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早上拉開大門準備上班之際,門外竟然滾來一個血人,你會有甚麼反應?
當門外有一個血人滾到他的腳邊時,陳家洛發出一聲歇斯底里的叫聲,如被踏了尾巴的貓一樣,往後便跳。
那個血人並未死去,他努力伸出手,像是要陳家洛亦伸出手來,把他從地獄之內拖出來。陳家洛認得那個血人,是類居住客李文耀。
陳家洛被眼的事嚇呆了,但他仍做了一件他應該做的事,就是拿起了電話,撥了三個九字。
張幫辦與探員聞訊到場,立刻通知救護車將李文耀送院,並在現場作進一步調查。
探員根據走廊上的血跡,查到李文耀所住的單位,發大門虛掩,於是入內調查,再發兩名傷者,分別是李文耀的父親李月清及李月清的另一名兒子李文傑。
李文耀在送院後已証實不治,而李文傑經兩小時搶救後亦告返魂無術,李月清經搶救後,得保性命。
張幫辦待李月清稍為清醒時,立刻為他錄取口供。
李月清說,李文耀並非他的親生子,祗不過是他的一名好友的兒子,在十五年前,由於那名好友要到外地謀生,而把剛滿周歲的李文耀文由李月清照顧。
可是,李月清的朋友一去之後,就音訊全無了,
不過,李月清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李文耀如己出,溺愛程度更甚於親生子李文傑。
李文耀由於自小被縱壞,祗知錢來張手,飯來張口,在近一、兩年間更加放肆,更結交了一班不務正業的不良青年,終日游手好閒。
年前,李文耀與兩名大圈幫歹徒沙塵超及大鼻強搭上,四出爆竊,但上得山多終遇虎,三人終於在造案時失手被擒。
由於李文耀祗負責把風,加上警方祗在沙塵超及大鼻強家中搜到臟物;另方面,李文耀年紀較輕,故警方網開一面,祇將大鼻強及沙塵超落案,李文耀則得到釋放。
大鼻強與沙塵超其後被判監九個月。
受了那次教訓後,李文耀乖乖的躲在家中,更幫李月清在街市賣菜,雖然知道李文耀經擅自取去買賣所得,但李月清也不去計較。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凌晨三時,大鼻強及沙塵超上門尋仇,用刀指嚇室內三人,並用繩將他們綑,然後在屋內大肆搜掠。
劫完財物後,兩人指李文耀出賣他乞,揮刀向三人狂斬,三人之中,以李文耀傷得最重,但他卻掙扎向外求救,驚動陳家洛報警。
根據李月清的口供,張幫辦可以確定大鼻強及沙塵超是兇手,於下令通緝。
此外,警方在兇案現場的地下及二樓之間,發現一柄染有血跡的牛肉刀,懷疑是兇徒作案後遺下。
另方面,探員在室內發一個並非屬於三名死傷者所有的指模,於是將之套取,交由指模部核對。
經核對指模後,發現確屬大鼻強及沙塵超兩人所有。
人民入境事務處証實兩人在案發後,已經羅湖進入內地。
半個月後,沙塵超由內地返港,探員放長線吊大魚,祗對他作二十四小時監視。
三日後,沙塵超打了一個長途電話到廣州,接電話的正是大鼻強。
張幫辦知道欲擒先縱計已得逞,除加緊留意沙塵超外,又加派人手,留意由大陸返港的旅客。
這樣涎過了一個星期,沙塵超又打了數個電話給大鼻強,幸好探員夠耐性,否則就功虧一簣。
終於,大鼻強以為可逍遙法外,由內地返港,即被探員拘捕。
沙塵超及大鼻強落網後,均否認殺人及傷人,他們反指有人因痛恨他們帶壞親人,而誣告他們。
兩人又說,在事發尚晚,他們根本就沒有到過案發現場。
張幫辦將兩人隔離盤問,並對兩人說在案發現場發現另一人的指模,兩人由放急於為自己辯白,於是向張幫辦提供另一人的資料。
張幫辦再用得到的資料盤問兩人,由於証據確鑿,兩人承認殺人,但否認是尋仇謀殺,祗承認行劫誤殺。
為使在庭上有更充足証據,張幫辦找法醫官湯明協助。
「是否可以在法醫學角度,判斷兇手是否蓄意置他人於死地呢?」張幫辦問法醫官湯明的竟見。
「我檢驗過兩名死者的屍體中一個中了十七刀,另一個中了二十三刀,如不是蓄意命,祗求嚇對方,相信不會刺那麼多刀。」湯明說:「而且死者身上的肌肉有被綁痕跡,既然死者被綁得結實,兇手再刺十多二十刀是否蓄意殺人,相信不難判斷。」
張幫辦稍後落案控告沙塵超及大鼻強兩人謀殺罡名。
兩人在庭上否認謀殺,張幫辦召湯明出庭作證,結果兩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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