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沒有殺人的謀殺

「飛天大盜」-覃錫錚

現時懲教署院所內共有三百七十五名的長刑期人士,當中二百四十四人屬無期徒刑,要定期檢討;另外一百三十一人被判十八年或以上刑期。
曾因殺警而被列為十大通緝要犯的覃錫錚,於二零零四年八月離開監獄,回到濶別二十四年的社會之中。
覃錫錚綽號「飛天大盜」,是一名使用槍械行劫的悍匪,雖然被裁定謀殺警長劉澤武罪名成立,被判死刑,但射殺劉澤武的子彈並非由他射出……

一九七九年八月十七日凌晨六時三十分,被警方追緝了十七個月的覃錫錚,在屯門河傍街美基樓六樓一個單位被近百軍裝及便裝人員重重包圍。
當警方破門強攻入單位的時候,覃錫錚已攀出屋外水渠,打算施展「飛天本領」逃走,可是,警方早料有此一着,街外射來的探射燈光,落在覃錫錚身上,他就有如暴露在陽光下的蟑螂一樣,無所遁形。
「覃錫錚!你已被我們重重包圍,把你手上的槍掉下來,切勿輕舉妄動,否則我們就開槍!」一名高級警官透過揚聲器向覃錫錚勸降,在場的警員不會懷疑這名警官的說話,因為覃錫錚有與警員駁火的前科,而且還涉嫌殺死一名休班警長。
在多指槍嘴準下,大勢已去的覃錫錚鬆掉握在手中的一支左輪手槍,大聲地說:「我投降了!」
左輪手槍掉到地上,警官高度戒備地說:「你現在慢慢攀回室內,雙手要給我們清楚看到!」
覃錫錚落網後,扣上手銬由大批探員押返重案組總部接受調查。
探員懷疑覃錫錚與於一九七五年六月至一九七九年八月發生的多宗持械行劫、搶奪警槍、與警駁火案有關。
其中最嚴重的,是於一九七八年三月二日凌晨,在長沙灣黃竹街一個地下賭檔發生的殺警案。
當日,覃錫錚與四名同黨蒙面潛入地下賭檔打算「黑吃黑」,在行劫期間,休班警長劉澤武與其他賭客匿在廁所內,伺機拔出佩槍向匪徒開了兩槍,其中一槍打中一名匪徒的手指,在駁火期間,劉澤武被手持航空曲手槍的匪首何志宙連開兩槍擊中頭部喪生。
匪徒迅速掠走賭上的一萬八千元現款,又撿走劉澤武的佩槍逃去,佩槍事後於尖沙咀亞士厘道路旁被發現。
休班警長被匪徒槍殺,令警方高層大為震怒,下令全力緝兇,而劉澤武的喪禮則以警隊榮譽儀式舉行,當時的警務處處長施禮榮亦有到場致祭。
經過近一個月調查,警方採取大規模行動,先後在港九多處地方拘捕七名疑犯。
七名疑犯中,其中兩人尤永生和孫志強獲特赦轉做控方證人,獲得撤銷控罪。
陪審團不但裁定開槍打死劉澤武的何志宙謀殺罪名成立,當日與何志宙一同行劫地下賭場的陳寶光及梁淦耀亦都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處三人繯首死刑。
另一被告邵敬謙較早前承認誤殺及行劫罪名,判監八年;沒有參與行劫的吳惠波,則裁定非法藏械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三年。
漏網之魚覃錫錚落網後,於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日被解上南九龍裁判署提堂。
一九八零年一月,覃錫錚表證成立轉解高等法院受審,被控四項罪名:
(一) 於一九七八年三月二日,在九龍深水埗一間賭場內謀殺警長劉澤武。
(二)同時同地,行劫該賭場內幾名人士共一萬八千多元及一批手錶、戒指等財物。
(三)於一九七九年八月十七日在新界屯門藏有一支點三八口徑手槍。
(四)於一九七九年八月十七日在新界屯門藏有若干點三八口徑手槍子彈。
覃錫錚承認行劫、藏有手槍及子彈罪名,但否認謀殺警長劉澤武。
一九八零年一月二十一日,四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七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覃錫錚謀殺罪名成立,審判專員廖子明法官依例戴上黑紗,判處被告死刑。
覃錫錚獲港督特赦改判終身監禁,他其後信奉了基督教,在獄中努力進修,被視為知識分子,經常閱讀英文書籍,並且擔任翻譯工作,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服刑二十四年後,於二零零四年八月獲得提早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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