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苦戀

 古老相傳,男女殉情,用紅繩緊着雙方中指,就不會在陰間走失。
 啪!啪啪!啪啪啪!
 拍門聲由慢轉快,由輕轉重,可是,無論如何拍打,拍得如何大聲,房內仍靜如深海,沒有絲毫反應。
 九龍塘金巴倫道「把園別墅」兩個職工面面相覷,幾乎是異口同聲地說:「難道房內出了事?」
 「我們報警吧!」職工吳楚與他的同事彭仁說。
 「報警?」彭仁仍猶豫着:「萬一沒有事發生,我們不是自招麻煩嗎?」
 「還是再打電話試一試,以免鬧出笑話。」彭仁說着,手指已撥着電話鍵盤。
 電話鈴聲從房中傳出走廊,再傳進兩人耳中,可是響了好幾分鐘,還是沒有人接聽。  
 「阿仁,事不宜遲了,如果他們是自殺的話,現在可能還未斷氣,再拖下去,可能就返魂乏術了。」吳楚焦急地說。
 吳楚的話,有如當頭棒喝,彭仁唯恐因自己的遲疑而弄出人命,於是立刻致電報警。
 警員到場向兩人查明一切後,亦認為有可疑,於是要求上峰通知消防員破門。
 消防員奉召到場,用鐵筆撬開二零五號房的房門,進內查看。
 消防員發現一對男女,互相擁抱,昏迷在床上。
 當救護員將兩人抬上擔架時,發現男的左手中指,與女右手中指,有一條紅繩繫着,救護員將繩剪斷,才可把兩人分開。
 兩人送院後,男的經急救後檢回性命,他醒來後的第一話是:「玉芬怎麼了?」
 看來,他口中的玉芬,就是與他用紅繩相連的女子。
 那名女子就沒有麼幸運了,在送院後已證實不治。
 由於事件中有人死亡,案件交由重案組接手調查。
 黃定邦先向兩個別墅職員錄取口供,取得初步資料。
 「他們是在今日凌晨(一九七七年二月三日)來租房的。兩人來到時態度親熱,但神情卻顯得悲傷,所以我特別留意他們。」吳楚對黃定邦說。  
 「男的在填寫入住表格時,姓名是林x安,女的則填報李玉芬,他們填得十分快,看來兩人所填報的都是真名。」
 「至中午時分,我還不見兩人退房,於是打電話到房中去,當時一個男子接電話,說他們要續租,我隨問他是否需要叫一些食物,他說不需要就收線了。」  
 「到晚上六時,我見房內兩人沒有出來,又沒有叫食物,感到可疑,於是打電話入房,但沒人接聽,拍門又沒有反應,與同事商量後,才決定報警。」
 從吳楚的敍述裏,黃定邦亦相信林x安及李玉芬都是真名,於是交由偵緝組組長德仔進行追查。
 德仔很快就查到兩人的身世,他們是在同一間製衣廠任職的,由認識到熱戀,只不過一年時間,現在兩人更同居起來。
 「既然他是同居關係,為何又要殉情呢?」德仔問李玉芬的女同事阿娟。
 德仔說兩人殉情,這是根據兩人繫着中指,就不會在陰間走散,來世可以一齊投胎。  
 「唉!他們是被人逼死的!」阿娟嘆了一口氣說。
 「被人逼死的?逼死他們的是誰?」德仔感到體內的血液如瀑布般奔騰,每當他感興奮時,就有這種情況出現。
 「說來就話長。」阿娟幽幽地說。  
 李玉芬今年二十歲,由十五歲開始,就在製衣廠工作,翌年,與一名姓張男子先同居後結婚。
 婚後誕下一子一女,大的三歲,小的只有數個月大。
 張某一直當李玉芬是搖錢樹、洩慾工具,更經常把她打得遍體鱗傷。
 直至張某打劫金舖失手被擒後,李玉芬才暫脫苦海。
 在這段期間,二十四歲的林x安闖入李玉芬的生命之中。
 一個粗暴無恥,一個溫柔體貼,兩相比較下,李玉芬終於決定要棄下骨肉,與林x安同居。 
 「阿安本來是要與玉芬結婚的,可是遭家人反對,才沒有註冊。」阿娟說。    
 「阿安的家人認為玉芬已嫁了人,且有了孩子;況且她與張某仍有夫妻名分,根本就不能和阿安結婚。
 不過,兩人沒有理會別人勸告,仍然維持同居關係。」
 三個月前,張某刑满出獄,知道多了一個三個月大的兒子,不禁勃然大怒,正是「此子何來問句妻」。
 李玉芬直認是與林x安所生,並要求與張某離婚。
 張某不允,並找林x安「講數」,他的目的不是要挽回這段婚姻,而是要林x安賠償損失。雙方目的不同,結果談判不歡而散。
 李玉芬的丈夫張某在眼見人財兩失之餘,向林x安及李玉分出言恫嚇。
 「我給你們一個星期時間考慮,如果給我五萬元賠償損失,你們如何雙宿雙棲我也不再干涉,假如你們以為我張某是好欺的,我不會讓你們有好日子過。」張某惡狠狠地說。
 「你休想!」在這種情況下,想不到李玉芬較林x安更加堅強,她挺身而出,直斥張某說:「我是有眼無珠,才嫁錯了你,你要我賠錢給你,簡直是妄想!」  
 「錢就沒有了,命倒有一條,你喜歡的話就攞去吧!」李玉芬此時已置生死於度外。
 張某想不到李玉芬的反應如此強烈,一時間也不知如何是好,而李玉芬則趁機拉着林x安離開,不再與張某糾纏。
 其後,林x安與李玉芬遷入新界,兩人租屋居住,避開張某的糾纏。
 兩人過了一段安寧的日子後,終又被張某找到,並再次受恫嚇。
 由於李玉芬不肯就範,張某到李玉芬工作地點及寓所,大駡她背夫偷漢、夾帶潛逃,令到李玉芬永無寧日,亦無法再找到工作。
 「阿芬,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不知我們答應他的要求,以換取安樂日子。我們唯有工作辛苦些,賺錢還償。」林x安打算向人借錢,满足張某要求,以免他繼續騷擾下去。
 在林x安游說下,李玉芬終於同意與張某和解。    
 「五萬元太多了,如果你肯收下二萬元,我們從此一刀兩斷,我可以立刻給錢!」李玉芬對張某說。  
 張某見李玉芬肯付兩萬元,自然满口應承,並簽下協議書,說明以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李玉芬與林x安以為用兩萬元可買到「幸福」,隨即向親友借貸,籌足二萬元交給張某。
 可是,幾個月後,張某又食言,聲言要收足五萬元,才各走各路。
 李玉芬與林x安知道這將是一個無底深潭,斷然拒絕。
 張某懷恨在心,於七七年二月一日,下午六時,致電林x安的家人,說如果林x安在翌日仍不付錢的話,就會將他斬死。
 林x安的家人將張某的一番恐嚇說話告訴他,而在此時,林x安與李玉芬亦被張某逼得走投無路,而所欠下的債項,亦因無法找到工作,而未能清還。
 二月二日,李玉芬與林x安約會舊工友阿娟商量,並將前因後果全部告訴阿娟。
 「阿娟,我不敢再叫你們幫我忙了,我們這次見你,可能是最後一面。」李玉芬流着淚說:「如果我們死了,求你照顧我們的家人。」
 當時,阿娟已察覺兩人的神色有異,可是正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阿娟安慰着兩人,勸他們不要做傻事就離開了。
 豈料,李玉芬與林x安最後還是走上自殺殉情之路。
 林x安送院後,情緒十分激動,醫生恐有意外,為他注射鎮靜劑,因而令到黃定邦無法立即從他口中取得資料。
 由於兩人事前曾遭人恐嚇,重案組暫不為此案下定論。
 另方面,探員在案發現場找到五封遺書,內容是兩人因受人所迫,決定自殺殉情。
 由於五封遺書皆出於林x安之手,李玉芬並沒有署名,因此,李玉芬是否自願殉情,亦是一個疑問。
 「是那個傢伙殺死我老婆的,你們一定要判他死刑!」張某在認屍時,向探員叫囂。
 其後張某更向警察投訴科投訴,指重案組在調查此案時,收受林x安利益,企圖將此案以殉情作結。
 由於接到投訴,警方高層將案件轉由其他探員接手調查。
 「黃SIR,張某實在做得太過分了。」德仔憤憤不平地說:「看來,他不但要『煮死』(陷害)林x安,還要咬我們一口。」
 無疑,張某的做法令黃定邦及探員惹上麻煩,但眾人問心無愧,也不懼怕,只恐怕接手的同僚,會因怕麻煩而檢控林x安。
 黃定邦的擔心並非過慮,林x安在二月六日康復後,即被落案控以謀殺李玉芬罪名。
 「黃SIR,根據過往慣例,相約自殺殉情的生還者,都不會被檢控的,為何今次會例外?」德仔問黃定邦。
 「這次是因為女死者並沒有在遺書上聯署,因此不能排除林x安殺死女死者後,布成殉情假局的可能性,所以才會控他謀殺。」黃定邦說。  
 當案件排期上庭時,阿娟約見黃定邦,說收到英國一個朋友的電報,內容是收到李玉芬寄出的遺書,所以打電報來查問她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這個消息,令黃定邦喜出望外,他立刻向上級報告,並透過國際刑警,取得該封遺書。
 警方深入調查後,認為兩人是自殺殉情,於是以人道立場為理由,呈報律政司,建議撤銷控罪,最後獲得接納。
 法庭其後撤銷林x安控罪,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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