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重案組黃Sir網上版:烈火焚情

是你們迫人太甚,可怪不得我心狠手辣!

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深切治療部。

全身嚴重燒傷的陳藹然恢復知覺時,感到全身如蟲行蟻咬般難受。

「爸爸!媽媽!」藹然想張口叫爸爸媽媽時,才發現她的口根本就張不開,因為她的上下脣已被火燒得黏在一起。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藹然努力地回憶,事發時的片段,就像被一個糟透了的剪接師剪得支離破碎一樣,一個一個不完整的畫面在她的腦海中浮現。

「我現在在什麼地方?」想到這個問題時,藹然才發覺自己什麼也看不見。

自己的眼明明是睜得大大的,何以眼前仍是漆黑一片。

漆黑——似乎是藹然在恢復知覺前的最後一個畫面。

漆黑——像一根線,把藹然腦海中雜亂的畫面串連起來。

「藹然,你節舅父及姑姐明日由美國來香港,他們會在我們家中住幾日,在那段時間,你和爸爸媽媽一起睡吧。」藹然的媽媽對她說。

這個消息,令藹然興奮了好一陣子,最令她開心的,是可以和父母同睡,不用一個孤單地獨睡。

藹然怕黑,但她的父母卻要她分房而睡,目的是要培養她獨立面對困難的能力。

一九八七年二月四日,藹然陪同父母到香港國際機場接機,在機遇到一個似曾相識的叔叔,那個叔叔是藹然姑姐的好朋友。

「陳生,陳太。」那名叔叔向藹然的父母打招呼,不過,藹然皫父母對那人的反應十分冷淡。

「阿明,感情是不可以強迫的,你現在還未死心嗎?」藹然的媽媽對那個叔叔說。

「陳太,我和阿韻的事,相信你也十分清楚。」那個叫阿明的叔叔對藹然的媽媽說:「今次是阿韻寫信給我,叫我來接機的。」

「何韻又在搞什麼鬼?好不容易才擺脫了他,怎麼又來招惹他?」藹然的爸爸一臉不悅地說。

「阿駒,這件事也不能怪阿明,要怪就怪你那個妹妹好了。」藹然的媽媽對丈夫說:「當初是阿韻主動說要嫁給阿明的,連禮金也預支了,到頭來一聲不響去了美國,完全沒有交代,又怎怪得阿明呢?」

「何韻又實在離譜,今次我一定要她對這件事作一個了斷。」藹然的父親說到這,藹然的舅父及姑姐已經在他們的眼前出現。

阿明趨前替阿韻拿行李,阿韻沒有拒絕,將行李交到阿明手上。

「阿明,的士坐不了這麼多了,你搭男一部的士吧!」阿韻說完,把車門關上,完全沒有理會阿明的感受。

「阿韻,做事要決斷一些,不要拉拉扯扯。如果你對阿明是沒有意思的話,就快些『三口六面』和他說清楚,叫他早點死心!」藹然的父親對妹妹阿韻說。

「我今次回來,除了見未婚夫外,就是同阿明攤牌,待會我就會和他說明一切。」阿韻滿不在乎地說:「我還會和阿明一齊返鄉下,大家講清講楚。」

的士在沙田美林停下,一行五人,拿行李,返回美槐樓C座二一零八室。

剛把門關上,阿明就已經到來。

「我叫你買的船票買了沒有?」阿韻就像對自己的跑腿說話一樣問阿明。

「已經買了三張二月六日的船票。」阿明說時,從錢包中取出三張船票,阿韻拿了其中兩張袋好。

「阿明,我要到旺角買東西,你陪我一起我吧!」阿韻對阿明說。

阿韻叫阿明陪她,目的是要阿明付鈔和替她拿東西,阿明雖然心知肚明,但沒有作聲。

這一次購物,足足用了阿明數千元。

回到沙田美林,阿韻放下東西後,叫了阿明到走廊跟他說話。

「阿明,我們已經『玩完』,你死心吧!」阿韻開門見山地對阿明說。

「『玩完』?我對你是認真的,從來沒有想過玩弄感情。」阿明聽了阿韻的話激動地說。

「阿明,你聽,我從來沒有對你認真過!」阿韻決絕地說。

「你……你當初為何說愛我,要和我結婚?」阿明不肯相信阿韻的話。

當日的種種情況,在一瞬間渙進阿明的腦海之中。

中山。

自從於一九七八年由大陸偷渡到香港,阿明還是第一次回卿。

一別七年,鄉間的改變不大,改變得比較大的,是有「南風窗」(有親人在香港定時匯款回鄉)的人。

由於有外匯,這些人成了鄉間令人羨慕的一群,他們的生活環境及質素,遠遠拋離其他同鄉。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明天會更好」,所以無論是自願也好,非自願也好,很多人都希望能找到一個「南風窗」。

阿明在鄉間出現,就是一個很多人都渴望得到的「南風窗」。而阿明令次回鄉,目的是找老婆。

二十九歲的阿姐,在香港任職裝修,每月收入不多,由於工作關係,一直都識不到女友。

在鄉間的明媽抱孩心切,於是催促兒子回娶老婆。

阿明亦知道在香港很難找到老婆,於是趁農曆新年回鄉,一方面探親,一方面物識老婆。

明媽在知道阿明回鄉後,立刻放出消息,說他今次回鄉,是為了找老婆。

這個消息,在鄉間引來了一陣哄動。

那時,在大陸有很多人相信,只要自己的女兒嫁得一個香港人,就意味和貧窮說再見。

每日,有不少人在阿明家中出現,阿明每日都和不同的女子約會,燕瘦環肥,投懷送抱,令阿明彷似置身在溫柔鄉之中。

經過連日的交往及篩選,阿明終於選定阿韻做他的妻子。

「媽,你覺得阿韻如何?」阿明問他的母親。

明媽挑通眼眉,知道兒子喜歡阿韻,她也不浪費時間,在當晚就約未來親家見面。

「既然大家都沒有意見,那麼我們以後就是一家人。」明媽眉開眼笑地說。

阿明和阿韻的婚事,就此初步定了下來。

自此之後,阿明每星期都回中山和阿韻相會,更經常在阿韻家中留宿。

「阿韻,我已經取了『寡佬證』(無婚姻紀錄證明書),遲些可以和你結婚了。」阿明興奮地對阿韻說。

不過,阿韻的反應卻令阿令摸不頭腦,主要是她的反應太過冷淡,與過去不斷催促阿明娶她成了強烈的對比。

「結婚的事,遲些再談吧!」阿韻冷然地說。

事情往往是這樣,當阿明愛阿韻愛到不能自拔,阿韻卻一改過徒的痴心,對阿明的態度轉冷。

阿韻轉變態度,主要是因為她申請移居美國得到批准,在兩個月後(一九八六年四月),就可以到加州定居。

既然可以去美國,阿明這個「南風窗」在阿韻心目中,自變得無關痛癢。

阿韻心想,美國是機會之邦,如果在去美國之前和阿明結婚,無異自封機會之門,而她所以對阿明藕斷絲連,主要是因為自己的前途未卜,萬一到了美國之後無法適應,也可回到阿明身邊。

最重要的原因,是阿明可以在金錢及物質方面滿足到她,她自然不知道,阿明為滿足她的需索,已經債台高築。

四月中旬,阿韻經香港去美國,在逗留香港的一個星期,她每天都有和阿明見面,目的是要阿明買東西給她。

在這一個星期,她用去了阿明數萬元。

「我現在去美國報到,我答應你,半年後我會回來香港和你結婚。」阿韻為安阿明的心,對他許下承諾。

阿韻到達美國後,覺得美國的生活比不上香港多姿多采,在餐館工作比在鄉間「食外匯」辛苦得多。

在美國期間,阿韻不斷要阿明寄錢給她,阿明每次都如數照付。

「阿明,我會在二月四日返香港,到時會和你結婚。」阿韻在回港前打了一個長途電話給阿明:「你匯三千元美金給我買機票。」

阿明四出向朋友求借,終於湊夠三千美元匯給阿韻。

不過,阿韻告訴在香港的哥哥的又是另一個版本。

「阿哥,我在二月四日回來,我找不到阿中(阿韻在美國認識的男友,在香港開設時裝店),麻煩你代我通知他。」阿韻對哥哥阿駒說。

「阿明打過電話來,說你叫他去接機,現在你又叫我幫你找阿中,究竟你在搞什麼?」阿駒一向對阿韻的所作所為不滿,趁機電話中教訓她。

「阿哥,你不用擔心,我會擺平阿明的。」阿韻胸有成竹說。

「你要搞得妥妥當當,不要搞出個禍來!」阿駒向阿韻提出警告。

「哥哥,只要你和我配合,就一定沒有問題。」阿韻在電話中說出了她的計畫。阿駒初強烈反對,但在阿韻的游說下,終於應承。

對於這個妹妹,阿駒也拿她沒法。

阿韻一向自私自利,從來沒月為別人想,她以為三言兩語就可以將阿明打發。但她料不到,自己的所作所竟然引來一場災劫。

「阿明,我同你已經玩完,你以後不要再纏住我,否則我會對你不客氣!」阿韻為令阿明知難而退,竟然出言恐嚇。

「阿韻,為什麼你要這樣對我?」阿明痛苦地問。

「不是我想這樣對你節,而是我借了別人三萬元美金,現在我無能力還,那個人要我嫁給他。」阿韻說出預先編好的故事。

「如果你明天有三萬元美金給我,我就嫁給你啦!」阿韻心中打如意算盤。

阿心想,如果阿明真的給她三萬美元,她可以拿那筆錢回到美國,阿明要向她取回也不容易。

如果阿明拿不出那筆錢,她就可以用這藉口和阿明分手。

阿明聽了阿韻的話後,說:「無論如何,明天早上九時在酒樓見面。」

翌日上午九時,阿明在酒樓出現,阿駒一家三口、阿韻、阿韻的弟弟阿權正在喝茶。

「阿明,錢帶來了沒有?」阿明還未坐定,阿已急不及待地問。

「我想清楚了,我們的婚事就此算數吧。」阿明冷靜地說。

阿明的答案令阿韻十分失望。阿韻說:「你想清楚才決定也未遲。」

「我已經想得很清楚,只要你退回那些訂婚金器給我,我們就此算了。」阿明想了一晚,心知長痛不如短痛,下定決心與阿韻分手。

阿明的答案出乎阿韻意料之外,最糟的是阿明要她退回訂婚金器,而那些金器她早就變賣了。

「那些金器我留在美國,沒有帶回來。」阿韻撒了個謊,說:「我折現還你四千八元人民幣吧!」

其實,那批金器價值超過兩萬港元,但阿明也沒有和阿韻計較,一口就答應了。

阿韻原以為阿明會討價還價,到時她借題發揮後不了了之,卻估不到阿明會如此爽快,令她呆在當場。

「那些錢我會在返美國之前給你。」阿韻無精打采地說。雖然她沒有打算履行諾言,但由於自此斷了阿明這條財路,不禁黯然。

阿明在離開酒樓後不久,即被數名男子截住,其中一人說:「是他了!」

數名男子隨即將阿明包圍毆打,阿明捱了一頓拳頭後,趁混亂逃去。

「小子!你走得掉今次,今晚你走不了!」帶頭的男子對阿明說。

阿明回到家中,為怕那些人來找他,於是拿了回鄉證及財物,打算回鄉暫避。

當火車經過沙田火車站時,阿明認為剛才打他的那班人,是阿韻主使的,這個想法令阿明氣上心頭,阿韻種種不是,一時間湧上心頭……

一九八七年二月六日凌晨三時半,阿明拿七罐工業用天拿水,在美林美槐樓二一零八室門外出現。

「是你們迫人太甚,可怪不得我心狠手辣!」阿明將七罐天拿水往單位的信箱內倒,然後用打火機燃沾在木門的天拿水,一團烈燄就在單位內爆開!

阿駒一家三口睡在近大門的上,被爆炸聲驚醒時,整個單位已陷入火海之中。在大火包圍下,藹然的父母知道逃生無路,但仍盡最後努力,希望女兒能夠死逃生。

藹然的父母心意相通,相對擁抱,把藹然包在兩人之間,用自己的肉體來擋住火燄,減低對藹然的傷害。

五秒鐘後,單位因過度燃燒出現缺氧情況,火燄在沒有氣助燃的情況下自動熄滅,但單位的溫度仍高達攝氏千多度,有如一個烤爐。

火警發生後,鄰居在夢中驚醒,合力用滅火喉灌救,當水射到單位的外牆時,竟然化作縷縷白煙,可見單位之內是如何高溫。

直到單位溫度稍降,鄰居才可以撬開大門,但依然無法入屋救人。

消防員奉召到場,開喉灌救並且入屋救出兩男兩女及一名女童,各人都已嚴重燒傷,我去知覺。

五名傷者送到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急救,阿韻送院後一度清醒,對醫生說:「是阿明放火的!」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古建華帶同重案組探員事後到場調查,古建華表示,兇徒攜同七罐天水到現場,不排除兇徒配備汽車或有人協助犯案。

「據警方初步調查,相信此案涉及桃色成分,由於兇徒有心要置戶主一家於死地,案情相當嚴重。」古建華對在場採訪的記者說。

上午十時,警方攝影組及鑑證科人員陸續到現場調查,並且帶走在現場撿獲的七個天拿水罐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從人民入境事務處資料得悉,案中疑兇在案發後已經逃返大陸,於是下令通緝。

二月二十日凌晨,在縱火案中受傷的女戶主張桂萍終告不治,警方將案列為兇殺案處理。

五日後,案中男戶主陳駒在與死神搏鬥十九天後,不治身亡。

二月二十六日,在案中受傷的八歲女童陳藹然度過危險時期,但由於身上有百分之二十皮膚燒傷,需要進行植皮及整容手術。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八日,在大陸藏匿了五個多月的阿明,在澳門企圖返港時,被澳門關員發現,將他拘捕交還香港警方。

阿明在警誡作供時承認一切,並表示在畏罪潛逃期間,每日都有猛鬼要他賠命,令他惶惶不可終日。

警方稍後將阿明落案控以兩項謀殺罪及一項縱火罪,於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在沙田法庭提堂。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日,美林縱火案在高院審結,被告兩項謀殺罪及三項企圖謀殺罪都不成立,但誤殺及蓄意傷人罪名則成立。

被告劉章明,三十一歲,裝修工人。

被控五罪:

(一)及(二)指其八七年二月六日在沙田美林美槐樓謀殺陳駒及張桂萍。

(三)及(五)指其同時同地企圖謀殺陳妙韻、陳志權及陳藹然。

另三項交替性控罪,指被告同日同地蓄意傷害第三至五項控罪中節三名男女。

被告否認全部控罪,他出庭自辯時說:「我放火時,以屋內無人。」

「我放火是因為報復男戶主叫人打我!」被告說出他的作案動機。

三女四男陪審員退庭商議五小時,一致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三項企圓謀殺罪名不成立,蓄意傷人罪名成立。

按察司何健新將案押至翌日宣判。

十二月三日,這宗釀成兩死三毀容的情殺案在高院宣判。

被告沒有要求代表律師替他求情。

按察司何健新在判案時指出,這宗案件慘絕人寰,從來沒有誤殺案例比這宗案更嚴重。

「死者夫婦陳駒及張桂萍分別受到九成及五成燒傷,事發後鮑受煎熬兩周始去世。」按察司說:「被告的女友陳妙韻亦受到三成的嚴重燒傷,目前仍在美國接受治療。」

「從照片中可見,受害人面部被燒至斑駁可怖,如今有自殺傾向,不能回港作證。」

「兩名死者的女兒陳藹然,被燒傷三成及遭毀容,更成為父母雙亡的孤兒。」

「慘劇發生至今已九個月,但她仍要接受治療,幸而她堅強求生,目前已在康復中。」

「案中另一名男傷者陳志權,被燒傷兩成,面部受創不堪,亦是唯一能在本案作供的證人。」按察司說。

按察司陳詞完畢後,隨即宣判被告入獄十八年。

4 則留言:

  1. 選在凌晨時分, 有動機, 有預謀, 此案謀殺罪竟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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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心存歪念禍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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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憐小女孩,就這樣沒有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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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哩個故事係警惕我地, 某D"家人"係應該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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