陳藹然。

另三項交替性控罪,指被告同日同地蓄意傷害第三至五項控罪中節三名男女。

被告否認全部控罪,他出庭自辯時說:「我放火時,以屋內無人。」

「我放火是因為報復男戶主叫人打我!」被告說出他的作案動機。

三女四男陪審員退庭商議五小時,一致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三項企圓謀殺罪名不成立,蓄意傷人罪名成立。

按察司何健新將案押至翌日宣判。

十二月三日,這宗釀成兩死三毀容的情殺案在高院宣判。

被告沒有要求代表律師替他求情。

按察司何健新在判案時指出,這宗案件慘絕人寰,從來沒有誤殺案例比這宗案更嚴重。

「死者夫婦陳駒及張桂萍分別受到九成及五成燒傷,事發後鮑受煎熬兩周始去世。」按察司說:「被告的女友陳妙韻亦受到三成的嚴重燒傷,目前仍在美國接受治療。」

「從照片中可見,受害人面部被燒至斑駁可怖,如今有自殺傾向,不能回港作證。」

「兩名死者的女兒陳藹然,被燒傷三成及遭毀容,更成為父母雙亡的孤兒。」

「慘劇發生至今已九個月,但她仍要接受治療,幸而她堅強求生,目前已在康復中。」

「案中另一名男傷者陳志權,被燒傷兩成,面部受創不堪,亦是唯一能在本案作供的證人。」按察司說。

按察司陳詞完畢後,隨即宣判被告入獄十八年。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一刀了斷

  

殮房。

面對妻子冰冷的屍體,阿聯的表情更冷。 

點解? 

阿聯將臉埋在雙手之中,眼淚在指縫中流出來。 

妻子死於非命,已令阿聯傷心欲絕。 

不過,妻子瞞著自己和另一個男人有體關係,并且為那人生了一子一女,這一點,是阿聯絕對無法接受的。 

阿聯絕不能接受,在三名子女中,袛有大女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其餘一子一女,竟然是妻子和別人所生的,而那個人就是殺死他妻子的兇手。 

「阿娟,點解你要咁樣做?」阿聯思前想後,不禁痛哭失聲。 

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七時三十分,阿聯如常離開牛頭角新區第三座一四零四室住所,七歲的大女阿玲送阿聯到樓梯口,和爸爸道別後折返家中。 

「爸爸!」阿玲像有話要跟阿聯說。 

「阿玲,有甚麼事嗎?」阿聯關切地問。 

阿玲看著父親,欲言又止,想了一會說:「爸爸,我跟你返工好不好?」

阿聯憐惜地撫著阿玲的頭髮說:「阿玲,我也不知道你媽媽中了甚麼邪,在阿輝(阿玲的弟弟)出世後,就把你當作出氣袋。」 

「爸爸要搵食,你聽媽媽的話,否則又要捱皮肉之苦了。」阿聯撫著阿玲小腿上的籐條痕說。 

「玲玲知道了。」阿玲為免父親擔心,不再說些甚麼。 

早上八時十五分,阿玲從寓所中衝出來,身上濺滿鮮血,惶恐地叫道:「明叔叔殺死我媽...」 

「玲玲,發生甚麼事?」每日都挑著腸粉上樓叫賣的陳記,截著奔跑中的阿玲問。 

「阿媽俾明叔叔殺死了!」阿玲喘著氣說。 

「你留在這裏,等我去看看。」陳記說完,往阿玲家中查看。 

當陳記打算進入屋內查看時,屋內突然有一名男子衝出來,險些和陳記撞個滿懷。 

「喂!」陳記想截停那人問清楚,但那人沒有理會,一溜煙走了。 

「陳師奶!」陳記在門口問了幾聲,但屋內沒有人應,袛傳出孩童的哭聲。 

這時,聞聲出來查看的街坊都聚到門口,人多膽壯,有人提議入屋察看。

陳記一馬當先和數名街坊入屋查看,房間不大,在門口的左手邊有一張木製碌架床,一名女子仰臥在床的下格,胸口插著一把東洋刀,滿身鮮血,在她的身旁則有兩名孩童正在哭泣。 

兩名街坊抱起孩童,陳記著各人退出屋外,然後報警。 

警方接到報告,派出大批兇殺組探員到場調查,先將現場封鎖,召救護車把中刀女子送院,但該名女子在送院後証實不治。 

死者其後証實是案發現場的女戶主梁潔娟,二十八歲。 

探員在兇案現場現一個七吋長東洋刀套,和插在死者身上的一把東洋刀相符。 

據現場街坊表示,在事發前,案發單位曾傳出男女爭吵聲,有一名男子曾說:「拮死你個八婆! 

綜合現場各人口供,警方相信,經常到訪死者的一名男子與案有關。 

該名男子叫陳偉明,又叫肥仔明,二十八歲。 

陳偉明在昌華街一間燒味店任職櫃檯負責斬燒味,每日下午一時上班。 

上午十一時,觀塘區高級探目尹圖、探目黎東、探員周燊,到達陳偉明在元洲街一五三號新元洲大廈寓所調查,在單位內發現喝得醉醺醺的陳偉明。 

「係我殺佢!呢個死八婆累人累物!」陳偉明向探員直認殺人。 

陳偉明被帶返警署後,探員在他酒醒之後,為他錄取口供。 

「我同佢在一九六三年相識,係佢主動勾引我上床。」陳偉明滿腔怨憤地說。 

「佢話佢老公係忠忠直直,終衰乞食果類,做人又無情趣,所以佢先至同我好。」 

「我最初以為佢真係鍾意我,所以間中送禮物俾佢。」 

「不過,後來佢大肚,重話個啤啤係我個你,要我定期俾家用佢。」 

陳偉明說,最初他并不相信死者的話,以為死者趁機勒索他。 

當小生命出世後,是個男的,樣子已和陳偉明有幾分相像,死者更主動要陳偉明滴血証親疏,結果証實那名嬰孩是他的骨肉。 

「自此之後,我就每月定期俾家用佢。」陳偉明說:「我地重定期幽會,最初去公寓,但後來佢話在家中可省回公寓租金,於是我就趁佢老公返工果陣,去佢屋企。」 

「後來,佢又幫我生多個女,重話遲些和我結婚。」陳偉明說:「佢藉口儲錢結婚,在過去一年迫我不斷俾錢佢,重要我問人借錢,前前後後要了我萬多元。」 

「最近,我已被佢弄得周身債,佢知道我無錢之後,就話要同我分手。」陳偉明說。 

「我知佢最近同一個姓張男人行埋,重響果個男人身上得到唔少錢,果個男人重話要娶佢添。」 

「本來我都無乜所謂,反正這種女人都要唔過,我袛想要番一對仔女。」 

「不過,佢話要我俾三千蚊佢,佢先至會俾對仔女我,重話如果我唔俾錢,就會好似虐待玲玲咁去虐待佢地。」 

「佢虐待玲玲,我都睇唔過眼,我諗唔到做人老母,會咁樣去虐待自己親生骨肉,我知道佢講得出做得到,所以情願殺佢,都唔俾佢傷害我對仔女!」陳偉明交代了他和死者的恩怨和殺人動機。 

警方為陳偉明錄取口供後,將他落案控以謀殺罪名。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八日,年僅七歲的阿玲在北九龍判署出庭作供。 

「我識得佢!」阿玲用手指著犯人檻內的陳偉明:「佢成日來我屋企搵阿媽,果日佢用張椅打阿媽,將阿媽推落床,用刀將阿媽拮死! 

法醫官出庭作証時指出,死者身上有二十二處傷痕,死者由於胸部被利器刺穿,傷及右肺,令到動脈破裂失血過多而死。 

七月二十二日,這宗命案在高院審結。 

當日開庭後不久,代表被告的律師韋文南,代表被告承認誤殺,在控方檢察官哥利根不反對下,得到法官貝理士接納,判被告入獄三年。

重案組黃Sir 網上系列:「執着」之謎

 

「本來擁有幸福家庭,好深愛老公,可惜老公包二奶,令家庭破碎,好唔開心,老公問人借錢又唔還,要我獨力承擔,感到好大壓力,更加唔開心,同老公捱了幾十年,老公寧願照顧二奶,都唔理我們。」

 

莊月蘭(四十七歲)這封一字一淚的遺書,令慣見家庭慘劇的重案支援組總督察黃國安,看完這封遺書後亦深受感動。

除這封賺人熱淚的遺書外,死者的右手中,還握着一個染血信封,這個信封直至屍體送到殮房後,仍然緊握在手,至死不放。

法醫企圖鬆開她的手將信封取出,但試了多種方法仍不成功。

「這是屍體痙攣,發生原因仍無定論,現時一般相信是因為『執着』。」法醫向黃國安解釋說:「當一個人正全心全意地去做一件事的時候,在還未完成前死亡,死後會維持最後一個動作,全身僵硬如石像,是為全身屍體痙攣;有些是局部僵硬,例如面前這具屍體,她的身體除手握信封的手僵硬外,身體其他地方都沒有這種現象,是為局部屍體痙攣。」

法醫說,局部屍體痙攣比全身屍體痙攣常見,通常在自殺者屍體出現,例如用刀刎頸、持槍自轟,死後手中還會緊握兇器,用繩自勒的死者,雙手還會抓緊勒繩;生前溺死的人,手掌會呈鷹爪狀緊握水草、泥沙等物;中毒死者有部份會留下臨死時的痛苦。

「全身屍體痙攣令到屍體固定在死亡前的最後動作,這種現象無法偽裝,對判明是否自殺有重要指導作用。」法醫說:「全身屍體痙攣在戰場中比較常見,已經死亡的士兵仍會倚在樹上,手中持槍作射擊姿式;在肉搏戰中,兩名死者仍會緊抱對方,保持與對方同歸於盡的姿式。」

黃國安聽完法醫的解說後,上了寶貴一課,過往也見過不少屍體痙攣現象,而且大多數是以「掙扎」方式保留,往往誤導偵查方向,以為死者遭他殺而出現驚恐表情,原來情況剛好相反。

「還有甚麼方法可以消除屍體痙攣?」黃國安問法醫:「她手中緊握的信封,可能是一條極重要線索。」

「我已經試過所有科學方法都沒有效,」法醫帶笑對黃國安說:「我們就試試中國的傳統方法吧!」

法醫說完,慢慢走近解剖台,立正身體雙手在胸前合十,閉上雙眼後口中唸唸有辭,過了幾分鐘後,法醫睜開雙眼,像做了一件得意的事,說:「成了!傳統的方法果然有效。」

黃國安走近法醫身邊,看見躺在解剖台上的屍體,已張開緊握着信封的右手手掌,手中的信封跌在解剖台上。

「為何會這樣的!真神奇!」黃國安說。

「有些事是科學無法解釋的,傳統有傳統的智慧,雖然我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過,無論用甚麼方法,只要有效就可以,是不是?」法醫說。

「你是用甚麼方法做到的,可不可以教我?」黃國安對法醫所用的方法甚感興趣。

「心誠則靈。」法醫說:「我誠心給死者唸『超渡經』,她不再『執着』,就會把手張開。」

法醫所用的方法的確很玄,但卻十分有效,當屍體不再執着的時候,法醫及黃定安反而執着起來,他們執着地要解開死者「執着」之謎。

法醫將信封拿起來,用棉花棒沾了信封上的血跡,放入小試管內保存,作為核對化驗樣本。

雖然表面上,信封上的血跡應是死者留下,但亦難保會有其他人的血跡,經驗豐富的法醫不會忽略任何可能性。

信封的封面用藍色原子筆寫上:給最心愛的人

法醫打開信封,信封內是兩張香港迪士尼樂園的入場門券,除這兩張門券外,信封內再沒有其他東西。

死者「執着」至死不放的東西,竟然是兩張門券,為甚麼不是其他東西而是門券,這個疑問深印為黃國安腦中。

 

阿蘭(莊月蘭)的丈夫姓文為上水原居民,自從他開設燒臘店後,大多數人都叫他做「叉燒佬」「叉燒佬」是阿蘭的初戀情人,她在十九歲那年嫁了他,兩人育有兩子一女,(案發時年齡介乎二十至二十七歲,全部已投身社會。)一家五口原居大埔富善,一九九五年申請調遷至嘉福福樂樓八樓一單位。

一九九九年因金融風暴掀起裁員潮,中年一群首當其衝,「叉燒佬」與阿蘭先後失業,由於工作難尋,兩人定自僱創業。

「叉燒佬」以阿蘭名義向親友及財務公司舉債,籌得數十萬元資金,在嘉福邨街市開設一家燒臘店,兩夫婦合力打理,阿蘭不但勤力而且人緣甚佳,燒臘店的生意蒸蒸日上,每個月都有幾萬元盈利,扣除分期每月還債萬多元,一家五口過小康生活,街坊稱讚他們是模範夫妻。

「叉燒佬」是福樂樓互助委員會主席及屋諮詢委員會委員,於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晚上,與兒子行經嘉福商場時,見一班童黨霸佔保安員工作崗位吃飯,上前干涉時遭對方圍毆受傷,「叉燒佬」因此事接受傳媒訪問,之後自詡為嘉福「名人」。

「叉燒佬」經常斥資贊助街坊活動,自稱「慈善燒臘大王」。

○○三年,開店所借的數十萬元已經還清,燒臘店每月的數萬元盈利大部份落入「叉燒佬」袋中,正所謂飽暖思淫慾,身上有餘錢的「叉燒佬」與損友北上尋歡,在深圳認識貌似艷星張慧儀,蓄染有啡色帶金色過肩長髮,說話帶有鄉音的阿蓮(當時二十八歲)。

「叉燒佬」對阿蓮說自己是香港燒臘大王,打算開連鎖店,正在尋找能夠助他擴充業務的「事頭婆」,這番說話加上出手濶綽,阿蓮很快就成為「叉燒佬」的二奶。

包二奶的支出不菲,「叉燒佬」以打算在深圳開分店,說服阿蘭用她的名義向親友及銀行再借數十萬,「叉燒佬」拿了這筆錢,不足半年就全花在二奶身上,她對阿蘭說那筆錢被人在深圳騙光,要求阿蘭再借,並承諾會按月還錢。

由於舊債未還,阿蘭不敢再向親友及銀行開口,轉而向變相高利貸的財務公司求借,那筆錢很快又被「叉燒佬」花光。

到財務公司以黑社會手法追債,阿蘭向「叉燒佬」質問為何沒有依期還錢時,才揭發自己最深愛的人竟然用她辛苦借來的錢來包二奶。

○○三年十一月,阿蘭曾向北區區議員岑永根求助,說「叉燒佬」包二奶後沒有回家,在岑永根調解下,「叉燒佬」返回嘉福寓所,但不久又故態復萌,繼續與二奶阿蓮來往。

岑永根是福樂樓互委會前主席,與現任主席「叉燒佬」份屬好朋友。岑永根說:「他的太太找過我,我以朋友身份勸她的丈夫,怎料適得其反,最後大家連朋友也沒得做。」

對於自己的所作所為,「叉燒佬」不但全無悔意,為達到與妻離婚迎娶二奶目的,竟然對妻拳打腳踢,阿蘭逆來順受,希望以自己的真誠,終有一日可以令丈夫浪子回頭。

阿蘭愈忍讓,「叉燒佬」愈得寸進尺,於二○○四年底與二奶阿蓮及剛在香港出世的兒子在嘉福邨招揺,四出向人介紹阿蓮是她的老婆,令街坊側目。

「叉燒佬」其後將「二奶」阿蓮剛足周歲的兒子接來香港,寄住在天平朋友家中,更不時在街坊鄰里之間炫耀。

○○五年初,「叉燒佬」索性拋棄妻兒,搬到深圳二奶家中居住,日間返港經營燒臘店,晚間返回深圳。

「叉燒佬」說他如此奔波,是因為阿蘭欠下巨債,令他也成為被追債目標,為免麻煩要與阿蘭離婚。

「阿蘭,你給我捱了這麼多年,我是知道的,我們只是假離婚,只要你一力承擔(債項),我們可保住資產。離了婚後,你有你、我有我,你欠的債可不關我事。」「叉燒佬」說:「還有,燒臘店快些轉在我名下,以免你破產時連燒臘店也保不住。」

阿蘭對「叉燒佬」的說話言聽計從,「離婚」後亦不再到燒臘店工作,轉到上水廣場街市賣菜,兼職推銷健康食品,打工賺錢還債。

為令「離婚」似模似樣,「叉燒佬」說不能與阿蘭一起住,遷出嘉福邨在古洞租住一石屋,但大部份時間在深圳與阿蓮雙宿雙棲,間中才回嘉福邨,目的是問阿蘭拿錢。

「叉燒佬」的如意算盤,是當阿蘭再沒有利用價值後,正式娶阿蓮由她做燒臘店的「事頭婆」。

阿蘭自然不知枕邊人居心惡毒,胼手胝足努力工作,還在志願機構協助下進行債務重組,心想,只要再捱幾年就可以將債還清。

案發前一日,阿蘭回到家中時,喜見「叉燒佬」在家中等她,可是談不了幾句,「叉燒佬」又藉口向阿蘭要三萬元。

「這筆錢我明天就要,你拿到燒臘店哦吧!」「叉燒佬」不等阿蘭答覆,說完就走。

阿蘭追出門口時,「叉燒佬」早已不知所終,當她垂頭喪氣返回室內時,在電話旁的茶几發現一封信,她拿起那封信看了又看,臉上掛上幸福的笑容。

 

○○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時四十五分,阿蘭拿着一個信封,罕有地春風滿面由住所直往燒臘店行去,與她相熟的屋邨保安員小紅向她打招呼:「阿蘭,甚麼事這麼開心?」

「我不講你知,免你心思思。」阿蘭開心地說,她停了一會再說:「我老公約我去迪士尼!」

「這樣就最好了,我也替你開心,玩得開心些吧!」小紅誠心祝福阿蘭得到幸福。

小紅目送阿蘭消失在她的視線之外,想不到下一次見到阿蘭時,場面卻令她觸目驚心。

阿蘭的開心只維持了短短幾分鐘,當在燒臘店見到「叉燒佬」時,她就猶如在天堂墮入地獄深淵之中。

「我也不知道他們發生甚麼事,」目擊者阿文對彭永賢說:「蘭姐到來時還笑着向我打招呼,豈料與『叉燒佬』說了幾句話後,兩人就吵起來。」

「他們說了些甚麼?」彭永賢問。

(阿蘭:老公,我來了!)

(「叉燒佬」:錢帶來了沒有!)

(阿蘭:老公,你放心好了,我已籌到那三萬元,我到銀行給你拿回來。)

(「叉燒佬」:死蠢!為何不先到銀行拿錢才來,浪費時間!)

(阿蘭:老公,不要嬲,那筆錢要三時半後才可以提出來。老公,我們何時去迪士尼?)

(「叉燒佬」:去甚麼迪士尼?)

(阿蘭:老公,你在家中放下兩張門券,你忘了嗎?)

(「叉燒佬」:門券?是了!難怪我四處找也找不到,原來是你取了,快些交回給我!)

(阿蘭:甚麼?你在說甚麼,你在信封上寫着:給最心愛的人,那不是給我的嗎?)

(「叉燒佬」:你無鏡也泡尿照照,我最心愛的人是阿蓮,那兩張門券是給她的!)

「蘭姐狠狠地摑了『叉燒佬』一記耳光後,『叉燒佬』就追打蘭姐,兩人追打了幾百米後停下,由於距離太遠,我聽不到他們在說甚麼,只見兩人一起向火車站行去。」阿文說。

下午三時十分,阿蘭進入上水中心一間家品店買了一柄二十厘米長生果刀,之後回到附近一個公園與「叉燒佬」會合。

「那名女子與那名男子一起來到公園,其後女子離開,男的仍在公園等候,後來那名女子回來,那名男子問:錢呢?那名女子說:有錢也不會給你包二奶!」在上水新運路花園目擊血案發生的林伯說:「那名男子舉起手想打那名女子,這時,那名女子從手持的一個膠袋內取出一把刀,說:你死了我也不會獨生!」

阿蘭向「叉燒佬」右頸揮了一刀,鮮血從「叉燒佬」己被割斷的大動脈如泉噴出,他走了幾步後不支倒地

阿蘭回首看了看倒在血泊中的丈夫一眼,將染血的刀掉在一張木上,轉身離去。

被眼前景象嚇得目瞪口呆的林伯大聲呼救,驚動附近街坊報警,警員接報到場,由救護員為「叉燒佬」急救,他當時仍清醒,對警員說:「我被人割頸。」

在送院途中,一名女子從內地致電「叉燒佬」的手機,陪同護送的警員接聽電話,那名女子對警員說她是阿蓮,警員問她與「叉燒佬」有何關係時,她說是「叉燒佬」的太太,警員說「叉燒佬」受傷正送往醫院,那名女子聽後立刻收線。

警員按來電顯示打回給那名女子,但電話無人接聽。

「叉燒佬」送到北區醫院,經搶救後仍未渡過危險期,送入深切治療病房留醫。

案發十六分鐘後,保安員小紅接到街坊報告有人跳樓,前往察看時,發現頭顱爆裂慘死倒斃地上的是好朋友阿蘭,大驚之下癱瘓地上。

警方接報到場,在阿蘭遺下的手袋撿獲一封分兩段時間寫下的遺書,內容一部份指摘丈夫包二奶,另一部份則痛斥丈夫借錢不還令她尚有五萬元債務未還遺書中更羅列一份親友及財務公司等債主的名單,她的屍體稍後由仵工舁送殮房。

探員在粉嶺嘉福福安樓十五樓走廊欄杆發現一個鞋印,推測阿蘭在此跳樓死亡。

案件由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三隊接手跟進,列作企圖謀殺和自殺案,重案支援組派出黃國安總督察協助調查。

晚上十時,阿蓮從電視新聞得知「叉燒佬」身受重傷,阿蘭亦已跳樓身亡後,抱着歲半大兒子由深圳趕往北區醫院,向護士說自己是「叉燒佬」的第二個老婆,要求探視「叉燒佬」,由於她並非「叉燒佬」的直系親屬,因而被拒諸門外。

阿蓮通宵留在深切治療部病房外,至早上八時,她到便利店購買一份報章,細閱「叉燒佬」遇襲的報道。

阿蓮返回深切治療部再次要求進入病房探訪,護士以醫生正在巡房,以及並非探病時間,打發她離開。

中午,阿蓮再到醫院,但仍被拒探望「叉燒佬」,她一直逗留至五時五十分,再度按鐘問護士何時可以入病房,一名探員在病房內出來,將她帶到後樓梯說了幾句話後,阿蓮獨自落樓搭乘的士離開。

翌日,黃國安為阿蓮錄取口供,阿蓮自稱是「叉燒佬」的太太。

「在年多前,丈夫帶我和兒子到嘉福邨與那個女人(阿蘭)見面,她知道我兩母子的身份後,還封二百元是給我的兒子做奶粉錢,她也同意我們二女共事一夫。」阿蓮說:「他(「叉燒佬」)每月給我二、三千元家用,兒子的生活費亦由他負責。」

阿蓮說,「叉燒佬」不定時北上深圳探望她和兒子,她深信阿蘭與「叉燒佬」已取得共識,自己隨時都可以「入宮」

十一月二十四日,「叉燒佬」渡過危險期,送回普通病房留醫,他在病房內不斷打電話給阿蓮,細聲說大聲笑旁若無人。

翌日,「叉燒佬」在錄取口供時,才從探員口中知道妻子已死,知道這個消息後,「叉燒佬」不理醫生反對,堅持簽字出院。

出院後,「叉燒佬」沒有返回嘉福邨住所,夤夜過關欲與二奶阿蓮相會,但在過關時發現證件不齊全,無法過關,她又不願返回嘉福住所,折返北區醫院留宿一宵,翌晨致電友人代回家取證件。

取得證件後,「叉燒佬」乘的士到上水火車站,轉乘火車到深圳,直奔二奶阿蓮家中。

十一月二十八日,粉嶺嘉福坊眾籌款為阿蘭做法事,由道士誦經超度亡魂,阿蘭的三名子女一身素服拜祭亡母,神情哀傷,百多名居民到場上香拜祭,盼死者安息。

法事由下午四時開始,以道教儀式進行,歷時五句鐘,至晚上九時結束。

十一名道士在嘉福福樂樓對開空地,擺設祭壇及神位,放滿香燭冥鏹,備以水果及紙紮雞作祭品,道士繞一周念經超度亡魂,但「叉燒佬」一直未有露面。

區議員岑永根表示,街坊合力籌得三萬多元,扣除萬多元法事費用,餘下善款將捐給死者家屬作殮葬費。

「是次法事除超度死者外,亦順帶超度內亡魂,藉此希望內居民日後生活心安理得,家家戶戶得以安居樂業。」岑永根說。

 

 

後記

 

兩腳禽獸

 

黃國安總督察在七年前(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九日)曾參與調查「天平邨絕情冷血人辦陳健康」一案,相對陳健康,這案更令人齒冷。

「叉燒佬」姓文,自稱上水新田原居民,是文天祥的後人。(根據文氏族譜記載,新田由宋代愛國大將文天祥的弟弟建立。)

辛苦遭逢起一經,干戈寥落四周星。

山河破碎風飄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惶恐灘頭說惶恐,零丁洋裡嘆零丁。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如果「叉燒佬」是文天祥的後人,他自然讀過文天祥的作品《過零丁洋》,當讀到「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這兩句時,是否有「有過不能改,知賢不肯親,雖生人世上,未得謂之人」的感覺呢?

 

附錄

 

北上誘惑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稱,隨着國內開放,中港兩邊走,甚至長期在內地工作和生活的港人大增,加上內地不少女子欲尋求經濟上的援助,男性受誘惑的機會亦增加,定力稍弱的港男容易與內地女子一拍即合,展開包二奶的生活。

司徒漢明指出,妻子知悉丈夫包二奶,應從速尋求解決方法,不能單方面容忍或逃避,了解是哪方面出了問題,拖下去只會令壓力加大,將來爆炸力更大,隨時釀成悲劇。如無法獨自解決,便需要及早求助社工及家庭輔導員。

 

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主任譚少薇,於二○○五年九月四日在清華社會學系,一個題為「華南跨境包二奶現象的社會性別分析」的講座上說,由於香港經濟轉型,部分難以找到合適工作的男性往深圳工作,心理上處於浮動狀態,內地人口流動為深圳帶來了大量年輕女性,她們對自己的未來也充滿迷茫,當這兩群不穩定的人在深圳相遇,極易產生婚外情。

「香港實行一夫一妻制只有三十多年,還不到一代的時間。」譚少薇說:「三、四十歲的香港男人很多是在一夫多妻的家庭長大,他們覺得一夫多妻制不構成文化和道德上的問題,現時仍有不少婆婆因為媳婦未能添丁,鼓勵兒子包二奶。」

 

附錄

 

家庭問題求助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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