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自殺報復

「我都唔明白點解呢個女人會令到你成個人變晒,佢咁後生,做乜要嫁你?貪你啲錢咋!」許結對養子梁和安說。
「媽!你對佢有偏見,你同佢相處過就知佢同其他大陸女人唔同。」梁和安說。
「唉!你哋兩仔乸都咁大年紀咯,正所謂死就一世,唔死就大半世,開開心心過日子咪好囉,唔好再為呢件事唔開心,好唔好?」許結的契妹十嫂說。
「阿十,我點對阿安你好清楚啦,我都係為佢好。」許結委屈地說:「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我而家叫做有餐安樂茶飯食,我唔想被個壞女人搞到臨老唔過得世呀!」
「阿媽,你咁講實在太過分了,佢對我真係好好,我成世人,最開心就係娶咗佢呢段日子。」梁和安語帶不滿地說。
「結姐,而家阿安三個仔都出晒身咯,佢盡咗做老竇責任,搵個人返來陪佢都唔過太啦!」十嫂一向視梁和安是契仔,所以為他說好話。
「我對阿安好似親生仔咁,我梗係想佢好啦,但係嗰個女人唔係好人,所以我先至提醒佢。」許結的語氣開始軟化。
「阿媽,我知你對我好,但係我咁大個人會自己主意。」梁和安亦作出讓步。
在十嫂的說好說歹下,許結與梁和安兩母子不再在這個話題糾纏下去,十嫂以為許結與梁和安兩母子已經和解,想不到在數個星期後,竟然發生了令她感到震驚的事,梁和安殺了養母許結之後,自焚跳樓隻料自殺身亡!
這宗慘劇在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零八分揭開序幕,全身着火的梁和安從新蒲崗工廠大廈第六座躍下,有如一個火球般飛墮而下。
「有人擲火球落街!」目擊者驚呼,同時藉此警告附近的人避開,以免被火球擊中。
在梁和安從高處躍下的時候,十名國泰航空公司文職人員,正由機場寫字樓步行往新蒲崗午膳,各人聽到警告聲後,看到一個火球從高處墮下,跌在新蒲崗工廠大廈第六座近太子道東地面,那個火球墮地後反彈了幾下。
「係人!快啲報警啦!」途經上址的文職人員當中,曾任職護士朱翠欣見到墮地的火球是一個人,知道事態嚴重,立刻叫同事用手提電話報警。
「我哋過去睇吓!」朱翠欣與幾個同事走近火人,梁和安當時仍未斷氣,全身着火在地上掙扎,各人近距離察看時,發現梁和安頭部爆裂凹陷,後腦及背部着火在地上打滾,各人被眼前的恐怖情景嚇得不知所措。
「我哋要先將火撲熄!要快些找水來!」朱翠欣對同事說。
在現場附近有一間電鍍廠,廠內有盛水清洗器具的大水缸,朱翠欣的同事向廠內的工人取了
一桶水,打算淋在梁和安身上,但被朱翠欣阻止。
「不能將水直接淋在他的身上,否則他會中『火毒』死亡的。」朱翠欣說,同時到附近店鋪取來一條大毛巾,將毛巾濕水後用來撲熄梁和安身上的火。
當火撲熄後,梁和安雖然全身已燒得焦爛,但他仍有知覺,口中喃喃地說:「阿媽,我錯了!」,之後,他就陷入半昏迷狀態。
救護員及消防員接報到達現場,將梁和安送到醫院,但在抵院後由醫生證實不治。
到場調查的警員從目擊者口中,知道梁和安是全身着火由高處墮下,恐另有別情,於是交由黃大仙重案組第二隊調查。
探員到達新蒲崗工廠大廈第六座案發現場後,封鎖整幢大廈進行調查,先在六樓走廊發現一個打火機,再在七樓梯間轉角處撿獲一個盛有火水的鐵壺、一個打火機、兩袋麵包、一對全新膠手套、一條繩。
在七樓梯間轉角處的地上有被火熏黑痕跡,探員相信死者在這處焚燒,再掉下街中死亡,至於死者是自焚跳樓自殺,抑或被人縱火焚燒再推下街中,則有待進一步調查。
為搜集更多證據,探員召來政府化驗師到場協助,化驗師取走死者掉下地點的灰燼樣本進行化驗。
探員又在梁和安身上撿獲一個銀包,銀包內有一張男子的個人照片、一百五十元現金、一串鎖匙。梁和安身上未懷有身分證,但卻有一張西醫診所(位於觀塘崇齡街)的覆診卡,覆診卡上的姓名是梁和安,探員於是到醫務所查閱,希望能得到進一步資料。
「對不起,未得病人同意之前,我們是不可以把他的資料公開的。」在診所當值的女護士以病人私隱權益為理由,拒絕向探員透露梁和安的住址及電話。
「我們是探員,正在調查一宗案件,我們懷疑案中死者是梁和安,希望你與我們合作,提供他的住址及電話,方便我們聯絡他的家人。」探員向護士解釋。
「我也很想和你們合作,可是卻無能為力,請你們原諒。」護士對探員說。
探員無奈,轉而向人民入境事務處查詢,結果查到梁和安的住址及電話,探員打梁和安登記的電話,但電話沒有人接聽。
探員再到新蒲崗爵祿街,梁和安報住的地址,但沒有人應門,於是通知在該區巡邏的警員,每小時到上址拍門,直至有人應門為止。
晚上六時許,一名姓梁男子放工返回爵祿街寓所,發現祖母許結在屋昏迷,大字形躺在客廳,口鼻塞有沾有火水氣味「威士」,於是立刻報警,救護人員到場將許結送院,在抵達醫院後由醫生證實不治。
由於許結的死因有可疑,駐院警員通知探員到現場調查,探員接報後,發現案發單位與較早前在新蒲崗墮樓死亡的梁和安報住的地址相同,認為兩案可能有關連。
「你認識一名叫梁和安的男子嗎?」探員問發現許結出事的男子。
「認識,他是我爸爸。」那名男子說。
「你看看相中的人是不是他?」探員向梁和安的兒子,出示一張從梁和安身上找到的個人照片。
「他就是我的爸爸,他不是出了事吧?」梁和安的兒子問。
「他在今日下午被發現在新蒲崗跳樓身亡。」探員說。
「怎會這樣的?」梁和安的兒子無法接受這個噩耗。
「我們現在安排你到殮房屍,以確定死者的身分。」探員對梁和安的兒子說。
這時,大批探員陸續到達現場調查,在單位內撿獲一個一公升盛載火水鐵罐、一些染有血跡布條、一對膠手套,但屋內並無搜掠痕跡和被縱火跡象。
「根據初步調查,我們相信梁和安在殺害養母許結後,畏罪自焚跳樓死亡。」探員向上峰作出初步報告,案件列為兇殺及自殺案處理,交由重案組接手調查。
翌日,梁和安的長子在探員陪同下到紅磡殮房,辦理認領女死者許結屍體手續,法醫官的初步驗屍告顯示,女死者許結是被人用沾有火水的「威士」掩住口鼻,窒息致死,死亡時間約在昨日早上十時半。
探員在殮房帶走許結的胃液及血液樣本,交由政府化驗所作進一步化驗。
晚上六時,警方正式將案列為自殺及兇殺案處理,黃大仙警署助理指揮官(刑事)黃創榮署理警司向傳媒證實:「案中兩名死者為養母子關係,女死者許結(八十六歲),丈夫行船,早年病逝,男死者梁和安(五十六歲)。」
「警方相信老婦因口鼻塞有沾有火水的『威士』,窒息死亡,警方不排除有人弒母後畏罪,在身上淋火水自焚,然後跳樓自殺斃命。」黃創榮署理警司說。
這宗案件雖然了結,但其實仍有不少疑點,不過因為無證據證門案件涉及第三者,警方最後以兇殺及自殺案,將這件案了結。
「我認為這宗案件存有疑點,可惜找不到進一步證據,而要停止調查。」參與調查此案的陳警長對黃定邦說。
「這宗案還有甚麼疑點?」黃定邦雖然沒有參與這宗案件的調查工作,但他亦有留意這宗案件。
「我們在兩名死者在新蒲崗爵祿街住所,發現一張日曆紙背面,寫上措辭耐人尋味的字條,字跡十分潦草,文字經辨認後,得知內容大意為:『我自殺報復,佢教我謀財害命』。」
「我也知道有這張遺書,而警方亦是因為有這張遺書,所以才將案列為自殺及兇殺案處理,難道其中有問題嗎?」黃定邦問。
「其中的確有問題。」陳警長說:「男死者在新蒲崗開設一間玻璃公司,公司職員說他做事有條理,字體亦十分工整。我們將遺書上的字跡與男死者日常所寫的字跡比對,發現字跡與梁和安的不同。」
「你的意思是遺書上的字句不是男死者寫的?」黃定邦問:「如果不是他寫的,又會是誰寫的呢?」
「我懷疑遺書上的字句,是女死者寫的。」陳警長的說話,令黃定邦大感興趣。
「如果遺書是女死者寫的,那麼,女死者是死於自殺,而非被男死者殺害。」黃定邦說:「這件案的確有些怪異。還有其他證據支持嗎?」
「有。」陳警長說:「遺書上有一個字體潦草的簽名,那個簽名經鑑證後,相信是『干麻』。如果遺書是男死者寫的,他應該寫上自己的名字才是。」
「如果遺書是女死者寫的,我相信『干麻』這兩個字,應是『乾麻(女麻)』。」黃定邦說。
「『乾麻(女麻)』?」陳警長愕然地問。
「是。」黃定邦說:「女死者是男死者的養母,如果遺書是寫給男死者兒子的話,她的自稱就是『乾麻(女麻)』。」
「遺書內容是『我自殺報復,佢教我謀財害命』,如果遺書是女死者所寫,文中的『佢』是指男死者還是另有其人呢?」陳警長苦苦思索。
「如果『我』代表女死者,『我自殺報復』又是甚麼意思呢?」黃定邦說:「如果自殺是為了報復,通常是將自殺布置成他殺,以嫁禍要報復的人,在這宗案件中,是否有這種跡象呢?」黃定邦問陳警長。
「我相信是有這個可能。」陳警長說:「因為我們發現男死者在先,之後再發現女死者死亡,很自然就將兩案聯想在一起,即男死者殺害女死者後畏罪自殺。」
經過深入討論後,陳警長更加認為這宗案並不簡單。
陳警長說,男死者早年喪偶,之後沒有再娶,將三名兒子(年齡由二十四至二十九歲)養大。三名兒子分別留學澳洲,學有所成後回港工作。
「男死者一家人相處融洽,而且一齊在案發現場居住。」陳警長說:「在案發單位內,除男女死者外,還有男死者的大仔及妻子、男死者兩名兒子、男死者的繼室。男死者去年返江門續絃,其新任妻子近日成功申請來港,與男死者及家人一起居住。」
「據知女死者並不喜歡男死者的繼室,是否有這件事?」黃定邦問。
「是。據女死者的契妹十嫂透露,女死者並不喜歡男死者的繼室,並與男死者因這事多次發生爭吵。」陳警長說。
「除此之外,男、女死者有否其他問題,足以令到慘劇發生?」黃定邦問。
「在男死者續絃之前,他們一家相處融洽,三名男孫對高齡祖母甚為尊敬,家人亦未因金錢爭吵結怨。」陳警長說。
「看來,問題是出在男死者的新任妻子身上了。」黃定邦說。
「我們曾為她錄取口供,但她說與女死者相處融洽,亦不了解為何會發生這宗慘劇。」陳警長說:「她說,男死者是在兩年前退休後,返鄉間江門居住時與她認識,兩人相戀不久便結婚。直至今年年中,男死者才由江門返港居住,並於一個月前成功申請她來港定居。」
「男、女死者的性格如何?」黃定邦問。
「女死者的契妹十嫂說,男死者沉默寡言,為人古板而且固執,甚少與人交談,不過為人相當正直無不良嗜好,從未聽聞他有欠債紀錄。」陳警長說:「女死者雖然年紀老邁,但頭腦仍十分清醒,對養子的管教亦十分嚴,兩母子間中因意見不合而起爭執。」
陳警長隨後詳細地將這宗案件的調查所得與黃定邦研究,雖然未必能令到這宗案件重新調查,但亦可作為日後遇到同類案件的參考。
「女死者是遭人用沾有火水的『威士』掩住口鼻,窒息致死。」黃定邦說:「如果是有預謀的話,兇手為何要用這樣麻煩的方法呢?單用『威士』已足令死者窒息死亡,為何要加上火水呢?女死者是用沾有火水的『威士』自殺則較為合理。」
「女死者用沾有火水的『威士』自殺?」陳警長問。
「如果是自殺的話,只有沾了火水的『威士』才可以做到,因為『威士』濕了火水後,才可以令一個人在不加上外力掩住窒息致死。」黃定邦說。
「我們在屋內撿獲半瓶火水,那瓶火水就放在女死者的身旁。」陳警長說:「女死者如果是用這種方法自殺,也是有可能的。」
「女死者被發現時,屍身上已出現屍斑,顯示已死一段時間。」黃定邦說:「如果男死者在與女死者發生爭吵後,離家外出,回家時發現女死者已自殺身亡,他可能會因為內疚而自殺。」
「在男死者自殺地點,有一個盛有火水的鐵壺、一個打火機、兩袋麵包、一對全新膠手套、一條繩,這些物品之中部分有難以解釋的地方。」黃定邦陳警長說。
黃定邦說,如果男死者在殺害女死者後畏罪自殺,應該不會走去買兩袋麵包、一對全新的膠手套。
「一個即將尋死的人,不會去買兩袋麵包吃吧?如果要用火水自焚,也不必買一對新手套吧!」黃定邦作出分析。
「黃Sir,你的意思是男死者是遭人殺害的?」陳警長緊張地問。
「不!我認為男死者是自殺的。」黃定邦說。
黃定邦推測,男死者在當天早上用火水稀釋油漆,重髹家具,營造新居與剛到港的妻子居住。
「女死者一直反對男死者續絃,見到男死者油漆,又再舊事重提,兩人發生爭吵,男死者為免糾纏,離家避開,順便買了兩袋麵包及一些髹漆物品。
「男死者回家後,發現女死者自殺死亡,他難以接受這個事實,神志模糊的拿剛購買的物品離家,無意識地到達自殺現場。」黃定邦說;「男死者想了一段時間,深覺對不起養母,以自殺來贖罪,因而有今次事件發生。」
究竟事件是否如黃定邦推測一樣呢?相信是難以有答案的了。遺書中的「佢教我謀財害命」,亦只有寫遺書的人才知道是甚麼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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