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初夜驚魂

「他們變態的!」二十歲的阿雯(假名)對為她錄取口供的高志督察哭訴。

「他們如何變態?」目無表情的高志問。

「他們強姦我,又用硬物插我下面。」阿雯抹去眼淚說。

「那些人你是否認識的?」高志問。

「認識。」阿雯說。

「那些人是你的朋友嗎?」高志問。

「是。」阿雯答。

「既然他們是你的朋友,為何又強姦你呢?」高志問。

「我不知道他們為何要這樣做。」阿雯說:「你們快些去拉他們吧!」

「他們是誰?」高志問。

「我不是已經和他們(警員)說過嗎?怎麼你問完又問。」阿雯說。

高志督察是專責調查風化案件的重案組探員,通常經初步調查的風化案都交由他辦理,在這個時間,原先接辦案件的探員會根據受害人提供的資料搜捕疑人.高志則向受害人作進一步調查,從中得到更多資料。

由於受害人可能需要在庭上接受辯方律師的嚴厲盤問,為免到時受不住辯方律師盤問而放棄,高志為受害人錄取口供時,都以辯方律師口查問,令受害人預先「習慣」一下。

「現在是我問你,你還沒有和我說過。」高志冷然地說。

「我要投訴你!」阿雯說。

「隨便你。」高志把一張卡本遞給阿雯:「這是警察投訴科的電話及地址。」

「如果你現在不向我講出一切,警方將無法採取行動。」高志對阿雯說。

「我是受害人,為甚麼你好像在審犯似的!」阿雯有點軟化,但仍向高志提出抗議。

「我再問你,你的朋友為何強姦你?」高志沒有理會阿雯。

「我真的不知道!」阿雯說。

「你詳細說說事發經過,首先說日期、時間、人物、地點。」高志說。

「在十三日(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三日)晚上九時許,強姦我的是阿孝,非禮我的是阿漢,地點在元朗天水圍天耀耀日樓一個單位。」阿雯說。

「阿孝和阿漢都是你的朋友嗎?」高志問。

「是。」阿雯說。

「你是做甚麼職業的?」高志問。

「我是做售貨員的。」阿雯說。

「當日你為何會到那個單位?」高志問。

「當日我放工後步行回家,在街中遇到阿輝及他們(阿孝及阿漢),阿漢叫我到他的家中。」阿雯說:「最初我沒有答應,但後來阿輝出聲叫我去,我才應承。」

「阿輝是誰?」高志問。

「阿輝是我的朋友。」阿雯說。

「事發時,阿輝是否在單位內?」高志問。

「是。」阿雯答。

「他有沒有強姦或非禮你?」高志問。

「沒有。」阿雯說。

「當時他做了些甚麼?」高志問。

「他甚麼也沒做。」阿雯說。

「我現在提醒你,你現在所作的口供,將來可能會成為呈堂証供,你要對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要負責,明白嗎?」高志向阿雯作出警誡。

「明白。」阿雯說。

「你說阿漢非禮你,究竟他對你做了些甚麼?」高志問。

「他咬我個胸,咬得好大力,係咁咬!」阿雯說。

「他只是咬你的胸,沒有做其他事?」高志說。

「沒有(做其他事)。」阿雯說。

「你當時身上有穿衣服嗎?」高志問。

「沒有。」阿雯說。

「你的衣服是何時脫掉的?」高志問。

「是阿漢及阿孝合力將我的衣服脫掉的。」阿雯說。

「他們脫你的衣服時,你有沒有反抗或者呼叫?」高志問。

「沒有。」阿雯說。

「為甚麼?」高志問。

「因為我當時很驚?」阿雯說。

「阿輝知不知道他們這樣對你?」高志問。

「他不知道。」阿雯說:「當時我們三個人在房內,阿輝則廳中。」

阿雯說,當阿漢咬他的胸時,阿孝不斷用硬物插入她的下體,她說:「我淨係覺得很痛,不知點反抗!」

「你有看到阿孝用甚麼硬物插你嗎?」高志問。

「當時房間的燈光很暗,我看不清楚。」阿雯說。

「跟下來又發生了甚麼事?」高志問。

「阿漢離開房間後,阿孝在頭拿了一個藍色避孕套戴上,之後就強姦我。」阿雯說。

「你看見阿孝戴一個藍色避孕套強姦你?」高志問。

「是!」阿雯說。

「他如何強姦你?」高志問。

「他壓我作出『兀兀』的舉動,我覺得有硬物插入我下面(陰道)。」阿雯說:「我一路喊一路話佢都是『變態、黐線』。」

阿雯說事後她發現下體流血,感到十分痛楚。

「之後又怎樣?」高志說。

「之後我到廳中看電視。」阿雯說。

「當時有沒有人阻止你離去?」高志問。

「沒有。」阿雯說。

「你的意思是你隨時可以離開那個單位?」高志說。

「是。」阿雯說。

「你在被人非禮、用硬物插下體、強姦、下體出血、疼痛的情況下,仍在案發單位看電視?」高志問。

「是。」阿雯說。

「你是何時離開那個單位的?」高志問。

「看了二十多分鐘電視後。」阿雯說。

「你是一個人離開的?」高志問。

「不是。」阿雯說:「是阿孝和我一起乘車走的。」

「強姦你的阿孝和你一起乘車回家?」高志問。

「是。」阿雯說。

高志為阿雯錄取口供後,派一名女警陪阿雯到醫院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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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雯由女警陪同下,到達醫院由法醫官湯明為她進行「活體檢驗」。

由於阿雯報稱是處女,加上曾向警方表示曾遭人性虐待及強姦,法醫官湯明特別留意阿雯的性器官傷勢。

首先是檢查處女膜:處女膜是陰道入口處,陰道周緣突起的一圈薄層粘膜皺壁。成年人處女膜約厚一至二毫米,處女膜中央有一孔為處女膜孔(即陰道口)。

處女膜孔多是圓形或橢圓形,直徑約一至一點五厘米。

處女膜分為游離緣、基底部、膜部三個部分,處女膜寬度會因年齡、發育、處女膜類型而有分別。

處女膜多在第一次性交中破裂,大致有兩大類型:

完全破裂:自游離緣一直破到底部。
不完全破裂:破裂口未到達處女膜基底部。
性交造成的處女膜破裂,多發生在處女膜的後半部,相當於時鐘的五時至七時的範圍內,破裂部位因處女膜的類型而異。

新鮮處女膜完全破裂,足以証實曾經性交,但阿雯的處女膜是不完全破裂類型,相信曾有性交行為,但未足以令處女膜完全破裂。

已婚或已有性交經驗的婦女,處女膜有多發性陳舊破裂,陰道口(處女膜孔)擴張度可通過兩隻成年人手指,即使有性交行為,也不會令處女膜有太大改變(處女膜基本上已所剩無幾)。

如果是處女或處女膜完整的話,陰道口僅可通過一隻成年人小指,而且有緊張感,阿雯的陰道口只能通過一隻小指,即處女膜仍然完整。

跟是檢查留在受害人身上的機械性暴力:在強姦案中,除非被姦者失去智覺或兩人的體力懸殊,否則必定會在受害人身上留有傷痕。

在反抗時,受害人的身體各部分會有損傷,這些損傷會出現在大腿內側、乳房、

上臂、腕部、膝蓋等處,這些部位可能有指甲抓傷或咬傷。

受害人腹部可能有因壓迫造成的擦傷;肩背部、肘部、臀部等處可能形成挫、擦傷或特殊形狀物體的壓痕;有的或可能沾有現場上的異物類如泥土、沙礫、草、樹葉、木屑、塵土等)或脫落的陰毛、衣物纖維等。

不過,在阿雯的身上,找不到任何機械性暴力的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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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強姦她!」阿孝對高志說。

「可是,阿雯說你強姦了她。」高志冷然地說。

「我其實喜歡她,可是她不喜歡我。」阿孝說:「她喜歡阿輝,但阿輝卻不喜歡她。」

「由於她不喜歡你,所以你強姦她。」高志說。

「我從來沒有這樣想,否則阿輝也不會幫我。」阿孝說。

「阿輝怎樣幫你?」高志說。

「阿輝說可以為我製造機會,至於我能否成功,就看要看我的手段了。」阿孝說。

阿孝說,當晚他們三人(阿孝、阿漢、阿輝)在街上遇到阿雯,由阿輝叫阿雯到阿漢家中聊天,一行四人買了飲品及零食後,一起到阿漢家中。

「阿輝叫我和阿雯到房中『搞掂』(與阿雯造愛),但我不夠膽,阿輝說他先說服阿雯,然後由我『上馬』。」阿孝說。

「阿輝和阿雯入房後,我很緊張,與阿漢一齊吸大麻壯膽。」阿孝說:「後來阿輝叫我入房,我入房後和阿雯造愛,期間阿漢入來摸了阿雯的胸一下,然後行了出去。」

阿孝說,他覺得阿雯「很難插入」,所以當阿雯叫痛的時候,他就停止,兩人穿好衣服後到廳中看電視,後來阿雯更叫他送她回家。

「我沒有強姦她!」阿孝說。

「當日你戴的避孕套是甚麼顏色的?」高志問。

「當時房間的燈光很暗,而且我也沒有留意避孕套是甚麼頻色的。」阿志說。

「阿雯說是藍色的。」高志說。

「沒有可能,我戴避孕套時,她是躺上的,除非是螢光色,否則她沒可能看到避孕套的顏色。」阿孝說。

「你有用硬物插阿雯的下體嗎?」高志問。

「沒有。」阿孝說。

阿孝接受高志盤問後,由探員押送醫院由法醫官進行「活體檢驗」,但無特別發現,由警方扣留繼續調查。

高志稍後向阿輝錄取口供,由於受害人阿雯說阿輝與案無關,所以阿輝是以「協助調查」方式接受盤問。

「我不相信阿孝及阿漢會這樣做。」阿輝說。

「你當日在房中和阿雯說了些甚麼?」高志說。

「在房中,阿雯說要和我造愛,但我對她沒有興趣。」阿輝說:「我對她說阿孝很喜歡她,想和她造愛。」

「她聽了之後有何反應?」高志問。

「她說她還是處女,她要將第一次給我。」阿輝說:「她說和我做(性交)之後才給阿孝。」

「你有沒有和她造愛?」高志問。

「沒有。但我知道阿雯沒有性經驗,於是叫她脫去衣服,只穿內褲,我和她相擁一會,說已和她造了愛。」阿輝說:「之後,我對阿雯說,現在輪到阿孝了,叫她在房中等候。」

阿輝出房後對阿孝說:「現在看你了,你『搞掂佢啦』。」

阿孝入房後不久,阿漢說要入去「抽抽水」(非禮),阿漢入房後,過了一會就出來,對阿輝說孝和阿雯「搞緊」(造愛)。

十多分鐘後,阿孝和阿雯從房中出來,一起在廳看電視,十多分鐘後一起離去。

阿輝錄取口供後,輪到阿漢以非禮疑犯身分接受高志盤問,阿漢承認摸了阿雯的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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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三日,這宗性虐待強姦案在高等法院開審。

案中兩名被告:首被告阿漢,二十歲,電機工人;第二被告阿孝,十九歲,印刷工人。

控罪指兩人於九六年十月十三日,在元朗天水圍天耀耀日樓一個單位,非禮一名二十歲女售貨員,次被告加控一項強姦女事主罪名。

女事主阿雯(假名)在庭上作供時表示:「案發當晚我在元朗大坳村,遇上他們(案中兩名被告)及『阿輝』。」

阿雯說和三人認識,并且經常互相開玩笑,當時三人搶了她的銀包,銀包內有她寓所的鎖匙。

「我叫他們將銀包還給我,但他們說:『除非你跟我們到阿漢(案中首被告阿漢)家中,否則不會將銀包交還你。』,我只得跟他們一起到阿漢家中。」阿雯說。

辯方律師問:「到了阿漢的寓所,他們有沒有把銀包還給你?」

「沒有。」阿雯說。

「為甚麼?」辯方律師問。

阿雯沒法回答辯方律師這個問題,她含糊地說:「我不記得了。」

「你是否記得當日和阿輝做過甚麼?」辯方律師問。

「我和他沒有做過甚麼?」阿雯說。

「你有和他在房間內脫衣嗎?」辯方律師問。

阿雯想了一會後說:「有,但我當時是有穿內褲的。」

「當時案中兩名被告又在做甚麼呢?」辯方律師問。

「他們在吸大麻。」阿雯說。

「後來又發生了甚麼事?」辯方律師問。

「阿輝後來叫他們來到房門口,然後問我:『佢兩個你跟邊個?』,我答:『兩個都唔跟。』」阿雯說。

阿雯說,兩名被告聽了她的答案後,合力扯脫她的衣服,將她抬上,阿漢咬的胸,阿孝則用硬物插入她的下體,令她感到痛楚。

「過了不久,阿漢(首被告)離開房間,阿孝(次被告)拿出一個藍色避孕套,再強姦我!」阿雯說。

阿雯說她再感到下體痛楚,事後她離開那個單位,向家人投訴後報警將兩名被告拘捕。

「你有沒有對兩名被告說不同意他們的行為,或者反抗?」辯方律師問。

「沒有。」阿雯說。

「你當時神智清醒嗎?」辯方律師問。

「清醒。」阿雯說。

「你在事後沒有立刻離開案發單位,是不是?」辯方律師問。

「是。」阿雯說。

「你沒有離開案發位,你在單位內做甚麼?」辯方律師問。

「我在看電視。」阿雯說。

「在案發當日,你有和人造愛嗎?」辯方律師問。

「我曾和阿輝造愛。」阿雯說。

「在事發前還是事發後?」辯方律師問。

「在事發後。」阿雯答。

辯方律師盤問阿雯到此為止,明日續審。

九月二十四日,原本由案中兩名被告在庭上答辯,但首被告阿漢放棄自辯權利,次被告阿孝則選擇答辯。

控方在庭上讀出首被告阿漢的警誡供詞,阿漢說當日是阿孝與阿雯「搞」,承認曾觸摸阿雯胸部一下。

「當晚我們四人(案中兩名被告、阿輝、阿雯)一起在阿輝家中談天,我們三人(案中兩名被告、阿輝)都有吸大麻,阿雯沒有吸。」阿孝說。

「後來,阿輝帶了阿雯入房,說要告訴阿雯一些事。」阿孝說:「我和阿漢(案中首被告)在廳中看電視。」

阿孝說,阿輝和阿雯入房後十至十五分鐘,阿輝從房間行出來。

「阿輝對我說,阿雯喜歡我,叫我自己入房『搞掂佢』,我於是入房,和阿雯一起坐在地下。」阿孝說。

「我問阿雯是否喜歡我,她沒有回答,只是笑。」阿孝說:「我記得我當時問她:『睇你都唔係處女。』,她笑回答:『呢個係一個秘密。』」

阿孝說,後來他將阿雯抱上,吻她,撫摸她的身體各處,後來各自脫掉外衣。

「當阿雯脫掉胸圍躺在上時,阿漢(案中首被告)突然入房,說要拿一些東西,我和阿雯都沒有理會他,我開始吻阿雯的胸部。」阿孝說。

阿孝說,阿漢在房間取了些東西後,臨走時摸了阿雯的胸一下,阿漢離開後,阿孝除掉兩人身上的內褲及準備與阿雯造愛。

「當我準備『進入』(性交)時,阿雯說怕會懷孕,問我有沒有避孕套,我在頭拿了避孕套,戴上後才和阿雯造愛。」阿孝說。

阿孝說,造愛一會兒後,阿雯說感到好痛,要阿孝停止,又對他說:「梗係因為你唔夠經驗,整到我咁痛,至少一個禮拜先至可以再過(造愛)。」

「我於是停止造愛。」阿孝說:「阿雯自始至終都沒有表示不願意和我造愛或反抗,事後更和我們一起看電視,後來我更和她一起乘車離開。」

阿孝在接受控方盤問時表示,他在案發前三年已認識案中受害人阿雯,不時單獨相約或大夥兒一起遊玩,至於首被告阿漢及阿輝則是阿孝的同村好友。

九月二十五日,陪審團一致裁定案中兩名被告強姦及非禮罪名都不成立,法官宣布兩人無罪釋放兼可得堂費。

暫委法官麥明康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時說:「本席提醒各陪審員在作出裁決時,不應對女事主或被告存有同情心,亦不宜對女事主及被告的行為作出道德判斷,此外亦應考慮兩名被告無案底的因素。」

陪審團終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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