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法醫龍博士網上版:迷走神經的感官世界

【感官世界】這齣電影改編自於一九三六年在日本東京發生的一宗驚人兇殺案,過氣藝伎阿部定將情人石田吉藏(餐飲商)殺死,切下他的陽具攜帶身邊,於東京遊蕩時被捕,事件揭發後極受關注。
【感官世界】導演大島渚把男女主角的心理狀態和性的態度表達得淋漓盡至,阿部定在性愛上反客為主,由受支配者變身為支配者,要求吉藏無休止地滿足自己性慾,甚至到街上遊逛時都緊握對方的性器官,表達出強烈的佔有慾。
為消除吉藏對她在性行為中扮演主導角色的不滿,阿部定改為扮演受虐者,令吉藏表面上重執性愛的主導地位,但實質仍聽命於阿部定,由她教導吉藏如何去虐待她。

重案組陳督察聽了虞平(二十歲)的陳述後,不期然想起【感官世界】這齣電影,究竟實情如虞平所說出於意外,還是一宗謀殺案呢?
案中死者是十八歲少女梁惠燕,是虞平的同居女友,她於二○○三年二月五日凌晨零時許,被發現陳屍土瓜灣道七十八號定安大廈五樓一個單位的房間內。
死者衣著整齊,靜靜地臥在牀上,雙手還將一個大熊毛公仔攬枕抱在懷中,就像正安詳入睡一樣。
法醫推測死者約在八至十小時前死亡,即二月四日下午二時至四時之間,死者除頸部兩側有輕微瘀痕外,無其他表面傷痕,亦無中毒跡象。
九龍城重案組接手調查,分別盤問在案件揭發時,屋內的四個人包括死者男友虞平、虞平的母親趙×娥(四十三歲)、虞平的兩名朋友吳×豪(二十歲)及楊×恆(二十一歲)。
「昨日傍晚六時許,阿平(虞平)打電話給我,說與兩名朋友一起,不回家吃飯。」虞母對重案組探員說:「他說在下午曾與阿燕(案中死者梁惠燕)發生爭吵,問我她是否仍留在家中。」
虞母說,她往房間找梁惠燕時,發現房門鎖上,拍門又沒有人應,以為她已外出,於是告知兒子。
「阿平聽了我的說話後,對我說今晚會夜一些才回來。」虞母說:「到了晚上十一時許,阿平與兩名朋友回來,他們在廳中一邊談一邊看電視,到十二時許,阿平開門入房時,才揭發阿燕已死牀上,我於是報警。」
救護員到場檢驗梁惠燕後,發現她已無生命跡象,向在場的警員說明情況後就離去,警員通知上級派人到場調查。
此時,虞平突然情緒激動,以菜刀割脈自殺失敗後,又走到鄰近大廈天台徘徊,直至其他接報到場的警員抵達將他拘捕。
探員到場時,發現除虞母表現驚惶外,虞平的情緒已回復正常,他的兩名朋友亦表現平靜,就像一早已知道有事發生,事發房間過份整齊,亦引起探員的疑心。
雖然屍體表面無可疑,但探員仍循兇殺程序處理這案,虞平與兩名朋友被列為疑犯,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
二月五日早上,法醫替死者驗屍,但未能在死者身上找到致命傷。
「死者頸部兩側雖然有兩處手扼瘀痕,但力度不足以致命。」法醫對重案組探員說:「死者的喉骨及舌骨完整,與被扼死的現象不符,現時無法確定死因。」
「死者的死因是甚麼?」探員問。
「窒息。」法醫說。
「死者有可能是死於他殺的嗎?」探員抱萬一希望問。
「現時無足夠證據支持。」法醫說:「不過,死者在死亡前曾與人發生過性行為,她雖然衣著整齊,但內褲卻是反轉穿上的,衣物縐摺在皮膚上造成的痕跡、汗斑在衣物上的分布位置,顯示衣物是在死後才穿上。」
為查明死因,法醫對屍體作進一步解剖,發現除右心稍為擴張外,其餘臟器都沒有明顯病變,胃腸道的內容物及血化驗也未發現毒物,排除中毒的可能。
法醫最後判斷死者因心臟抑制性急死,主要發生在一些先天性迷走神經系統敏感性過高或先天交感神經──腎上腺系統敏感性過高的人。
「心臟抑制性急死,又稱神經抑制性急死,指神經刺激通過反射性作用,抑制心臟功能而發生的死亡。」法醫向探員解釋說:「在人體的延髓中存在一個迷走神經背核,它和與它連繫在一起的迷走神經纖維組成了心臟抑制系統,對人體循環調節起主要作用,心臟跳動的節律、速率都受到迷走神經影響,心臟抑制系統的興奮是通過神經反射來實現的。」 法醫指出,如果心抑制中樞高度興奮,迷走神經興奮性增高,就會導致冠狀動脈痙攣並出現心臟傳導系統機能障礙,從而發生心跳過緩、心律失常,嚴重時甚至可以造成迷走神經反射性心跳和呼吸運動停止,即所謂心臟抑制性急死。
「喉、胸、上腹和生殖器等部位,神經分佈較多,有些人這些部位的神經敏感性特別高,當這些部位的神經受到強大刺激時,如輕扼頸部(能壓迫頸動脈竇),刺激咽喉,打擊左胸部、腹部或刺激睪丸、會陰等處,都可能誘發神經反射性的心臟抑制。」法醫說:「心臟抑制性急死也見於突然的精神刺激,如驚駭、恐怖、過度的悲哀或喜悅等。所謂的笑死、氣死、嚇死等,均屬於此類。心臟抑制性急死,死亡經過十分短暫,有的僅十餘秒鐘,常常來不及搶救。」

二月六日,梁惠燕父母在內地得知噩耗後,回港到殮房認屍。法醫從他們口中得知更多有關死者的資料,對了解案情有一定幫助。
梁惠燕的父母是汕尾人,梁父來港後返內地結婚生子,誕下三女兩子,梁惠燕排第二,有一姊兩弟一妹。
四年前,梁母帶同梁惠燕及她的姊姊來港與父親團聚,兩年後,在鄉間的兩弟一妹亦相繼來港,一家人在旺角豉油街租一個房間居住。
「我原本在地盤工作,自從董建華推出『八萬五』後就失業,到現在也找不到工作,要領綜援。」梁父說:「一年前,我們獲安排入住沙田禾輋邨公屋。」
梁惠燕在讀完中一後因成績不佳輟學,到一家美容院當學徒,於二○○一年認識虞平,發展成戀人關係。
「阿燕好孝順,雖然收入不多,但每個月都有家用給我。」梁母無限唏噓地說:「她的家姊最近也失業,我們一家七口,就只有她有工做。」
「姊姊對我們很好,她在二○○二年七月搬了出去與平哥(虞平)一起住,每個月出糧都回來探我們。」梁惠燕的弟弟說:「她還買糖給我們吃。」

二○○三年二月七日,虞平被控一項謀殺罪,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報稱無業的二十歲被告虞平,被控於二○○三年二月四日,在紅磡土瓜灣道七十八號定安大廈座五樓某室,謀殺女子梁惠燕。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須押後,待驗屍報告,DNA科學鑑證及進一步調查後,至二○○三年三月廿一日再提堂,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虞平在接受警誡作供時表示,他與死者間中會玩扼頸的性虐遊戲,今次是意外令梁惠燕死亡。
「她喜歡在造愛時要我扼她的頸,說這樣才可令她達到高潮,她又向他作出『指引』,每當她嘲弄我的性能力時,就是要我扼她頸項的提示。」虞平說:「當她感到痛苦時,便會拍打我的手臂,暗示要我停手。」
虞平說,在二○○三年二月四日下午,他與死者在房內造愛,期間死者突然嘲笑他「陽具短」及「早洩」(暗示對方扼頸)。
「我用手扼她的頸,她開心地對我笑,而且一直笑不停,笑到連眼淚也掉了下來。」虞平說:「我以比平常更強的力度扼她,並且等候她的『停止訊號』,可是直至她癱軟在牀上,她也沒有叫我停止。」
由於以前也曾發生類似情況,虞平說他以為女友倦極入睡,於是到廳中打遊戲機。
「兩個半小時後,我返房查看,見她仍然一動也不動,面上更開始冒出紅點。」虞平說:「我知道女友已死,為免警方到來調查時見到女友光身子,替她穿回衣服,又將一個大熊毛公仔攬枕放到女友懷中。」
虞平當時沒有報警,只是打電話給兩名朋友,約他們商談如何善後,到晚上十一時許回家,拖至凌晨才由虞母報警。

臨牀心理學家孫博士在法庭上以專家身份作供時,向陪審團講述性窒息、淫虐症、被淫虐三種變態性行為。
「性窒息患者在自淫或造愛過程中,用可以導致窒息方法,造成一定程度缺氧來增加快感、滿足性慾時,造成意外窒息性死亡。」孫博士說:「性窒息多發生於少年時期,年齡在十二至二十歲之間,死亡者絕大多數是男性,性窒息因而又稱為少年自淫性縊死。」
心理學家強調,性窒息既非他殺,也非自殺,而是一種意外死亡。
「性窒息者亦知道這種玩意有生命危險,一般都採取自以為安全的防範措施,但由於防範措施低於預期或突然失效,或因判斷錯誤造成缺氧,以及滿足性慾過程中無力自救導致死亡。」孫博士說:「死者在因為性窒息喪命前,常不止一次採取各種可導致窒息的方法進行自淫,為得嘗快感,死者的窒息程度一次比一次高,最終導致死亡。」
為了不被他人發現,性窒息活動多在隱蔽場所進行,原因是他們需要時間「布置」,此外,性窒息者一般身穿異性服裝,男穿女裝,女穿男服,如是同性戀者,扮演男方的作女性打扮,扮演女方的則穿男裝。
「為增強快感,他們多用手帕、毛巾、布條等包裹陰莖,全身尤其是四肢用繩索捆綁,雙手則綁在接近生殖器附近,可自由活動觸摸到生殖器。」孫博士說:「繩結以自己可以解結方式結成,套在頸部的繩套與頸部之間墊有毛巾、手帕等柔軟物品,以免頸部肌肉被繩索勒傷。」
在性窒息現場常有淫穢書刊、畫報,或可供性窒息者觀賞自淫活動的鏡子等。
在性窒息死亡者的尿道、褲子上或地板上,常可發現精液。

談到淫虐症和被淫虐症,孫博士指出,淫虐症,又叫施虐狂,會用各種匪夷所施的方法施行虐待,以被虐者肉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來滿足性慾的一種性變態現象。
「施虐者以男性為多,偶爾也有女性。部份施虐者以被虐者的痛苦來刺激自己的性慾,當施虐者的性興奮高昂時才進行性交;部份施虐者則僅以虐待取樂,從虐待中得到性滿足而不是性交。」孫博士說:「施虐者的虐待方法包括捆綁、吊打、煙頭燙烤、針刺、拳擊、牙咬或凍餓等方法;部份施虐者在公共場所偷割、污損異性衣服,傷害異性身體;部份以殺害異性取樂,在殺人後分屍、姦屍、吸血、食肉等,才能滿足瘋狂的淫虐欲。」
被淫虐症(又叫受虐狂)患者以受到虐待來激發和滿足自己的性慾,在痛苦中取得快樂,虐待愈重,性慾愈能滿足。
為激發施虐者的獸性,被淫虐症患者常設法激怒施虐者,加強對方的憤怒,對自己施加虐待。
辯方律師問臨牀心理學家孫博士,死者是否一名性淫虐患者時,孫博士表示因無足夠資料分析,所以無法下定論。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虞平承認誤殺罪名,獲控方接納。
法醫應陪審團要求,講述死者的死因,以便在誤殺與意外之間作出抉擇。
「案中死者死於窒息,希臘語『窒息』(asphyxia)的意思是『無脈』,而不是『呼吸受阻』,我認為希臘語更接近事實。」法醫說:「窒息包括許多因素,例如頸部受壓引起迷走神經(n.vagus)反射,能夠在幾秒鐘內致死的,案中死者就是因迷走神經受壓死亡。」
法醫說:迷走神經是人體的第十對腦神經,起始於延髓,出顱後經頸部、胸部而至腹部,有多個分支分佈於外耳道、耳廓,呼吸道粘膜、心臟、肺臟、肝臟、腎臟、小腸、大腸左曲(脾曲)內上三份二段等部位;眼球、頸動脈竇等部位的副交感神經纖維也與迷走神中樞有間接關係。
「迷走神經的中央核及其發出的纖維組成了心臟抑制系統,它與心交感中樞起共同調節心臟活動的作用。正常情況下,二者處於動態的平衡。」法醫說:「當體內因素刺激迷走神經感覺末梢,神經衝動傳入迷走中樞使興奮性相對增強時,就由傳出迷走神經纖維將衝動傳到心臟,通過心迷走神經的節後纖維釋放乙酰膽鹼而使心跳變慢。當興奮過度時,心迷走神經通過節後纖維釋放大量乙酰膽鹼,可致心跳驟停,迷走神經受刺激引起的反射性心臟抑制死亡,有人稱之為閃電式的窒息死。」

陪審團最終裁定虞平誤殺罪名成立。
辯方律師求情時說:「被告至今仍對死者念念不忘,死者生前教被告玩性虐遊戲,其實他並不很喜歡,亦無意會性虐的危險性而犯下滔天大罪,他在事後三度企圖自殺。死者的氣管及血管均無撕裂,顯示她死前並無掙扎,法醫亦指死者的傷勢比他預期的輕,顯示被告無意殺害死者。」
負責審理案的高院法官麥明康在判刑時明言:「本席相信被告是在性虐過程中誤殺女友,並非出於惡意,但被告應知其行為會危及對方生命,或造成嚴重傷害,尤其兩人曾多次進行同類活動。雖然兩人同意進行性虐活動,法庭仍要判具阻嚇刑罰,反映社會不能接納同類危險行為,判被告入獄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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