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抱緊眼前人

重案組錄影作供室。
室內只有張惠娜(三十二歲)一個人,兩名為她錄取口供的探員,現已在口供室隔壁房間,透過單面鏡及閉路電視的大特寫觀察她。
張惠娜身穿粉紅色外套,束馬尾辮,臉上木無表情,靜靜坐在椅上,目光散渙,對身邊一切漠不關心。
今次已是探員第四十三次為張惠娜錄取口供,但仍如先前的四十二次一樣,她就如會行走的植物人一樣,沒有說過片言隻字。
有時,她的嘴唇會微微開合,但卻沒有發出任何聲音,連最精密的錄音儀器也無法將聲音錄下來。
重案支援組接到要求前來協助,今次來的是警隊犯罪心理學博士美姬總警司。
美姬是唇語專家,她用心觀察張惠娜的嘴唇開合,「解讀」她的「說話」。
細心「聽」了差不多半小時,美姬發現張惠娜沒有「說話」,她在「唱歌」,反反覆覆「唱」同一首歌。

本應相愛 本應相襯
命裏註定同行卻未能
捨不得不愛 巴不得一世
唯願抱緊眼前人
匆匆一世 深深一吻
就此以後無從愛別人
若只得今晚 可偷偷走近
誰又理得天鎖禁
愛你就算將跌入永遠黑暗
但這一刻抱緊
多麼確實無用再覓尋
浮沉人在世 快樂循環又傷心
但願愛得最動人
一宵的愛 一生的印
儘管最後如同過路人
捨不得不愛 巴不得一世

張惠娜唱的是由林子祥作曲、潘源良填詞、倫永亮及Terry Chan編曲、梅艷芳主唱的【抱緊眼前人】。
【抱緊眼前人】為電視劇【大鬧廣昌隆】主題曲,是香港無線電視於一九九七年推出的一套電視劇,由周海媚、林家棟、陳啟泰主演,於八月四日至八月二十九日播出,最高收視達四十五點。
「她甚麼也不說,不斷唱這首歌,這首歌與她一定大有關係,要令她開口,就要從這首歌入手。」美姬對重案組探員說。
美姬進入錄影作供室時輕聲地唱【抱緊眼前人】,原本如石雕像般的張惠娜,聽到歌聲,立刻向美姬望去。
美姬細心留意張惠娜的表情,發現她眼泛淚光。
「你很喜歡這首歌?」美姬輕聲地問。
張惠娜微微點頭,之後又陷入沉思之中,她的臉上肌肉不斷跳動,表情有悲有喜。
「當擁有的時候,誰會珍惜?」美姬感情豐富地說:「有多少人懂得抱緊眼前人?你是少有懂得去抱的一個。」
美姬的說話溶解了張惠娜冰封的心,在美姬的引導下,張惠娜緩緩地訴說她的心事。
張惠娜是深圳人,一九九五年四月以外勞身份受聘於香港實惠家居任職銷售員,期間認識了張家權,雖然她的年齡較張家權大五年,但對方仍向她展開猛烈追求。
「阿權(張家權)對我這份愛,我原本是不敢接納的,因為我怕他會再傷害我一次。」張惠娜說。
張惠娜的情路十分崎嶇,二十三歲那年被年紀較她細五年的男友拋棄,對方說:「你年紀比我大,大家玩玩沒有問題,如果要結婚生兒育女,我還是找年紀比我小的才是。」
這番話如利劍刺入張惠娜的心中,當時她已懷有身孕,結果要墮胎。
這次經歷令她患上抑鬱症,但仍對愛情抱有期望,很快,她又開另一段「姐弟戀」,當她再度懷孕的時候,對方說不想年紀輕輕就做爸爸,頭也不回就走了,她又再墮胎。
「原本以為來香港工作可以離開深圳這個傷心地,豈料又遇上阿權。」張惠娜說:「阿權說喜歡成熟的女性,為堅定我的信心,他與我在香港註冊結婚。」
兩人於一九九七年三月結婚,這時張惠娜的兩年外勞合約亦屆滿,她雖然與丈夫依依不捨,但仍要返回深圳。
張加權是一名裝修承判商,但受到香港第一屆特首菙建華推出的每年八萬五建屋計劃拖累,不但蝕光整副身家,還久下五十萬元債項。
為逃避債主討債,張加權經朋友介紹到深圳做裝修散工,期盼有日可以東山再起。
由於工作壓力大導致失眠,張加權在深圳購買安眠藥服食,自此成為習慣,份量還愈吃愈多。
「一九九七年八月,阿權在深圳陪了我一個月,這是我一生人最快樂的時候。」張惠娜說:「我還記得,那時無線電視播放劇集【大鬧廣昌隆】,主題曲就是【抱緊眼前人】。我與阿權每夜都準時收看,一齊唱【抱緊眼前人】,那段日子真是過得十分開心。」
張惠娜又說,由於十分喜歡【抱緊眼前人】,她與張加權經常玩「抱緊眼前人」這個遊戲,就是用被將張家權的頭蓋住,她伸手抱緊對方的頸,對方則用隻手緊抱她的腰,喻意永不分離。
可惜好景不常,張加權在深圳認識一名年紀比他小的女子後,一腳踏兩船搞婚外情。
張惠娜知道丈夫包二奶後,興師問罪,張加權以自己理虧,加上仍難捨妻子,答應與二奶分手,事件才告平息。
二○○二年九月,張惠娜知道丈夫與二奶舊情復熾,二奶並且已到香港與張加權幽會。
張惠娜急忙申請隻程證來港,一見丈夫立刻追問他包二奶一事,張加權雖然不斷否認,但她卻不死心,每晚在丈夫臨睡前都問他一遍,令張加權不勝其煩。
剛巧,電視台重播【大鬧廣昌隆】,張惠娜每晚都會追看,張加權趁她追看電視劇時,先到房間睡覺,避過妻子的嘮叨。
在案發當晚,張加權吃過晚飯,吃了安眠藥後返回房間睡覺,她則在廳中看電視劇【大鬧廣昌隆】,看完後入房坐在牀上,猛搖丈夫的身體,對他說:「你應承過我不再返內地,但現在卻反悔,你還有沒有良心?我在內地時,你留在香港,現在我來到香港,你就經常北上,你這樣做,令我十分難受。以前我未嫁你之前問過你,我年紀大過你,到時你搵個細過我,我怎辦呀?你誓神劈願說不會,現在為何食言?」
我質問他,何以違背對我的諾言找回以前的二奶,但他只顧睡覺,我將蓋在他身上的一張被拉起蓋着他的頭,用雙臂攬住他的頸,問他:「你理不理我?我焗死你!」
「我對他說不要貪新忘舊,認識了年輕女子就將我拋棄,但他對我的說話不理不睬,以為裝睡就可以瞞過我。」張惠娜:「他一向都喜歡裝睡和我玩,每次我用被蓋住他的頭,再用雙手攬住他的頸,他透不過氣時就會『醒』來,今次我又用這招,但過了一段時間他都沒有反應,到我發覺有問題時,才發現他已經死了。」
張惠娜說,她當時很傷心,不斷捶自己心口哭說:「快些醒來,返工呀,我無心害你。」
她其後打算自殺殉情,在屋內找到張加權的一瓶安眠藥,她在廚房將數十粒藥丸用水吞服,不久陷於昏迷,不省人事,到清醒時已身在醫院深切治療部,全身插滿喉管。
張惠娜說:「我殺死我老公,個心真很不舒服。」

案發於二○○二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三時半,元朗天水圍屏廈路坑尾村村民李文衛返回住所時,發現鄰屋廚房冒出黑煙,從廚房打開的窗戶遙望入內,隱約看到有人伏在地上,立刻通知起火單位的「包租婆」李就蘭報警求助。
高級消防隊長劉劍雲接報,與隊員在五分鐘後首先趕抵坑尾村一百四十二號一幢三層村屋地下,該個單位門窗均被鎖上,屋內冒出濃煙,破門入屋後發現火勢並不猛烈,在廚房有一名嚴重燒傷女子昏迷地上,由同伴將她救出送到屯門醫院搶救。
劉劍雲在屋內搜索,發現睡房門半開,濃密布,房內有一名男子「睡姿平靜」躺在上,但全身已被燒至焦黑,當他和隊員移開該名男子時,發現他的雙腳緊貼牆上,在雙腳腳掌四周牆壁遭煙熏黑,但腳掌貼牆位置則留下反白的腳印在牆上,相信那名男子被火燒時並無掙扎,送院後證實不治。

火警撲滅後,劉劍雲追查起火原因,發現屋內地板及半隻木門被燒焦,認為火頭首先在死者的牀下開始,墊表面雖然被燒,但僅表面損毀。屋內的電器並無發生短路,亦無遭縱火跡象,無法確定起火原因。
政府化驗所火警調查專家進行調查後,亦無法估計火警起因,專家指出,廚房窗戶打開,令到火警發生時,張惠娜可以支持一段較長時間,她亦因此獲救。
法醫為死者驗屍時,在死者的呼吸道未發現炭粒或灼傷,肺部亦無吸入濃煙,死者身體被嚴重燒焦,但沒有出現生前燒傷的「拳手姿勢」,相信死者於起火前已經死亡。
死者身上無表面傷痕,鼻孔內有許多液體及血絲流出,可能遭柔軟物品壓住口鼻,缺氧致死。
毒理化驗發現死者曾服食強力安眠藥「舒樂安定」,份量較一般多,但未足致命。
舒樂安定(Estazolam)俗稱:十字架、白瓜子、MX、弗得等等,服用後會導致失憶、眼睏、暈、抑鬱、身體不受控制、鎮靜、呆滯、焦慮不安和上癮。
年過七旬的「包租婆」李就蘭對重案組探員說:「張先生於二○○一年九月開始租住這間面積三百五十呎村屋,月租二千元,他一向準時交租,但在最近兩個月開始拖欠,案發時我無聽過打鬥或吵架的聲音。」

張惠娜在火警中吸入濃煙,獲救後轉送深切治療部治療,九月二十五日情況好轉,入住普通科病房,探員曾兩度到醫院為她錄取口供,但她以聲帶受損拒絕影響聲帶。
警方於十月四日正式以謀殺丈夫張加權罪名將張惠娜拘捕,於翌日為她進行錄影作供,她作供時聲線微弱,有些時候無法聽得清楚。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控謀殺丈夫張加權的張惠娜否認控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被告事後送院,因斷斷續續在醫院留醫,直至十月四日才被警方扣留,翌日與警方首次會面。
「被告來港後發現丈夫不理自己,懷疑丈夫另結新歡,兩人出現感情問題。案發前一晚,有服食安眠藥習慣的死者如常服藥休息,兼且比平日服食更多分量,不久他便入房睡覺,陷入不省人事狀態。」主控說:「被告看完電視劇後入房,向死者質問為何冷淡對她,因死者服藥後已入睡,無法回答被告任何問題,卻因此惹來殺身之禍。」
張惠娜的錄影會面是本案關鍵,錄影會面共五次,張惠娜初時只能書寫及點頭。「第四次錄影會面前,警方為誘使她說話,向她施壓,展示其夫的焦屍相片,在她不知有緘默權的情況下,叫她最好合作。」辯方說:「雖然她一度喘氣,仍繼續錄影,加上受相片打擊,終說出殺夫之事。」
警方否認曾向張惠娜展示死者相片,但法官裁定第四次錄影會面並非出於被告自願,並沒有播放給陪審團觀看。
張惠娜因吸入濃煙傷及咽喉,與警方會面時,聲線低沉幾不可聞,加上丈夫去世,她不時激動落淚,歇斯底里地嘶叫,或急促說話,警方已將一個「咪高」遞到她面前,但會面錄影帶的音質仍然差劣,給予辯方的錄影帶副本亦多缺漏。
錄影帶共有五百多段,其中五、六段極不清晰,辯方需反覆「聽」帶,寫下遺漏說話,在負責錄影會面的兩名警務人員出庭作供時,向他們求證。
因為錄影作供室與負責翻錄的公司的影音器材不同,警員能清晰聽到張惠娜的說話。
辯方大律師Duncan Percy表示,負責翻錄影帶的公司,不會反複「聽」帶,控方實有責任澄清副本缺漏,協助陪審團。
辯方大律師指出,部份內容甚有價值,如張惠娜曾向警方表示,她無意傷害丈夫的一句話,便不在副本內。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陪審團退庭通宵商議十五小時,以五對二裁定張惠娜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立。
張惠娜得悉謀殺罪不成立後,如釋重負,不斷「抖大氣」。
法官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十九日,等候背景報告宣判。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辯方大律師Duncan Percy在法官判刑前為張惠娜求情時說:「她在被捕後首句說話不是為己辯解『沒有殺人』,而是『丈夫生命比我自己的重要』,表示她深愛丈夫。被告性格內向,社交生活圈子狹窄,從沒向人提起婚姻問題,今次犯案是因嚴重的計算失誤。」
大律師又說,案發後被告有抑鬱症狀,失眠達十三個月,經常夢見死去的丈夫及墮胎失去的孩子,腦海又不時閃現丈夫燒焦的屍體。
高等法院法官倫明高判案時說:「被告聲稱用被子焗夫,是要他回答問題,但其夫反抗時,她仍堅持下去,用力將他制服,其行為既屬非法,亦相當危險。被告事後深感後悔,在案件開審初期已向控方提出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接納,令她需面對審訊,陪審團最後裁定她誤殺罪成,證明陪審團相信她並非蓄意殺害死者,法庭接納她已深感後悔,加上她將終身活在殺夫的陰影中,判入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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